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并在其后增加了“提高市域社会治理能力”之内容。以治理能力提升为核心目标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被重申。当前,我国已步入新发展阶段,中国式现代化是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在国家治理维度中,市域治理具有不可替代的支柱地位,它具有县域治理不具备的宏观视野,也往往能提供省域治理给不出的微观方案,发挥着承上启下的枢纽作用。从社会学的角度来看,市域社会治理就是一种弥合宏观治理结构与微观治理行为的嵌入式与联结式枢纽。而“中国式现代化”的“共同体”思维,恰恰要求我们把社会治理单元从乡村、县域提升至市域,发挥市域承上启下、上传下达、统筹城乡的关键作用,市域社会治理因此成为社会治理现代化重要抓手。
1数据赋能基层社会一体化治理的功能
20世纪80年代,“赋能”的概念就逐渐得到认同,即通过言行、态度、环境的改变给予他人以“正能量”的过程。自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创新社会治理体制”,到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建立健全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进行行政管理的制度规则”。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强调了以数字技术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对于加强社会治理的重要价值。党的二十大提到了“数字中国”等7个方面。近年来,大数据等技术日益融入社会治理各领域全过程,“推动治理手段、治理模式、治理理念创新。而大数据赋能则是基层社会主体为适应数据供给多源、规模急剧增长的新变化,以制度体系对技术变革进行吸纳的客观反映。当前由于大数据赋能基层社会治理缺乏统一规划,普遍存在基层社会治理主体对所收集数据的整合加工、深度挖掘程度不够,因数据壁垒造成信息交叉叠加,数据赋能价值及协同合作程度不高,从而阻滞了大数据对基层社会治理的赋能效果。基层社会治理主体必须构建以“全域覆盖、全网共享、全时可用、全程可控”的数据赋能模式,凭借海量数据搜集、分析和研判掌握基层社会各领域运行动态,并有效作出迅速回应和精准判断。
2现代化语境下市域社会治理法治化的应然图景
探讨市域社会治理法治化的应然图景,首先应对其上位概念“社会治理法治化”加以讨论。关于社会治理法治化的主要表征,本文认可龚廷泰教授的观点,即合理界定多元主体的责任范围和合作空间、坚持人民为主体地位、一切社会治理规范都不得与法律相抵触,不能违背党和国家宏观政策以及“三治结合”是以“法治”为轴的有机结合和体系融合。考察现代化语境下市域社会治理法治化的应然图景,理应在市域社会治理法治化的主要表征基础上融入现代化的时代需求并充分考量市域社会治理自身的规律特点。现代化的时代需求呼唤法治保障功能的彰显,工具论的视角融入要求法治建设贴合现代化推进的实际需要,具有现实可操作性,能够围绕化解社会主要矛盾的需求发挥其定分止争的特有功能。精细化是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显著标志,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致力于精准、精细、精致的治理目标,而这也构成了市域社会治理中法治建设的核心面向。事实上,关于如何提高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会议曾提出要“紧紧围绕共建共治共享方向,把握市域社会治理规律特点,突出体制创新、机制完善、制度建设”,这其中对法治建设方向给出了明确指引,即“精巧的制度设计”“围绕市域社会治理急需、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新期待必备的制度需求,结合实际制定务实管用、便于操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构建市域社会治理法律规范体系”“用法治规范社会行为”等。易言之,市域社会治理法律规范应坚持精细化、实用化、特色化思路引领,凸显务实管用、便于操作的基本表征,重视市民公约、村规民约价值的发挥,通过把人民群众广泛认同、操作性强的道德观念上升为行为规范,实现人民的普遍遵守之最终目的,即立良法,行善治。通过将良法融入社会治理制度体系,筑牢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制度基础,同时以追求善治为旨归,充分发挥社会治理制度的权威性与执行力,从而达到制度与治理的辩证统一,此即社会治理法治化的逻辑起点。
3市域社会治理法治化的推进路径
3.1搭建数字基础平台,完善市域社会治理体系
根据市域社会治理数字化改革的“DSIL”分析框架,市域社会治理数字化转型是一项系统性、耦合性工程,旨在以信息技术嵌入地方治理为突破口,推动结构重塑、制度创新与数字化领导能力提升。实现与基层治理四平台、业务协同平台、与村(居)社区全科网格贯通联动,初步建成“监测—触发—协同—处置—信用”的全流程智慧监测监管体系。具体举措包括:组建花园云联合创新实验室,按照“部门提想法、创新实验室联合会诊提办法、技术公司出算法、探索实践成做法”的方式,加快推进集成创新;推进“雪亮工程”建设,形成集综合信息指挥平台、公共视频共享平台、应急指挥平台于一体的市、县区两级社会治理综合信息指挥中心;结合智慧城市与数字政府建设,把智能化建设上升为重要的治理方式,推动市域社会治理体系架构、运行机制、工作流程的智能化再造;统筹建设智慧公用事业、智慧公检法司,打造全市贯通、数据共享、流程再造、智慧应用的“智慧大脑”,建设“社会治理一张图”场景应用体系,为市域社会治理提供数字化地理信息系统支撑;加快出台地方标准,推动平台数据共享交互一体化布局、资源调度合理化配置。
3.2完善基层社会数字治理一体化转型的制度保障
基层社会数字化治理面临许多挑战和风险,而这些挑战和风险的实时甄选、鉴别、聚类和汇总需要靠技术、伦理和制度保障。因此,具有可操作性、规范性和约束性功能的制度供给能够确保数字治理中的挑战和风险被精准挖掘、取证,从而夯实“数据地基”,筑牢“数据底座”,补齐基层社会数字化治理的短板,实现数字治理风险识别智慧化与智能化转变。正因为数字技术赋能基层社会治理并非完美无缺,而是可能面临着系统脆弱、信息安全、数字鸿沟、算法歧视、伦理缺位等风险,严重困扰着基层社会治理的提能增效。这就要求必须始终关注治理数字化转型的制度供给,建设开放共享的数据资源体系,构建科学规范的基层社会数字治理制度规则体系,以统一规则确保多元主体共享数据,为基层社会治理数字化转型强基和健体,充分发挥基层社会智治与善治的潜能。基层社会治理从经验向智能的转变,形成了“技术+制度”、“线上+线下”、“网络+网格”的运作逻辑。其中,作为形塑基层社会不同主体关系的规则,制度必然具有规范多元主体行为和利益诉求的功能,为基层社会治理变革提供规范支撑。因此,健全基层数字治理的技术准则,完善相关法律规范和监督机制,加快制定与基层社会治理相关的规则及实施细则,成为当务之急的工作重点。
3.3不断增强中国共产党的引领能力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中国共产党得到人民的选择与拥护,其根本原因就在于党来自人民、植根人民,始终代表着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历史和实践证明,中国共产党是社会治理共同体的总揽全局者,党的领导是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的根本保证,决定着建设社会治理共同体的成效。打铁还需自身硬,千锤百炼始成钢。在建设社会治理共同体的过程中,要不断加强党在社会治理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进而增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社会治理中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从政党引领政府层面来说,要构建党委领导、党政统筹、简约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通过基层党建的政治统领、组织建构和思想建设等来统筹政府治理体系,逐步理顺府际关系、条块关系和部门关系,进而最大限度地为基层减负增能,提升治理和服务的效率和水平。从政党引领社会角度而言,要切实发挥党组织的整合社会功能。在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上,政党不应不切实际地大包大揽,而是要完善党建引领的社会参与制度,把工作重点放在组织和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上,善于用党的资源来撬动社会资源,用体制内组织带动体制外组织,不断吸收市场和社会力量参与,从而充分激活公共领域的“活性因子”,构建全民共享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让基层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安定有序。从政党对政府社会的统合方面来看,党组织要通过组织、平台、空间和机制建设,来引领组织、引领议题、引领协商、引领价值,进而把政府力量和社会力量有机整合起来,实现管理、服务、治理的平衡和统一,让整个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安定有序。
3.4构建公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决策机制
作为公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基本前提,决策机制主要是指建立政府公共决策机构,完善各领域、各部门的办事公开程序,建立健全决策征询公开制度等。完善的公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决策机制是保证公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效能顺利实现的坚实基础。构建公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决策机制,需要采取三方面措施:一是完善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环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是依法行政和依法治国的重要体现,决策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到公众的切身利益。”府重大行政决策须经过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等多个环节,以此提高重大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和实效性。需要进一步强调的是,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等环节,务必注重流程严谨、程序规范等问题,如选择的群众须具备长期关注相关问题、认真负责、出以公心、品德高尚等特质;论证专家必须对论证事项具有深入研究和学术专长,并须给予专家充分时间研究论证事项和充分发表见解。二是加强办事公开程序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建设。大力宣传办事公开的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认真规范办事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严格监督检查。三是继续完善决策征询公开制度。加大决策征询公开制度的宣传力度,增加社会公众的参与度、健全专家咨询制度、完善公示制度和听证制度,进一步提升决策征询的成效。
3.5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增强外部服务功能
基层政府要积极引导农村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同时农村社会组织自身也要有所行动。首先,发挥基层党组织的引领作用,这是推进农村社会治理现代化的保障。以党委领导和政府负责为前提,农村社会组织要在基层党组织的引领之下进行活动,规范运转程序,才能发展运转得更好。其次,以村规民约的形式提升基层对农村社会组织的认可度。作为村级管理的方式和载体,村规民约对村民行为进行规范和约束,有利于从源头让村民意识到农村社会组织对于乡村治理的积极作用。同时相较于上级部门制定的文件规定,村民自己制定的村规民约更具可执行性,更能激发农村社会组织活力;第三,采取多元化的途径带动农村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为其提供参与平台。一方面在进行决策参与、监督监管方面给予一定空间和机会,激发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另一方面农村社会组织自身也要积极主动参与农村基层社会治理,不仅要紧密结合基层社会治理实际,也要与政府部门积极互动,共同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
3.6发挥民主优势破除社会治理“下沉困境”
在基层党组织建设过程中,为了更有效地发挥治理效能一个重要举措就是破除社会治理的“下沉困境”。特别是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的一个阶段,实现资源、人财物和责任权力对称下沉基层社会,已经成为了基层社会良序善治的“内生性支撑要素”。党中央提出“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因此有必要通过党建优势实现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是社会治理形成自下而上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的实践路径。同时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把更多资源下沉到基层,更好提供精准化、精细化服务”。因此不难看出,实现社会治理下沉是实现好基层善治的关键一步,也是实现治理创新的重要一步。
结束语
综上所述,构建市域社会治理共同体是市域社会治理的目标和导向。构建市域社会治理共同体不仅要着眼于市域社会治理多领域多主体的协同共治,更要立足于系统性、整体性、关联性、主体性的“总体性”视角来探讨市域社会治理的运行机理。总体性视角的研究突破了既有研究中对于市域内部社会层面协同机制的过分关注,和对于空间地域要素对市域社会治理机制的重要性考量的忽略,重塑市域社会治理在城镇化进程中实现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性作用。市域社会治理的总体性体现为系统分层、整体目标、主体要素以及关联机制四个基本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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