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的相关问题与对策研究
刘鑫1 镇童洁2 付子情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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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鑫1 镇童洁2 付子情3,. 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的相关问题与对策研究[J]. 金融研究杂志,2021.2. DOI:10.12721/ccn.2021.157019.
摘要: 近年来,我国的金融衍生品市场逐渐占据了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其健康发展问题就需要高度重视。本文对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的现状与制约因素进行分析,并提出了健康发展的相关对策,以期为金融领域的繁荣发展提供助力。
关键词: 金融衍生品市场、制约因素、对策
DOI:10.12721/ccn.2021.157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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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金融衍生品概念

金融衍生品,是一种价值取决于其标的的基础资产或指数的金融合约。通常包括远期合约、期货合约、期货期权和互换这四种基本类型。金融衍生品又被称为“金融衍生工具”,是从原生资产中所派生出来的。其共同特征是保证金交易制度,是指只要支付了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后,就能够进行全额交易。因此,投资者在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中支付的保证金越少,该笔交易产生的杠杆效应就越大,所要承担的风险也就越大。

二、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功能

(一)风险转移。基于管理风险的需要金融衍生品应运而生,金融衍生品市场通过金融衍生品所具备的套期保值功能来进行风险转移。套期保值,又被称为对冲贸易,是指投资者在实际买卖货物时,为了规避由于价格不利变动造成的损失,会在金融衍生品市场上同时购入或售出与所持货物数量相同但方向相反的期货交易合同,建立起金融衍生品市场和现货市场之间的对冲机制,以期实现为商品保值。

(二)价格发现。金融衍生品市场与现货市场之间联系密切,通过观察金融衍生品市场的价格波动我们可以预期未来现货市场价格的走向,发现未来现货的价格。因此,人们认为金融衍生品交易是建立均衡价格的有效途径。

三、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总体概况

自从我国建立市场经济体系之后,国内金融衍生品行业有了较大发展。在2019年末,我国的股票总市值高达43.5万亿,占全国GDP48.3%,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尤其是股指期货、股票期权的成功运营,为后续多重衍生品发展提供了更大的空间。此外,随着国债期货、场外期权等品种及业务的开展,信用类衍生品的潜在市场需求正在不断被挖掘,利率衍生品的市场基础正在逐步改善。而且世界各地的经济处于一种全球化的趋势,这就更加使得中国的金融衍生品将继续得到推动和创新。

四、当前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存在的相关问题

(一)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近年来发展较快,这也造成了很多新型的金融衍生产品没有相对应的法律法规对其进行指导和约束,使得金融市场缺乏约束力,从而使金融衍生品市场变得混乱不堪。此外有关于金融衍生品的法律法规,存在互相冲突的规定。目前我国有关金融衍生品市场监管的法律法规大多数只有原则性的指导,在实践中不易操作,并且其监管内容较简单,没有详细的规定,不能有效指导我国现阶段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发展。在我国现行的《证券法》、《银行监督管理法》、《中国人民银行法》中针对金融衍生品市场的管理条例极少,其中的有关规定只对某些金融衍生品产生法律效力,并不能对整个金融衍生品市场起到管控作用,使得金融衍生品市场监管缺少严密性,适应不了现阶段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发展进程。

(二)监管主体较分散。对于市场监管来说,没有确定的监管主体,会导致市场混乱。我国现阶段金融衍生品市场采用分业监管模式,由证券业、银行业、保险业等行业的监督管理委员会进行共同监管,这种多行业共同监管的模式在当下必然会存在管理缺失。导致我国现行的管理制度满足不了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发展需求,金融衍生品发展进程也变得缓慢。

(三)市场价格不均衡。在我国的金融衍生品市场上,相当一部分的金融衍生品价格并不是完全由市场决定的。最主要的原因是我国的利率还没有完全市场化,仍然被国家所控制。虽然在 1996 年我国就实行了全国统一的银行间拆借利率,但是该利率并不具备权威性,仍受国家政策的主导。

(四)交易方式单一。我国的金融衍生品市场发展较晚,与成熟的金融衍生品市场相比仍处于起步阶段。我国的金融衍生品的投资者大多数是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占比较少,这就造成了金融衍生品的交易方式过于单一,极大地限制了交易的范围。不可避免的打击投资者的信心与兴趣,阻碍了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发展。

五、解决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存在的问题对策

面对当前的问题短板,我们要通过优化和调整金融衍生品市场,促进其健康长远发展。

(一)建立健全有关金融衍生品市场的法律法规。在金融衍生品市场监管方面,要制定一套较为完备的金融衍生品市场交易规则,使其对有关交易人员的行为起到规范作用,对于政府的职责、金融市场有关人员的职责、权利及义务进行明确规定,从而保证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良好的发展。除此之外,还要完善国家立法,制定更为完备的《金融衍生工具交易法》,以提高法律监管的稳定性和权威性。在立法过程时,还要注意审慎监管原则、立法先行原则以及国际合作等原则,加强其前瞻性。此外还应对相关法规规定作进一步的细化,出台配套的实施规则,并且对法律的层次和门类进行完善。对于相关法规之间的矛盾与冲突,我国要建立健全《会计法》、《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等配套法律从而完善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的监管体系。

(二)合理分配监管职能。根据金融监管的发展趋势,成立一个统一的监督机构是大势所趋。但就我国现阶段的金融市场而言,应该循序渐进的完善市场监督体系,不宜操之过急,以免起到反作用。对于完善金融市场衍生品市场监管体系来说,第一,要明晰金融衍生品市场监督部门的权限与范围,对其权限进行科学的划分,建立健全监管部门的协调和信息共享机制,加强监管机构之间的沟通和合作。第二,要提升自律监管主体的权利,使其发挥自身的灵活性,扩大在金融衍生品市场监管中的积极性与自主性,加强其监管作用。第三,可以利用中介及新闻媒体等机构对金融衍生品市场进行社会监管,使中介机构、新闻媒体等机构在信用评级、信息纰漏等方面进行间接的监督,填补行业自律及政府在专业性和效率上的不足。以此对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进行有效的监督。

(三)提高金融衍生品的定价能力。商业银行作为金融衍生品的良好实施者,应当加强与一些拥有较强技术能力的投资者的合作,并且不断提高在市场上定价的权利,给金融衍生品的价格制定一个更合适的范围,促进金融衍生品市场在我国的不断完善和发展。

(四)推进金融衍生品市场国际化。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发展与国际化的进程密不可分。推进金融衍生品市场国际化有两个重要途径,一是“走出去”,让一些国内的企业参与到外国的金融衍生品市场;二是“放进来”,即可以让一些外商的资本进入到我国金融衍生品的交易过程中。为了使金融衍生品市场不断国际化,我国应进一步放宽对国际衍生品交易的限制,扩大国际衍生品交易的规模。

参考文献:

[1] 温丽君.浅析当前金融衍生品市场的相关问题与对策研究[J].经济纵横,2019(19).

[2] 柯卓然.商业银行金融衍生品的风险管理分析[J]. 产业经济,2019(8).

[3] 牟泽涵.我国金融衍生品创新探讨[J].中外企业家,2019(31).

[4] 刘冰.我国金融衍生品分析与展望[J].市场周刊,20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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