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定成年监护制度的层级化构建——兼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35条
陈雄 牛盼盼
生成PDF 清样下载 引用

复制成功

导出题录

参考文献( GB/T 7714-2015 ) 复制

陈雄 牛盼盼,. 论法定成年监护制度的层级化构建——兼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35条[J]. 老龄研究进展,2020.4. DOI:.
摘要: 人口老龄化背景下,传统成年监护制度存在过多介入和过少保护的问题,现代成年监护制度改革的两个核心问题是去行为能力化和类型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28条规定的法定监护,采取一元监护模式,将监护制度作为主体法的组成部分,与行为能力制度密切关联。就法定成年监护制度而言,完全去行为能力化既不现实也会带来危害,应当持一种立宪主义、自由主义的精神,最大限度地避免行为能力制度对法定成年监护的影响。引进协助决定理念,兼顾"最有利于被监护人原则"和"尊重真实意愿原则",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35条为法律依据,在一元法定成年监护模式下,进行层级化构建。根据成年人的精神状况、意思能力、身体条件等,将其具体分为监护、协助和辅助三个层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出台以后,最高人民法院应当通过司法解释和案例指导,发挥更为积极的作用,为成年人尤其是老年人创造一个安全、自由、宽松的监护氛围,维护其人格的自由发展。
关键词: 人口老龄化;成年监护;行为能力;协助决定
DOI:
基金资助:

》在线投稿系统

*文章题目:
*作者姓名: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
*联系方式:

  备      注:

*上传稿件:

支持上传.doc,.docx,.pdf,.txt,.wps文件

投稿须知:

1、审稿结果将于1~7个工作日以邮件告知,请注意查收(包含录用通知书、审稿意见、知网CNKI查重报告)。

2、提交投稿后,若7个工作日之内未接到录用通知,则说明该文章未被录用,请另投他刊。

3、凡投寄本刊稿件,如在内容上有侵权行为或不妥之处,均应文责自负。本刊有权对来稿进行文字编辑、加工和修改,如不同意,请附说明,以便妥善处理。

4、多作者文稿署名时须征得其他作者同意,排好先后次序,通知用稿后不再改动。

5、凡投往本刊稿件一经录用发表,其版权归本刊所有。

6、本刊已全文录入中国知网、万方、维普等数据库,如作者不同意被收录,请提前申明,未申明者,本刊一律视为同意被收录。

7、请勿一稿多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