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劳动争议维权路径及其选择
王崇崇
生成PDF 清样下载 引用

复制成功

导出题录

参考文献( GB/T 7714-2015 ) 复制

王崇崇,. 农民工劳动争议维权路径及其选择[J]. 争议解决研究,2022.8. DOI:10.12721/ccn.2022.157097.
摘要:
乡村振兴,农民权益是根本。乡村振兴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为了让亿万农民生活得更美好。处在新时代踏上新征程的龙口市仲裁院立足仲裁职能,坚持将普法宣传“全覆盖”、维权服务“一站式”、便民利民“三措并举”与“乡村振兴”深度融合,为乡村振兴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和保障。
关键词: 农民工维权维权路径优化
DOI:10.12721/ccn.2022.157097
基金资助:

一、农民工劳动争议仲裁及其优点

农民工劳动争议仲裁是一种纠纷解决方式,根据法律规定,将农民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基于劳动关系而产生的纠纷交由法院以外的第三方进行裁决。仲裁作为解决农民工劳动争议的必经阶段。在农民工劳动争议仲裁中,双方当事人可以选择将争议提交给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其他具备仲裁资格的机构进行处理。仲裁机构会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等文件,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和证据,并进行调解、仲裁裁决。

快速高效。农民工劳动争议仲裁通常比诉讼程序更加简洁和迅速。仲裁机构一般会在较短的时间内作出裁决,有效解决纠纷,节省了长时间等待法院审理的时间成本。

灵活性和专业性。农民工劳动争议仲裁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灵活选择仲裁员,确保仲裁员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更好地理解和处理涉及劳动关系的争议。仲裁员的专业性有助于提高裁决的质量和公正性。

保密性。农民工劳动争议仲裁过程中的信息和文件通常会受到保密约束,保护了当事人的隐私权。与诉讼相比,仲裁更加私密,减少了纠纷曝光的风险。 

二、现行仲裁机制在农民工劳动争议解决中存在的弊端

(一)诉讼程序的复杂性,往往导致诉讼的迟延

现行的劳动争议仲裁程序需要遵守一系列法律规定和程序要求,包括提起仲裁申请、受理、调解、听证、裁决等环节。这些规定通常比较复杂,对农民工来说不易理解和操作。其次,证据收集困难。在劳动争议仲裁过程中,双方需提交相关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然而,由于因为农民工缺乏法律意识和相关知识,无法有效保存和提供证据。此外,由于农民工劳动争议案件数量庞大,仲裁机构的资源相对有限,导致仲裁机构处理案件的速度较慢,导致诉讼的迟延。由于申请费用高昂,农民工要提起仲裁申请需要支付一定的申请费用,对于经济困难的农民工来说是一个负担,限制农民工寻求仲裁解决劳动争议的意愿。

(二)诉讼程序的对抗性,往往导致判决结果不符合情理

在当今对抗主义盛行的社会中,农民工和用人单位为了维护各自的权益常常不惜一切代价进行激烈争斗。然而,法官作为裁判者,往往使用的法律规范和法律思维与社会规范以及常识性思维存在一定差距。根据法律条文做出的“要么全有要么全无”的判决结果,往往与当事人的愿望和期待相去甚远。更为重要的是,在涉及人身关系的领域,诉讼过程往往伤害了农民工和用人单位之间的情感和同情心,甚至破坏了基本的道德规范。因此,某些并没有法律缺陷的判决在做出后常常引起社会上的巨大争议。 相比之下,调解和仲裁所得到的解决方案更符合情理,也更有利于维持和协调长期的合作关系,这种解决方式不同于一次性的、断绝关系的判决,而是通过双方协商达成的结果,能够更好地维护双方的权益,同时也有助于保持双方之间的良好合作关系。

三、农民工劳动争议维权路径优化措施

(一)打造普法宣传“全覆盖”,构建乡村法治宣传网络

一是协作配合,多点联动宣传。坚持“线上+线下”双渠道法治宣传的模式,全方位开展乡村法治宣传活动。在线上,利用乡镇微信公众号、各村微信群、村村通广播,推送劳动法律法规政策,扩大乡村法治宣传覆盖面;在线下,以“3+X”推进联动普法,通过劳动仲裁深入开展的 “护薪农民工 仲裁工地行”活动、劳动监察农民工护薪专项行动、就业服务部门的农民工就业帮扶政策、社保部门的社保稽查等多部门联动,向农民工群体广泛宣传人力资源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是主题明确,分类精准宣传。仲裁院除开展日常乡村法治宣传外,还常态长效开展“送法进乡村”活动,由青年仲裁员志愿者组成的“法律宣传小分队”,深入集市街头、田间地头、乡镇便民服务大厅、村委等场所,运用群众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劳动合同、工资支付、社会保险、权益维护等法律法规政策,现场互动交流和答疑释惑。同时,针对农民工群体主要从事的行业特点、行业需求,制作《农民工权益维护要点》《农民工务工风险及防范》等小册,深入乡村开展巡回讲座,有效提高广大农民群众依法办事、依法表达诉求、依法维权和风险防范的能力。

(二)打造“一站式”维权服务,构建便民诉服网络

 一是援调结合,提供多样化服务。充分整合司法、人社系统优势资源,选派熟悉劳动法的律师入驻劳动人事争议法律援助工作站轮岗值班,对农民工群体定期开展法治讲堂,全天提供法律咨询和调解服务。涉及农民工工资和工伤待遇争议案件,实行应援尽援,主动协助申请司法援助或工会援助,选派擅长办理工伤保险待遇争议案件的律师提供政策咨询、法律援助、调解服务。

二是多元聚力,提供“四位一体”服务。联合人社、工会、司法行政三方,对涉及农民工工资和工伤待遇争议案件,推出“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劳动仲裁+劳动监察”的“四位一体”多元劳动人事争议服务模式,对于案情简单、标的额小的劳动争议案件,积极主动引导农民工群体参与劳动争议纠纷调处,化解矛盾纷争;对于复杂的案件,为符合条件的农民工群体提供专业法律咨询、办理法律援助及立案服务。同时,不断健全劳动监察一处举报投诉全市联动处理工作机制,确保为农民工维权服务“最后一公里”畅通无阻。

三是数字赋能,提供在线利民服务。唯有大数据、“互联网+”等各种高科技技术加持,“一站式”维权服务才能紧跟时代步伐,在飞速发展的社会中始终焕发蓬勃生机。如在农民工农忙期间往返不便时,可以通过在15个人社所加载的调解仲裁服务功能,指导农民工群体应用综合服务平台网上立案、全域e网通办、互联网+仲裁等信息化办案手段,为他们提供线上申请、在线调处等服务,实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三)聚焦“三措并举”,构建多元解纷网络

一是拓宽解纷新领域,开启解纷“新模式”。将青年仲裁员志愿者服务活动与劳动争议协商调解工作相结合,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工作要求,不断推进基层调解组织建设。以征选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专家库成员活动为契机,在劳动争议易发多发的乡镇中,选定2名调解专家为帮扶责任人,青年仲裁员志愿者肩负联络员的责任,对农民工群体提供精准帮扶,延长志愿服务链条。同时,主动联合工会、司法系统、法院等部门,结合本地乡村实际,构建乡村争议预防、协商、调解处理体系,拓宽解纷领域,为农民工群体打造多元解纷网络,筑牢劳动争议的缓冲区。

二是落实“双速裁”机制,打造解纷 “快车道”。严格落实农民工工资、工伤速裁工作机制,实现案件“快立、快调、快审、快结”。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当天予以立案,并指定1名仲裁员+1名司法援助或工会援助调解员联系单位联合调解,三日内无法达成调解协议的,立即向单位送达应诉通知书,并在十日内组成仲裁庭进行审理,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案件均实行当庭裁决,无法当庭裁决的于庭后五日内作出裁决,严格落实终局裁决制度,发挥终局裁决高效维权的制度优势。

三是设立劳动仲裁派出庭,跑出解纷“加速度”。为了打通多元解纷网络“最后一公里”,针对劳动者和企业负责人双方当事人都在同一乡镇居住或乡村较远不方便出庭等实际情况,为了尽快抓住有利时机争取早日和解,派出庭及时受理,安排仲裁员在派出庭庭审,邀请熟悉双方当事人情况的村委成员、村调解员参与庭审活动及调解工作,以案代训、化解纷争,收到派出调解审理一案,普法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从而架起仲裁与乡村的“连心桥”。

作者简介:王崇崇 19870913 女 龙口 汉族 本科 龙口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 研究方向:仲裁

》在线投稿系统

*文章题目:
*作者姓名: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
*联系方式:

  备      注:

*上传稿件:

支持上传.doc,.docx,.pdf,.txt,.wps文件

投稿须知:

1、审稿结果将于1~7个工作日以邮件告知,请注意查收(包含录用通知书、审稿意见、知网CNKI查重报告)。

2、提交投稿后,若7个工作日之内未接到录用通知,则说明该文章未被录用,请另投他刊。

3、凡投寄本刊稿件,如在内容上有侵权行为或不妥之处,均应文责自负。本刊有权对来稿进行文字编辑、加工和修改,如不同意,请附说明,以便妥善处理。

4、多作者文稿署名时须征得其他作者同意,排好先后次序,通知用稿后不再改动。

5、凡投往本刊稿件一经录用发表,其版权归本刊所有。

6、本刊已全文录入中国知网、万方、维普等数据库,如作者不同意被收录,请提前申明,未申明者,本刊一律视为同意被收录。

7、请勿一稿多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