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方本科高校教师亲组织非伦理行为的特征
(一)权力特征
由于地方本科高校中教师承担着教育和管理任务,有着一定的权力,因此他们有可能将权力滥用,利用职务之便,为亲组织谋取利益,这也是地方本科高校教师亲组织非伦理行为的主要特征之一。
(二)行为方式特征
与学生亲组织非伦理行为不同,教师亲组织非伦理行为的行为方式更加隐蔽,通常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共财产或者权力资源,将学生纳入亲组织,进行一些不符合道德标准的行为。
(三)社会心理特征
地方本科高校教师亲组织非伦理行为,往往与教师存在着一些不正常的心理因素有关,如权威性过于强大,自我意识过强等方面的问题,也是导致教师亲组织非伦理行为发生的原因之一。
(四)组织结构特征
在地方本科高校中,一些教师组成亲组织,往往以追求个人享受和地位权力为中心,其中一部分教师通过加入亲组织获取更多的资源和权力,同时也更加容易接触和利用学生,这是教师亲组织非伦理行为的另外一个主要特征。
二、地方本科高校教师亲组织非伦理行为的类型
(一)学术不端行为
学术不端行为是对学术规范的违反,包括抄袭、剽窃、造假、篡改等。这些行为会损害学术诚信和公正性,破坏学术发展和科研成果的可信度。学术不端行为必须得到严厉惩处,包括取消科研项目资助、取消职业资格和研究机构的认可、撤销论文等。
(二)挪用公共资源
教师挪用公共资源的行为是指把学校的资源用于私人或家族的经济利益。例如,利用学校的实验室设备、材料、设施等提供商业服务或侵占教育经费用于个人或家族经济活动。这种行为不仅是违法的,而且也会导致教育资源的不公平分配。
(三)规避招聘程序
教师规避招聘程序的行为是指利用校内关系或权力获得不公正的选拔程序进行职务任免、晋升评选等。例如,利用自己在校内的人脉关系或职务权力,采用各种手段增加或减少个人的优势,或操纵选拔程序和结果。这种行为会损害教育发展的公正性、透明性和公信力。
(四)私人招收学生
私人招收学生是指教师利用自己在学校的地位和社会关系,将自己的亲友或社会联系人介绍给学校,从而私自获得学生,给学校造成不必要的负担。例如,利用学校招生信息来服务自己的亲戚或朋友,或还利用招生信息获得外部奖学金或奖励等。私人招生行为不仅会造成不公正的分配,而且也会影响学校的荣誉和声誉。
(五)贪污受贿
贪污受贿是指教师利用自己在学校的地位或职权,以获得个人利益或谋取其他利益。例如,利用职权,在学生录取、推荐奖学金、评价教学成果等方面对学生进行不公正安排,或在与学生家长、业务合作伙伴等商业合作中获得不正当利益。这种行为不仅会破坏商业行为的公正性和合法性,而且也会损害校园文化的信誉和公正性。
三、地方本科高校教师亲组织非伦理行为的影响
(一)教育质量受到影响
教师亲组织非伦理行为可能会导致教育质量的下降,例如挪用公共资源和私人招收学生可能会导致学生的学习条件和师资力量得不到合理配置,影响教学效果。
(二)学校声誉受损
高校的声誉一直是学术圈关注的重点,教师亲组织非伦理行为会影响学校的声誉和知名度。若出现严重的不端行为,可能会引发社会公众和外界的质疑和批评。
(三)学术环境恶化
在学术圈内,信任和诚信一直是推动学术研究和交流的前提条件之一。教师亲组织非伦理行为可能会破坏学术环境,使得学术交流受到阻碍,会影响学术界内部的信任和合作。
(四)教育投资浪费
高校是国家的重要教育投资对象之一,教师亲组织非伦理行为会导致公共资源的浪费,例如贪污受贿、挪用公共资源等行为可能会浪费公共资金,导致教育投资效果不佳。
五、地方本科高校教师亲组织非伦理行为出现的原因
(一)个体心理原因
个体心理是导致亲组织非伦理行为的深层原因之一。地方本科高校教师可能存在一定的心理压力和不满,感觉无法在教学和科研上得到足够的认可和支持,因此往往借助亲友力量来获得更多的工作机会和资源,从而提升自己的地位和收入。此外,教师本身也可能存在一定的权力欲望,或是被亲友利用或欺骗的情况,导致对亲组织非伦理行为的参与和纵容。
(二)社会文化原因
地方本科高校教师亲组织非伦理行为的另一个深层原因是社会文化背景的影响。在某些地区和文化环境下,“关系”、“面子”等传统文化价值观仍然占据重要地位,教师在利用亲友力量谋求个人利益时,也会更容易被传统价值观所影响,无法认识到这种行为是不道德和有害的。
(三)组织结构原因
1.组织治理缺失: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和管理制度,导致教师可以利用亲友力量来干扰招聘、评职等流程,并不受惩罚。
2.非规范化的用人制度:缺乏规范化的用人制度和能力考核,导致教师的个人关系成为重要的评价和晋升因素,从而影响了整个组织的工作效率和质量。
3.薪酬待遇不公:薪酬待遇不合理,而教师又有家庭和个人经济压力,往往会利用亲友力量来获取更多的工作机会和资源,从而提升自己的薪酬待遇。
六、解决地方本科高校教师亲组织非伦理行为的途径:
(一)加强职业道德教育
在教师日常培训和工作中,应加强对职业道德和伦理规范的教育,提高教师的道德意识和职业操守。这既包括宏观层面的价值观教育,也包括微观层面的规范培养。
(二)加强监督管理
学校应建立有效的监管体制和制度,严格执行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相关规章制度,防范和打击亲组织非伦理行为。此外,学校还应建立举报渠道和奖惩机制,鼓励学生、教师和社会公众参与监督。
(三)加强考核机制
学校应建立对教师表现和业绩的综合考核机制,充分发挥科研和教学成果在考核中的作用,同时严格把关教师的人事任免和职称评定,杜绝亲组织非伦理行为。
(四)加强诚信文化建设
学校应加强诚信文化建设,充分发挥教育的引导作用,推动教育信用体系建设,提高教育信用的含金量,为防范亲组织非伦理行为奠定基础。
七、结语
地方本科高校教师亲组织非伦理行为是一种严重的偏差行为,不仅会影响到教育质量、学校声誉、学术环境和教育投资等多个方面,也会损害教师自身的形象和职业信誉。为了打击该行为,需要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监督管理,建立严格的考核机制和举报渠道,同时加强诚信文化建设,引导教师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职业道德,真正为学生和教育事业服务。只有这样,才能够维护高校的正常运行和社会的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1]郭晓冉.高校部分教师道德失范行为的伦理审视[J].思想政治教育研究,2017,33(01):144-149.
[2]张桂平,廖建桥.科研考核压力对高校教师非伦理行为的影响研究[J].管理学报,2014,11(03):360-366.
[3]许宏,赵静波.高校教师科研伦理意识和科研伦理行为状况调查分析[J].科技管理研究,2013,33(09):99-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