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许多学者对农业用地转化的论题做了一些研究探讨。刘平辉,叶长盛学者运用资源经济学和计量经济学的方法,得出应运用税收手段调节农业用地转化为建设用地的内在驱动机制;高桐,张世龙学者认为农业用地转化为建设用地存在征地补偿不完善、农民权益得不到保障等问题,应该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维护市场秩序;肖晓芳学者提出了农业用地转化为建设用地的协调发展的制度与方法;张凤荣,张小京等学者以都市区为研究对象,对农业用地的空间变化进行分析探讨;吴连喜,孙波等学者提出运用遥感图像融合方法,他们改进了农业用地转化为建设用地的探测方法;宋伟学者通过分析建设用地的多方利益,构建了利益均衡的制度框架。以上的学者都从不同的的视角分析了农业用地转化为建设用地方法、机制、制度等等,为城市土地供给中的农业用地转化分析提供了理论基础,但是我认为民族地区城市土地供给与东部沿海地区存在明显不同的方面,很多学者对于城市土地供给条件研究不加区分,从而运用到民族地区的相关研究上,只有通过深入分析农业用地转化的有利条件和不利条件,让民族地区的城市土地供给虽然没有建成区的二次开发也能通过农业用地的转化实现城市土地供给的增量扩张。因此,本研究通过对比分析东部沿海地区与民族地区城市土地供给中农业用地转化的条件分析,认真研究、分析民族地区城市化建设有利与不利条,从而促进民族地区城市化健康、协调、有序发展。
二、相关概念
(一)城市土地供给
城市土地供给是与城市土地需求相对应的概念,分为无弹性的土地供给和有弹性的土地供给,城市土地供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城市土地供给的外延式扩大,主要是从农业用地转化而来,是城市土地供给的增量扩张;另一方面是城市土地供给的内涵式扩大,主要是城市建成区土地的二次开发,是城市土地的存量扩张。
(二)农业用地转化
农业用地转化是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国家规定的批准权限获得批准后,将农业用地转化为建设用地的行为,农业用地转化又称为农业用地转为建设用地。
三、城市土地供给中农业用地转化的条件分析
(一)民族地区城市土地供给中农业用地转化的有利条件:
1.丰富的土地资源禀赋
由于民族地区土地资源丰富且人口密度小,导致人地矛盾相较于东部沿海地区有所缓和,在这种有利条件的加持下,城市土地供给的外延式扩张获得充沛的土地资源储备,促进民族地区城市发展中的过渡区——城郊的形成,民族地区丰富的农业用地资源禀赋是城市土地供给增量扩张的基础。
2.较少的土地租金成本
大部分民族地区位于高海拔地带,土壤肥沃程度相比于东部沿海地区较弱,导致民族地区的农业用地利用价值就低于东部沿海地区,土地价格也就相对较低,因为地租=土地价格*利息率,所以民族地区在农业用地转化过程中所要支付的租金成本较低,从而有利于农业用地向建设用地转化。
3.价格低廉的农业剩余劳动力
刘易斯提出:“传统农业中有一部分劳动力处于隐蔽失业状态,他们形式上是就业人口,但其实际生产率为零,把这部分劳动力从农业中抽走,不会使生产减少。”民族地区可以利用农村中存在的价格低廉的农业剩余劳动力,使农业用地更好地向城市用地转化,从而促进民族地区的城市化发展,价格低廉的农业剩余劳动力是城市土地供给中农业用地转化的原始动力。
(二)民族地区城市土地供给中农业用地转化的不利条件:
1.民族地区工业化发展缓慢,经济收入来源于农业,造成城市土地供给中农业用地转化困难。
工业化是城市化的基础,是城市化的原因,农村和农业经济的发展是城市化的原始动力。由于民族地区工业化起步较晚,工业化发展处于发展的初期阶段,缺乏大型的国有企业和公司做支撑,导致民族地区没有发达的工业基础,工业化进程缓慢。因此,民族地区的农民将自己的农业用地转化出去以后,就失去了主要的经济收入来源,造成农业用地转化困难。
2.由于城市规划失误,导致民族地区农民没有将其转化为城市建设用地的意愿。
近几年一些民族地区农民由于一定的人口扩张压力,在农业用地中建造了房屋,但是其城市规划没有与农民达成一致,就强行拆除了农民含辛茹苦建设的房屋,甚至是农民花费全部积蓄、投入大量人力和物力建立的建筑物。因此,由于政府没有合理地进行城市规划,导致农民对于城市发展过程中对这种农业用地转化怀有抵触心理,具有消极的转化意愿。
3.民族地区城市土地供给的农业用地转化过程中缺乏必要的保障要素,如充足的资金储备和高素质的技术人才。
由于大部分民族地区的城市位于“边、少、穷、老”地区,内生发展能力不足,为了缩小与发达地区的差距,民族地区的城市发展只能靠国家的转移支付和发达地区的对口支援,导致高素质的技术人才不愿去民族地区工作,民族地区的城市对高素质的技术人才缺乏吸引力,从而限制了民族地区的城市发展,阻碍了农业用地更好地向城市用地转化。
四、结论
如今民族地区的城市化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其过程中不断涌现出新的问题与矛盾,如何平衡好、协调好城市用地与农业用地之间的关系,此外民族地区在进行城市化建设时,由于没有原生城市和建成区的二次开发,导致城市土地供给缺乏内涵式增长的条件,只能通过农业用地向城市土地转化这一外延式扩大的城市土地供给的方式进行城市建设。因此,深入分析城市土地供给中农业土地转化的有利以及不利条件,是民族地区城市化发展能够顺利进入新发展阶段的必要条件。农业用地转化是民族地区城市土地供给的主要来源,而且民族地区与东部沿海地区的农业用地转化方式、条件存在明显的不同。因此,要充分研究民族地区城市土地供给中的农业用地转化的有利条件和不利条件,结合土地资源禀赋、土地租金成本、工业化发展水平以及农民的本质意愿,从民族地区农民的本质需求出发,使农业用地更好的向建设用地转化,促进民族地区城市土地供给供给外延式扩大,依托民族地区城市土地供给的增量扩张,满足民族地区城市土地需求,从而使民族地区城市实现更好的发展。
注释:
[1]刘平辉,叶长盛.农业用地转化为建设用地的内在机制及驱动力研究[J].中国土地科学,2007(06):58-63.
[2]高桐,张世龙.农业用地转变建设用地的矛盾及对策[J].农村经济与科技,2020,31(13):32+78.
[3]肖晓芳.论建设用地与农业用地的协调发展[J].南方农机,2015,46(06):54+56.
[4]张凤荣,张小京,周建.都市区设施农业用地空间变化及其政策启示[J].资源科学,2015,37(04):637-644.
[5]吴连喜,孙波,赵其国.有效探测农业用地转变为建设用地的遥感图像融合方法[J].土壤学报,2004(05):815-818.
[6]宋伟.构建多主体利益均衡的建设用地制度框架[J].农业经济问题,2014,35(02):54-58+111.
[7]刘永佶.政治经济学大纲[M].中国经济出版社,2007(10).
[8]孙久文,叶裕民.区域经济学教程[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