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民族罪犯的宗教信仰分析
赵瑜荣

复制成功

导出题录

参考文献( GB/T 7714-2015 ) 复制

赵瑜荣,. 少数民族罪犯的宗教信仰分析[J]. 国学研究,2022.7. DOI:10.12721/ccn.2022.157034.
摘要:
宗教信仰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文化形态,是我国法治过程中需要保障的公民权利之一。对于罪犯而言,同样具有追随宗教信仰的自由权利,随着宗教传播范围的扩大,信徒的人群数量也越来越多,具有宗教信仰的罪犯人数也在不断增加。特别是一些少数民族地区,而宗教信仰具有双面作用,如果能够利用得当,对于教化这部分罪犯会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以下本文主要针对少数民族罪犯基于宗教信仰实现有效改造的策略进行了分析,以期为相关行业工作人员提供些许参考。
关键词: 少数民族;罪犯;宗教信仰;教育改造
DOI:10.12721/ccn.2022.157034
基金资助:

信奉宗教信仰的人其心理上往往具有某种执着的意念,对于有宗教信仰的少数民族罪犯而言,他们的教育改造需求与普通罪犯不同,采用常规的改造方式往往很难起到有效的效果。基于此,监狱管理人员可以从宗教信仰角度出发,制定差异化的宗教改造策略,通过宗教信条的正向传播,向罪犯渗透正确的价值观,同时通过举办监狱宗教活动,让少数民族的罪犯也能够感受到自己被重视,从而建立相应的感化场景,促进罪犯心理状态转变。

1分管、分教、区别对待

拥有不同宗教信仰的罪犯,无论其生活习性还是思想状态,都会存在一定的差异,实行分管、分教和区别对待策略,可以在很大程度上给予罪犯个体心理满足,实现具有针对性的矫治管理效果。比如部分具有宗教信仰的少数民族罪犯不吃猪肉,如果将他们与其他罪犯统一关押,则有可能触犯其戒律,引起罪犯的负面情绪,不利于其顺利改造。另外,分管、分教、区别对待管理也有利于防止罪犯统一管理可能会产生的交叉影响问题出现。在分管过程中,监狱可以参照社会宗教活动规律,定期为每个宗教的信徒举办宗教活动,比如基督教的做礼拜、回族的聚礼、伊斯兰教的斋戒月、佛教的法会等。这些活动举办过程中,还可以从外界聘请专业从教人员入狱进行传道,比如牧师或神父,以提高罪犯的参与积极性以及改造的配合度。饮食上也要进行适当区分,按照不同宗教信仰的饮食习惯提供饭菜。如此一来,整个改造教育就会充满感情,让罪犯切实感受到自己被重视,从内心深处得以感化。与此同时,监狱还可以为信仰宗教的罪犯提供劳动机会,比如做饭、烧水和整理内务等,让其获得为他人服务的机会,提高其利他心理的成就感。

2通过宗教信仰消除罪犯心理压力

宗教思想的传播本意实际上都是为了让人们远离罪恶,只不过在传播过程中有些人产生偏激心理对其进行了错误解读或使用,最后演变成类似邪教一样的组织。很多罪犯在犯罪时的行为实际上都是过激的,当事后头脑清醒了会感到非常后悔,但是事实已成没有办法改变,他们的心理往往会产生较大压力。特别是刚入狱的罪犯,对监狱本身就存有恐惧害怕是心理,同时自身愧疚和后悔心理又使其内心煎熬。因此,监狱在采取宗教信仰方法改造教育罪犯的过程中,要发挥宗教信仰的正向作用,消除罪犯的心理压力,帮助其建立重新进入社会的信心,鼓励其积极进行改造,早日出狱恢复正常生活。心理压力如果不消除,一些心理承受能力较弱的人群还有可能在监狱当中重新犯罪,做出自己意志不受控制的事情,所以利用宗教的人心教化作用消除罪犯心理负担十分重要。

3创新监狱环境

基于当前我国监狱管理机制,罪犯可以在服刑期间信奉宗教,但是监狱内并不会设置相应的宗教设施,比如佛堂、宗教神像等。这对于罪犯感受宗教感化程度来说,存在一定的局限性。特别对于少数民族罪犯而言,他们对于宗教的追捧程度往往比较深刻,非常注重宗教信仰的仪式感,如果缺少了相关宗教环境,这部分少数民族罪犯的精神力量会大打折扣。因此,监狱可以适当创新少数民族罪犯的生活环境,在监狱内增加一些必要的宗教设施,一方面可以时刻提醒罪犯进行自我救赎和忏悔,另一方面也能够为罪犯提供有效的心灵寄托,帮助其调整自身心理状态。在正确的宗教信仰下,虔诚的信徒一般都是会配合社会主义建设的政策要求,监狱改造的目的也是为了重新塑造和强化罪犯的社会配合心理。因此,在监舍内挂宗教饰物不失为一种创新教化方式。罪犯可以向自己信仰的宗教之主忏悔自己的错误行为,同时又可以向上帝或神汇报自己的改造情况。这充分体现了人道主义的感化教育精神,顺应当前国际刑罚发展的潮流。但需要注意的是,监狱管理者要谨防罪犯抱团或是串联造反现象,因为宗教信仰一旦被其中别有用心的人利用,不仅不能够产生积极影响,反而还会破坏监狱管理秩序,给顽固不法分子邪化其他罪犯的机会。

4提高监狱人民警察素质

要加强监狱环境建设,离不开干警的支持和参与。因此,必须造就一支纪律严,作风硬,业务精,素质高的干警队伍。要实行专家治监,把那些政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去。要教育干警知法守法,严格依法办事,对罪犯要提倡人性化管理,正确处理好“人”和“犯”的辩证关系,处理好惩罚和改造的辩证关系。同时,监狱人民警察还要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广博的知识与合理的知识结构。特别是对有特殊条件的少数民族宗教罪犯教育,监狱人民警察应了解该罪犯所信仰的宗教有何禁忌,日常生活和其交往时应该避免什么,以免犯他们的戒。若没有注意这一点而犯了他们的戒,这不仅伤害了他们的自尊心还可能使罪犯带着情绪改造,这必定会影响改造的质量。对监狱人民警察文化素质的提高已经迫在眉睫。相关机构单位可以派出精干的监狱警察到有条件的民族学校进行培训,了解主要的少数民族的信教方式及在日常教育改造中应注意的问题。如果监狱有一支政治、文化、业务素质极高的警察队伍,对有宗教信仰的罪犯的教育和以前相比较会有事半功倍的效果。

5结束语

经过以上分析阐述不难发现,少数民族罪犯的宗教信仰对于实现罪犯改造有着十分突出的影响作用。因此,相关监狱管理者应当及时转变罪犯管理意识,积极学习先进的宗教信仰管理知识,将其充分融入到罪犯教育过程当中,从而创新传统罪犯管理路径,这样才能进一步满足罪犯服刑期间的心理诉求,达到最佳的教化效果。

参考文献

[1] 娜林珠柯. "两少一宽"民族刑事政策探析[D]. 西北大学, 2015.

[2] 徐长山. 少数民族大学生宗教信仰问题调查——以南昌工学院为例[J]. 和田师范专科学校学报:汉文综合版, 2017, 36(5):5.

[3] 魏占军. 少数民族犯罪治理的政治经济学分析[J]. 世界经济情况, 2016(2):6.

》在线投稿系统

*文章题目:
*作者姓名: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
*联系方式:

  备      注:

*上传稿件:

支持上传.doc,.docx,.pdf,.txt,.wps文件

投稿须知:

1、审稿结果将于1~7个工作日以邮件告知,请注意查收(包含录用通知书、审稿意见、知网CNKI查重报告)。

2、提交投稿后,若7个工作日之内未接到录用通知,则说明该文章未被录用,请另投他刊。

3、凡投寄本刊稿件,如在内容上有侵权行为或不妥之处,均应文责自负。本刊有权对来稿进行文字编辑、加工和修改,如不同意,请附说明,以便妥善处理。

4、多作者文稿署名时须征得其他作者同意,排好先后次序,通知用稿后不再改动。

5、凡投往本刊稿件一经录用发表,其版权归本刊所有。

6、本刊已全文录入中国知网、万方、维普等数据库,如作者不同意被收录,请提前申明,未申明者,本刊一律视为同意被收录。

7、请勿一稿多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