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自然资源是我国重要的支柱型能源,由于该类资源埋藏位置等特殊性,在开采时往往会造成环境扰动,而不合理的开发规模、开采方式又势必引发地质环境问题。比如开采深埋地下的金属、煤炭等矿产自然资源就会破坏地表景观,占压土地,造成水平衡、土壤平衡、大气平衡扰动,改变岩石等的应力结构。以上问题也势必影响人类经济社会,所以需要在可持续发展、绿色经济理念下合理开采矿产自然资源,保护地质环境。
一、矿产自然资源开采与地质环境保护的原则
为最大程度减少剥离覆盖岩石、岩层开采矿产自然资源等对地质环境的破坏,并提高开采效率,需要首先明确主体职责。即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的核心观念。政府部门应当提高资源开采许可证颁发的门槛,加强开采过程中的主体监管;矿业单位等需要严格落实全面调查、分析,边采边保护的工作要求,坚决杜绝违法违规开采行为。其次,应当在总体规划下坚持分区分段恢复治理的工作基调。即根据不同地区地质环境的特殊性,对应不同的环境保护标准,采取地质环境保护性措施,分阶段恢复原有地表、水文环境。同时要做到防治相结合,既防范采掘矿石、矿坑排水等可能出现的岩体应力状态被破坏,土壤质量恶化等问题。还要通过及时的植被修复等方式,治理暴露出的小范围问题。最后,要坚持因地制宜原则。包括根据本地自然、地质、气候等环境制定资源开采方案,优化开采形式;并根据本次资源开发形式和已造成的环境扰动,使用环保策略。
二、矿产自然资源开采与地质环境保护的措施
(一)强化政府宏观调控作用
我国虽然是矿业大国,矿产自然资源总量和类型丰富,但贫矿多富矿少,难选矿多易选矿少,共生矿多单一矿少。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推动矿业产业转型升级,需要政府发挥其在宏观调控方面不可替代的作用,调控矿山结构,控制开采总量,提升矿产自然资源的综合利用率。
其一,政府应当利用税收政策等促进中小型矿山企业合并,实现区域矿产自然资源的有效整合,比如优先应用先进开采技术,基于作业环境的大型矿山倾斜矿产资源,引导企业自行进行结构性调整与整合,使更多产能不合理的小型矿企逐步退出行业序列,其二,政府部门应当通过“三率”指标基层落实行动,推动行业龙头企业带动下产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比如鼓励龙头企业加大科研创新投入力度,对现有工艺流程进行整改,优化作业环境,挖掘废石、尾砂、尾水的利用价值。其三,政府应当主导矿产自然资源定期勘探勘察工作,以探明行政区域内的资源类型、数量规模、分布空间。以促进本区域特色矿产资源深加工为前提积极延伸产业链,提高产业附加值。
(二)健全相关管理制度
提高资源开采利用效率,保护地质环境,需要有相应制度做支持。比如以生产阶段地质环境保护为主线健全制度体系。包括要形成严格的环境影响评价和矿山地质灾害评价制度,明确矿产自然资源开发、规划设计、验收的相关标准和后续工作推进的标准。制定矿山环境修复与土地复垦、地质灾害防治的相关制度,高标准落实边开采边治理边恢复的工作要求。要形成定期检查、复查、抽查工作制度、流程,持续性推进矿山等企业的年检工作。以检查上一阶段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矿区环境的恢复、治理情况。再根据检查结果出具地质灾害环境、环境复垦的整改通知,指导相关单位立即采取有效补救措施。
在此基础上,要利用黑白名单制度或奖惩制度推进合理的矿产自然资源开采,高质量的地质环境保护工作。比如出台地方性政策或行政法规,鼓励矿企加大土地复垦方面的投资,投资取得一定成效,政府会以补贴形式和企业承担部分环境治理的成本。相对的,在工作中造成矿产自然资源浪费、地质环境被严重破坏的单位,应当被采取马上闭坑、限时关停的处理措施,并追究企业负责人环保责任。
(三)加强监督监管
矿产自然资源开发和地质环境保护涉及到多个利益方,所以需要各主体联动,从资源勘探开始即进行监督监管,以维护良好的资源利用环境。
前期,需要强化地质勘探行业标准、监管工作流程,规范勘察行为,维护行业秩序,并逐级逐步建立探矿人信用管理体系。在资源开采阶段,需要政府有关单位指导矿企结合具体、详细资料,制定有针对性的资源开采,环境质量监测和环境质量保护工作计划。比如根据地层情况、资源埋深选择柱式或放顶采煤技术。并要利用3S现代化平台,对开采过程、井下情况进行实时监测。企业的监测数据要同步上传到政府平台上,便于政府部门对企业的工作进行在线监督、检查和指导。开采过程中,安监、环保、电力、林业等部门可以联合执法,利用资源遥感监测、重点巡查、暗访等方式及早发现问题,快速处理问题,遏制危险苗头。同时,应当拓宽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渠道,欢迎人民群众反映非法开采资源,破坏地质、水文环境,违规占用耕地等线索。
(四)建设绿色矿业
《关于加快绿色矿山实施意见》为绿色矿业发展提供了指引。各地应当在此基础上持续利用绿色矿山评价指标、绿色矿山管理办法,以建设绿色矿业全面提高我国矿产资源开采质效,实现资源保护和经济可持续发展。
比如在建设绿色矿山的标准之下,要求各采矿企业积极开发地质灾害监测系统,或使用智能化信息化工作平台,通过采矿方式、开采量、地下水疏排监测掌握采矿过程数据。利用变形检测、相对位移检测,预判是否有发生地质灾害的可能。再根据开采计划适时使用土壤、水质修复等技术手段。矿企也可以在自然资源开采链上挖掘其他的经营价值转化方式,通过封山育林等打造全新的绿色产业发展支链,提高矿产资源开发的综合效益。
结束语
客观认知矿产自然资源开采对环境的影响,做好前期调查,优化工作方式、工作计划,健全管理制度,加强事中、事前、事后监管,才能够解决传统矿产自然资源开采效率、综合效益低的问题。全面提升矿业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提升区域经济的发展持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