引言
我国农村土地资源众多,土地利用类型多样。但是,在土地资源的管理上,却略显不足。目前,我国农村土地资源没有得到有效的管理和利用。本质上,它无异于土地资源的严重浪费,造成我国农村土地资源的严重流失。因此,国家应特别重视农村土地资源的管理,努力提高农村土地资源的管理效率,以保证我国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
1农村土地资源管理与土地利用的意义
土地资源管理是对某个地区的土地,按照当地的土地利用规划、城市用地规划等,明确管理目标,对土地资源利用情况进行分析调整,发现问题,并提出措施来提高土地资源整体利用率,包括土地整理项目、土地开发项目及土地综合项目等内容。在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土地资源成为促进农村地区发展,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也是推动农村经济水平提升的关键因素。当前农村地区的人口越来越少,大量的人口涌向城市,带来大批的闲置土地和房屋。在这个情况下,将闲置的土地资源和房屋资源集中到一起进行挖掘利用,以提高农村地区经济发展的集约化水平。盘活农村土地资源,将分散的土地资源集中到一起进行利用,可以减少土地资源的闲置问题,不断提升土地资源的利用率。
2农村土地资源管理与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
2.1农村土地流转不规范,影响土地科学管理
农村闲置土地流转政策的出台,旨在盘活农村土地,使得农村土地资源得到最大化开发利用,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铺垫基石。在实际农村土地流转工作开展阶段,由于农村土地流转不规范,严重影响到城镇化的整体建设。由此可见,在土地流转工作开展时,应当进行科学规划管理,并出台相关的管理制度与政策法律,营造良好的外部工作环境,以保证农村土地规划管理工作开展,能够发挥出一定工作效能。
2.2土地执法监管难
规范土地法执行工作的困难是我国土地资源管理中的一个主要问题。具体而言,主要表现形式如下:(1)每当农村地区出现非法土地开发问题时,制裁就不那么严厉,有时甚至不采取行动。面对违法行为,他往往敷衍了事。(2)目前农村土地资源管理方面的违规行为经常发生,确定土地管理法律责任的过程极其复杂。(3)处理某些非法资产非常困难。由于缺乏详细的法律和条例,相关的侵权行为被移交给主管当局,使许多部门不愿主动承担责任。
2.3布局散乱
农村地区的建设用地杂乱无序,很多村民都是随意选址建设住宅,一般是选择在自留地、承包地或在公路两侧。也有部分村民选择地势好的区域建设,导致整体的房屋旧宅比较错杂,朝向、大小、高矮度参差不齐,而且乱建乱占现象比较严重,影响到乡村的美观度,也造成土地资源的浪费,同时也不利于建设一些基础设施。这些问题都与新时期新农村建设的要求不贴合,带来一定阻碍,影响到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
3农村土地资源管理中土地利用的措施
3.1合理配置土地资源,建立完善土地流转制度
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负责人和村长进行实地考察,根据县内经济发展情况,对县内的土地资源进行认真的科学分析,乡镇按照土地养护、土地集约利用等原则规划其管辖范围内的资源为了解决土地流通问题,县有关当局应通过媒体、报纸、小册子和相关会议,加强宣传和解释农村土地流通的合法性,并积极促进土地流通制度,以有效保护权利和农民的合法权益。
3.2立足国情,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土地管理制度
在实际农村土地规划管理工作开展阶段,应当突出科学化工作的落实,为其工作的开展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我国乡村建设工作,正处于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关键时期,必须突显出农村“土地”的市场价值与社会影响力,保证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有效性与可行性。为此,在具体工作落实阶段,应当立足我国社会发展的基本国情,建构具有中国社会发展特色的农村土地规划管理制度,为后续相关工作的开展铺垫基石。其一,在农村土地规划管理时,应当建构全国统一的土地管理制度,不断细化管理的规范与标准,避免各个地区农村土地规划管理时,各自为政进行土地规划管理,严重影响到国家土地改革工作的深化落实。在统一规范的土地规划管理制度运行下,可有效提升农村土地规划管理的工作效能。其二,必须加强土地规划管理制度的落实力度,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出现,影响到新型城镇化的发展建设。为实现预期工作目标,则需要建构政府与民众相互信任、相互尊重的民主管理工作环境,不断提高政府部门的社会公信力,保证每一项工作的开展,都可得到民众的积极拥护与支持,使得土地规划管理工作体现出真实效能。其三,摒弃传统的粗放式管理工作模式,契合新时期城镇化建设的工作要求,打造科学合理的土地规划管理工作模式,并尝试建构精细化的管理体系,实现土地规划管理工作的全面覆盖、细致入微、权责清晰、义务明确,确保国家政策方针得到有效落实,并发挥出一定的社会效能。
3.3建立起齐抓共管的联动机制
新时代要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做好农村承包地管理工作。要积极开展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确定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保护。在这个背景下,农村地区要积极对建设用地进行整理,针对出现的问题进行解决。首先是加强建设用地的管理考核,发挥乡镇政府的审批和审核作用,对各乡村的建设用地进行考核和责任追究,并将工作结果纳入乡镇的综合考核体系中,与政府干部的绩效挂钩。然后是形成规范建设用地的管理合力,按照法律规定,提出一些程序性要求,办理相关土地使用手续。最后是对土地隐形市场进行整治,对于迁到城市的农村户口,不再安排宅基地;如果是迁到城郊或城乡结合部,则限制安排宅基地;对于村民提出的宅基地申请,要严格审核是否符合申请条件;禁止土地违规交易,从严查处非法转让耕地等行为,强制拆除违规建筑等,打击违建行为。
3.4管理部门应加大监督力度
如果我们真的想改善对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我认为我们可以通过三种方式来尝试(1)组织专业的监察和调查小组。通过该小组对农村土地资源管理现状进行实时监测,有助于确保土地资源管理顺利进行,并证明有效的土地资源管理的有效性。(2)建立适当的控制机制。首先是问责制(3)有关部门应积极发展反馈系统。反馈信息系统使有关部门能够随时了解农村土地资源管理的现状,使它们能够根据现状制定健全的管理措施,并确保土地资源管理取得预期成果。
结束语
国家需要重视新时期农村地区的土地资源管理和利用,在给出的土地管理制度的制约下,约束农村土地的利用渠道,特别是关注建设用地的管理与利用,避免出现空置和浪费问题,制定长短期规划,实现土地资源的最大化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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