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农村土地流转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温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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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鹏飞,. 云南省农村土地流转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 中国土壤,2022.3. DOI:10.12721/ccn.2022.157012.
摘要:
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根本,关乎着农民的基础权益,近年来,随着我国城镇化脚步的不断加快,农村土地流转量也日益增长。当前,我国农村土地流转总体是平稳健康的,但必须看到,随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规模扩大、速度加快、流转对象和利益关系日趋多元,个别地区也出现了违背农民意愿强行流转、侵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改变土地用途出现“非农化”和“非粮化”以及流转不规范引发纠纷等问题。通过探讨云南省区域在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所出现的问题和原因分析,在此基础上对土地流转机制的完善提出相应的建议,为健全土地流转机制提供了思路。
关键词: 城镇化;农村;土地流转
DOI:10.12721/ccn.2022.157012
基金资助:

一、农村土地流转的含义

农村土地流转是指农村家庭承包的土地通过合法的形式,保留承包权,将经营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其他经济组织的行为。农村土地流转是农村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通过土地流转,可以开展规模化、集约化、现代化的农业经营模式。农村土地流转其实指的是土地使用权流转,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含义,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

土地流转和多种形式规模经营,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由之路,也是农村改革的基本方向。在土地流转实践中,必须要求各地区原原本本贯彻落实党中央确定的方针政策,既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鼓励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又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不搞大跃进,不搞强迫命令,不搞行政瞎指挥。特别要防止一些工商资本到农村介入土地流转后搞非农建设、影响耕地保护和粮食生产等问题。要注意完善土地承包法律法规、落实支持粮食生产政策、健全监管和风险防范机制、加强乡镇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建设,推动土地流转规范有序进行,真正激发农民搞农业生产特别是粮食生产的积极性。

二、云南地区农村土地流转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不稳定

农村土地承包的经营管理牵涉农民个人与集体、农民与国家之间以及农民内部等各方面的复杂社会关系,客观上存在一定的冲突。在我国少数民族地方,农村贫困落后的现状仍然普遍存在,传统的固有小农思想根深蒂固;同时,部分地方乡镇政府在管理上存在着不规范、干预农户土地所有权、违法违规的情况,甚至出现了违法的行政手段侵害农户土地上的农民利益等社会现象。加上部分落后地区农户文化水平相对较低,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淡薄,当自身土地承包权益受到侵犯时,易以过激行为来维护,容易造成社会局面的不稳定。

(二)土地流转过程操作不规范

目前,云南省地区尚未形成统一规范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缺少流转中介组织,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价格评估机构更是极度缺乏。通过对过往土地流转案例的分析以及对部分农户的走访调研,可以看出,在土地流转过程当中转出、进入双方都没有充分的沟通,资金流于形式,成本、租赁成本没有明确依据,农村土地资金流转的契约形式也不科学,契约条款缺乏明确的标准,对农村土地资金流转服务的过程和主体也没有明确。个别地方基层干部对土地所有权资金流转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够深刻,有的工作还没有自觉性、超前性,缺乏必要的管理指导;土地流转随意化农地流转不确定性强,不受约束,容易引发矛盾。部分地区土地流转期限不确定的比例均超过60%,有的即便签订合同也不遵循一定的程序以及履行必要的手续,存在着手续不规范、条款不完备等问题,缺乏法律保障,造成土地流转关系的混乱,对耕地的保护和管理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三)农村土地流转后农户的权益维护

长期以来,由于受到工业化的压迫和社会环境的约束,大多数的农民都长期居于农村社保体系之上,加上土地一直是许多农民赖以生存的基础,土地对农民的重要性和保护作用就非同一般。就许多农民来说,土地不但给农民创造了一定的经济收入,还担负了巨大的农村社会保障责任。但农村社保体系的不健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土地流转,限制了传统农村、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从而导致了农民收入提高受阻,农村发展步伐也比较迟缓。而目前在农村政策体系方面,保护失地农民权益的政策法规体系还不够健全。财政上对失地农民一般只能给予一些小资金的补贴,而失地农民文化素质和劳动能力一般都很弱,生产能力差,对许多职业工作也不能胜任。而由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的推行,大量土地逐步流入了农村中的少部分人,而这些已经离开了在农村劳动、还没有脱离农村身份的农民在失去土地以后,为了应付农村现代化发展中的各种挑战,必然需要对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新内涵和新体系进行不断完善,切实来保障农民的根本权益。

(四)土地流转过程中改变土地用途

部分开发商以种植业经营为幌子,在流转土地后并没有根据农村土地承包协议上的要求将流转土地用于农业种植用途,如将流转的土地用于种树或挖鱼塘,甚至搞非农业建设行为,甚至以直接从事种植业投资经营的手段向政府寻求商业发展资金或者经济补贴,从而进行了"堤内损失堤外补",或者获得了其他经商发展的机遇。个别地方政府和开发商共同损害了农户权益:不尊重农户意见,擅自变更农村土地承包协议,严重损害了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管理权;有的地区把农户的土地承包地长期、大量转租给公司管理,严重损害了农户的正常经营生产与活动;有的地方人民政府为节省农村科研与开发经费,为了更多的招商引资,以土地流转之名,任意变更其农村用地,或强制农户长时间,以低价转让土地所有权;与民争利时,将土地流转当成提高地方财政收支的方式。

三、云南农村土地流转机制的完善

(一)强化土地承包权

在云南这个地少人多的区域,土地才是农民的命根子,改善土地的质量,就必须依靠土地使用权与经营权的流转来进行。要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物权,必须通过立法规定赋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性质,进一步加强地方政府对农户的承包经营权的保障,从而促进以农村土地的经营权土地流转管理为主体形式。政府要妥善解决农村一些地区出现的延包问题,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颁发工作落实到户,认真梳理,确保信息准确的录入到农村土地承包资料系统,并逐步完成农村土地承包资料的数字化工作。

(二)确立科学合理的流转土地收益制度

土地流转中资金收益分配,必须本着民主协商、公平合理的基本原则,既要保障农民权利证书的合法性,也顾及到农村人口变动的现实意义。健全土地价值形成机制,如通过对农民入股合作土地流转,鼓励农户土地承包经营者入股收益,实现按股保底分配,并按土地实物作价。通过调节农村土地收入分配结构并适当增加对被征土地农户的补贴比例,是解决农村集体建设中土地所有权资金流转中收益的有效办法。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蓬勃发展中,地方政府应当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规律,首先参照一般市场经济用地补贴标准。然后逐步实行片区市场经济综合定价,并根据经济发展再逐渐实行政府指导价、市场评估价、市场收费。可根据全国各地的综合年生产总值水平和国土的地理位置,制定科学合理的征地赔偿标准。并构建平等的司法救助机制和法律仲裁机制,对于集体部门或农户所认为的征地不合法、赔偿不合理等问题,农户也可向司法仲裁机关争取救助,或进行国家赔偿,以切实维护农民自身的合法权益。

(三)规范土地流转机制

农村土地流转工作应当在保证粮食安全,对粮食生产用地有所保证的前提下开展。农村土地流转的处理程序必须规范化,形成科学合理的农村土地流转管理机制,既要确保土地得以正常有效的经营,也要保障农户经济在土地经营后的可继续发展。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强化对村级领导干部权力的规定和约束。同时还要进一步健全农村承包土地交易管理机制,化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问题,一方面既要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机制的规范化构建,同时又要完善调处机制,注重于诉前的协调疏导,进一步完善农民诉讼机制。建设农村土地流转数据库,进一步强化政府对农村土地流转工作的监督管理。通过建设农村土地流转数据库,进行了登记、审核、备案、合同签证、档案管理、信息公布等工作。同时,积极培育农村土地流转中介机构,设立"农村土地保管所"、"农村土地转用中心"、"土地托管中心"等服务组织,为农村土地流转工作提供建议,帮助对迁入、转入方的资格进行审查,为农村土地所有人、承包者、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提供有效的保障。

(四)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

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不能仅靠土地经营体制自身的改变来完成,而这与我国的农村社会保障体制有着密切的联系。要解决农民担心土地流转的问题,必须建立完善的农村社会保险制度,从而有效地促进农村土地所有权的合理流动,预防农村发展失衡。当前,我国各地在积极建立新型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情况下,各地政府在土地流转过程中,也应当积极探讨如何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将一部分资金投入到新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中,以实现土地使用权流转与新型的社会保障制度的良性互动。为增加被征地农民的就业机会,采取相应的措施。将失地农民纳入城乡就业体系,保证农民的就业和安置。给未就业的失地农民提供农村就业服务的组织,利用现有的技工院校和各类职业培训机构,为失地农民提供就业培训、就业优惠政策咨询、就业信息管理、就业指导、岗位推荐等服务,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对他们进行上岗训练和职业技能训练,并积极地为他们进行求职扶持和再创业引导。积极宣传和引导农民参与农村社区的新型养老保险。

(五)建立对农民流转土地及流转后的监督管理制度

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流转管理体系,认真做好对农村土地流转活动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并认真做好三项工作:完善农村土地流转手续、完善农村土地流转协议、完善农村土地流转活动。对擅自将农村土地转为非农用地的开发商和地方政府干部实施严厉的处罚措施,一方面禁止了违法使用农村土地的开发商重新获得经营土地的资格,另一方面对违法转让出土地所有权的当地干部进行了免职等处罚。

结束语

农村土地流转问题始终是影响制约中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部分,推进农村土地流转有利于解决当前的"三农"问题。目前,云南省少数民族地区农村土地流转政策目前仍处于摸索时期,也缺乏明确的标准和政策。农村土地流转政策一直是一个意义重大的改革项目,其政策性强、涉及范围广,既关系到中国农村经济社会的健康持续发展,也关系到广大农户的切身利益和农村的生产安全,更关系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全面发展。不断完善、健全区域土地流转机制,对提升土地的有效性、促进农村生产结构调整和土地规模经营、提高农村农民收入,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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