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商环境法治化的建设与完善能够有效的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改善人民生活,提高国家经济实力以及在世界上的影响力。因此,探讨营商环境法治化建设很有必要。
一、何为营商环境法治化
何谓营商环境法治化,笔者认为可以从法治与营商环境两个方面结合来看。营商环境是市场主体从事生产或经营贸易活动,在遵循政策制度和行为规范等方面所需的时间和成本等条件,它包括政治环境、法治环境、社会环境、市场环境等影响市场主体的各方面因素。
法治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基石,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法治能平等的保障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法治对营商环境有着很重要的影响。法治化营商环境就是运用法治思维、贯穿法治精神、重视法治方式的营商环境。营商环境法治化,是市场主体最关注的重要成本之一,营商环境法治化建设有助于我国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进市场经济法治建设、诚信中国的建设,增强我国在世界经济上的影响力与竞争力。
二、营商环境法治化建设的重要性
从全球经济高度发展角度看,现代经济不仅是市场经济更是法治经济,在遵循市场经济运行规则的基础上,更要依托法治来规范和引导市场经济行为。营商环境法治化建设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有助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进市场经济法治建设、诚信中国的建设,增前我国经济实力。笔者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就营商环境法治化建设的重要性作如下分析:
(一)营商环境法治化建设有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
虽然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基本建立,但仍存在诸多不完善的地方,影响市场经济发展的障碍依然存在。没有法治的营商环境犹如在大海中失去方向的航船,不知前进方向甚至面临沉船风险,而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有助于打破地方保护壁垒,让各市场主体能够有机会有条件的公平竞争,让公平竞争制度化,从而明确自身发展方向,有利于市场经济的向好的方向发展。
(二)营商环境法治化建设有助于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治建设法治是现国家文明进步 的重要标志,也是经济长久发展的保证。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要求我们在市场经济当中追求法治精神,这就需要我们不断总结自身发展教训,同时借鉴法治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推进市场经济法治建设。通过分析发达国家崛起历程我们可以看出在这些国家中,法治理念的根本确立、法律对财产权利的保护、法律对公民权利的尊重、法律对公权力的约束等是其崛起的共同特点。而营商环境法治化建设不仅可以稳定市场主体的预期,使市场活动中的潜规则变为明规则,还能大幅降低市场主体的交易成本,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和社会经济效益,从而推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治建设。
三、当前我国营商环境法治化建设的现状
通过上述分析,我们可以清晰的看到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性,但是事物的发展是不可能一蹴而就的,在发展过程中或多或少都会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现笔者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尝试分析目前营商环境法治化建设的当前现状:
(一)社会整体法治意识不强
法治意识是人们对法律发自内心的认可和遵从。要实现营商环境法治化,首先全社会尤其是市场主体要信仰法律、崇尚法治。如果企业和群众对法律没有信任感,发生矛盾纠纷第一想法是找关系而不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那就不可能营造出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有些群众仍旧是情愿信访而非信法、情愿花钱走关系而非寻求法律帮助,这极大影响了法治权威和营商环境。部分企业诚信守约意识还不够强,各种仿制他人产品、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情况还大量存在,对社会诚信体系的破坏很大。公务人员人治思想仍然严重,法治思维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
(二)目前营商制度建设仍需完善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涉及经济方面的立法步伐快,已经形成了基本的体系,但是仍需要健全与完善。比如说立法对营商环境的促进和保护不够,一些立法项目侧重对重点领域、外商投资等企业的政策扶持,一定程度上给其他市场主体增加了公平竞争的难度;比如说立法滞后于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一些领域仍处在空白状态;比如说立法与营商实际工作脱节,部分配套实施意见不能及时出台,法律实施达不到预期效果。
(三)政府服务水平有待提高,政府服务缺乏有效制度监督
政府服务水平有待提高,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待深化,行政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虽然各地政府就审批制度进行了改革,但是也只是在片面追求减少审批数量,并未真正帮助企业减轻负担;减放审批改革不彻底,一些改革只是流于形式、浮于表面化;部分政府对改革审批事项落实不到位,部分行政审批办理时间长、效能需要进一步提升。政府服务缺乏有效制度监督,部分政府对损害市场主体的职务行为,惩处机制不健全,问责不够。在接受群众监督和评价方面也只是流于形式,并未真正落到实处,群众监督和评价未能够起到有效作用。
四、完善营商环境法治化的对策
营商环境法治化建设有助于增强我国经济在全球的竞争力,当上述问题影响了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建设时,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进程势必会受到影响,而如何完善相应对策显得尤为重要,笔者试着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出一些建议。
(一)加强法制宣传,提高社会整体法治意识。物质决定意识,意识发作用于物质。要完善法治化营商环境不仅要提高市场主体甚至是全社会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还要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要认真做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努力使各级领导干部掌握履行职责所必需的法律知识,增强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意识。
(二)健全营商制度建设
健全营商制度建设,完善涉及营商环境的法律法规体系,保障市场主体公平竞争,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提供法治环境支撑。例如:1、建立健全各种有关营商环境的相关制度,严格法律法规保证各市场主体能够依靠有效法律法官公平竞争。2、可以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法院,以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泉州知识产权法庭挂牌成立,专门审理涉及知识产权的案件,知识产权法庭的设立是保护知识产权激励创新的重要手段,有利于提升人民群众对知识产权的尊重意识。3、拓宽纠纷解决渠道,从单一的法院诉讼渠道向诉讼、仲裁、调解等多渠道发展,探索“互联网+诉讼/仲裁/调解”模式,充分运用大数据,解决纠纷,提升司法效率。
(三)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提升政府服务水平
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营商环境法治化建设要求政府必须是法治政府,充分简政放权,提高办事效率。政府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制定、执行相关决策,以法律法规来严格规范政府行政行为,做到不该由政府管的事项予以削减,把应是社会可以承担的转移给社会,适当下放权力,提升各级政府依法决策能力。完善政府服务监督机制,加强对政府行为的监督。政府的行为如果不受到监督和约束必然会产生腐败,因此要加强对政府行为的监督,建立比较健全的监督体系,形成政府的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相互制约的新机制,使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得到社会的有效监督。
参考文献:
[1] 杨继瑞、周丽,《优化营商环境:国际经验借鉴与中国路径抉择》,《新视野》2020年11期.
[2] 葛克昌:《税法基本问题:财政宪法篇》,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
[3] 黄茂荣:《税法总论:法学方法与现代税法》(第一册),台北植根法学丛书2015年版.
作者简介:林尔煌(1983.08—),男,汉族,现任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三级法官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