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近年来,高校法学专业大量扩招造成了法学教育资源不足、学生实务操作能力较弱,毕业生就业压力大等情况。为满足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发展,提供社会需求的具备较强综合能力的法学专业人才,高校有必要引进模拟法庭教学课程,让学生走出课本,完善法学教学的实践环节。
1高校开展模拟法庭教学的重要性
1.1顺应司法体制改革
当今司法体制改革背景下,法学教育改革势在必行。模拟法庭的开展有助于法学教育适应司法体制改革,使二者更好地衔接。传统法学教学只注重基本法学知识传授,为适应当下司法体制改革,高校法学教育应该同时注重提升学生法律思维、培养实务操作以及增强司法责任意识,这样才能输出符合社会需求的应用型法学人才。而高校模拟法庭实践教学需要通过学生分配角色,亲自操作来完成整个庭审过程,这个过程不仅巩固法学知识,而且锻炼学生灵活运用所学知识处理实践问题的能力,更重要的是学生组织能力与法律逻辑分析能力得到提升,这无形之中为高校法学教育与司法体制改革的良好衔接打造了一座桥梁。
1.2有效检验理论教学效果,提升教学水平
模拟法庭涉及法学综合知识的应用,庭审程序虽然是整个诉讼活动的一个部分,但庭审程序是最能够反映参与者法学水平的“金标准”。在模拟审判过程中,学生需要运用所学的实体法律知识分析案情,要运用证据规则举证、质证,要正确适用法律法规,要按照程序法的要求开庭审理案件等。通过模拟法庭中学生的表现,教师能够及时发现教学中存在的不足,任课教师可以及时的调整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
2法学实践教学中模拟法庭教学存在的问题
2.1价值定位模糊
当前,模拟法庭教学在各大院校法学实践教学中的地位十分模糊,其究竟是一种独立的、具有固定程序的教学方式,还是一种附属于其他教学方式的辅助形式,在法学教育领域仍缺乏一个统一认识,这导致各大院校在模拟法庭课程设置、教材配备、考核评价等方面混乱无序。不少院校认为,模拟法庭实践教学的价值在于使学生更熟悉法庭审理程序及各类法律文书格式,如此模糊的认知导致模拟法庭教学与法学实践教育目标脱节。有调查显示,当前国内知名法学院系至少有一半并未将模拟法庭作为必修课程开设,仅将其作为实践教学或第二课堂,加上法学专业课程模块设置整体看重基础理论轻实践课程,这导致模拟法庭实践教学所分配的课时少之又少,无法充分发挥模拟法庭教学的效用。
2.2模拟法庭大多寄居在其他课程当中,没有成为一门独立的必修课程
受传统法学教学模式的影响,不论在本科院校还是在高职法律事务专业教学计划中,很少将模拟法庭作为一门独立的必修课程,教学过程中是否进行模拟法庭教学,大多是由教师自主决定,但由于其不是一门单独的课程,任课教师只能从教学课时中挤出时间来进行教学,而该教学方法本身需要大量的时间进行演练,仓促上阵只会影响到模拟法庭教学的效果。
2.3忽视双师型教育观念
该课程对师资要求很高,一则要熟练掌握法学专业知识,二则具有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能将二者较好地结合,才能在教学过程中尽可能为学生创造环境,给予学生指导,引导学生自身学习、操作,并对其事后分析及纠正。然而许多高校,师资经验不足,法学教师缺少从事法律实践的经历,授课内容局限于教科书,课程内容较陈旧,未能与时俱进地学习先进成果和适应法律职业新变化,导致教学与社会需求不匹配,由此带来的后果便是学生难以学到新知识,后续的学生成绩评价也就带有很大的主观性与随意性。因此,模拟法庭课程模式与教学方法改革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3模拟法庭教学在高校法学教学中的具体实施方案
3.1明确模拟法庭的课程地点
3.1.1保证模拟法庭场所的独立性
由于模拟法庭教学的环境是在校园里,因此很容易受到学校教室有限、场地协调不开等各种因素的影响,导致模拟法庭教学不正规,无法充分发挥其作用。针对法庭的严谨度来说,把一般的教室当作法庭场地是不符合规范的,我们应该为学生选择相对独立并且安静的场所,尽可能地营造出严肃、庄严的法律氛围,给学生更好地模拟体验,让学生们感同身受,深刻意识到法律的严肃性与崇高性,进而锻炼学生们的心理素质,提高学生们的实操能力。
3.1.2保证模拟法庭布置的还原度
开设模拟法庭课程要求教师充分了解真实的法庭布置,尽可能地在模拟法庭上还原真实法庭场景,提高模拟效果的真实性。例如国徽、桌椅板凳的摆放和角度,尤其要注意不同身份的人的桌椅板凳也是不同的。同时还应该注意参与法庭工作的工作人员的名牌以及法官裁决时使用的法槌等物件,并且要求这些物件的摆放位置、角度与正规法庭的摆设基本一致。在此基础上法庭上的各个角色的配置也应该安排齐全,法官、律师、检察官以及原告、被告的衣服、造型皆与真实情况保持一致,实现法庭的最大程度还原。
3.2将模拟法庭作为一门独立的必修课程纳入教学计划
模拟法庭在法学教育中有着重要的作用,但这种教学模式需要大量的课时作为基础才能更好的发挥作用,成功的模拟法庭不仅需要充足的庭前准备,还需要指导教师针对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庭审核心程序进行专项训练,以上教学内容若压缩到其它课程中,势必会影响模拟法庭的教学效果,使模拟庭审成为“走过场”。因此,法学教学尤其是高职法学教学应当将模拟法庭作为一门必修课,给予充分的课时保证,以使模拟法庭教学更好地发挥作用。
3.3加强双师型队伍建设
大力加强法学双师型队伍建设是提高法学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也是社会和教育界的普遍呼声。做到双师型队伍,一方面要求教师具有一定的职业素养与系统的知识储备,且不断地对授课内容更新,让学生不断地接受新知识,以适应法律职业新变化;另一方面要求授课教师具有丰富的实务操作经验,比如聘请律师、法官授课,在授课过程中锻炼学生自主处理案件等方面的能力,重点强调学生“像律师一样思考”的思维能力与方式。高等院校应转变教育理念,重视法学实践,创新双师型法学教师评价机制,采取一些激励政策,鼓励教师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参加法律实务操作,进一步满足学生和社会需求,培养应用型法学人才!
结束语
综上所述,随着新课改的推行,教学理念也在不断更新,因此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善于优化教学模式,创新教学手段,在高校的法学课程中,改善传统的以老师为主体,向学生灌输课本知识的教学模式,采用模拟法庭的教学方法促进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在教学过程中明确模拟法庭的独立性、还原度、全面性和完整性,明确模拟法庭教学的内容安排和教学模式,拉近教师与学生的距离,加强师生之间的互动,同时更好的增进学生对于实际案例的了解,巩固法律基础,提高法律技能,增强思维能力建设,强化实操能力,为今后的事业发展奠定基础。
参考文献
[1] 王若雨.论模拟法庭教学模式在高校法律课堂中的作用[J].大观,2017(02):171.
[2] 刘海志.模拟法庭在高校法律教学中的运用研究[J].高教学刊,2015(13):105-106.
[3] 阳东辉.模拟法庭在高校法律教学中的应用[J].黑河学刊,2015(06):83-85.
作者简介:
刘谨,男,湖南娄底(1999年4月8日)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警官学院。
秦进利,男,河南焦作(1998年3月13日)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警官学院。
黄大海,男,湖南株洲(1999年7月16日)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警官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