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捐赠人特定型网络募捐的法律认可与合理规制——兼论与证券公开发行行为的比较分析
摘要:
受捐赠人特定型网络募捐是社会主体通过网络向不特定社会公众募集资金,且将所募集资金用于特定受捐赠人的新型募捐模式。《慈善法》目前未将此类募捐行为纳入其调整与规范范围。通过对与受捐赠人特定型网络募捐有较多类比因素的证券公开发行行为进行比较分析可见,在各国立法长期认可后者的基础上,我国法律认可前者也具有较强的合理性。事实上,网络募捐的市场理性和市场调节的自发规制、网络募捐整体社会收益远大于募捐成本以及立法对慈善组织的良好假设经不起实践检验等因素的存在,都是我国立法认可受捐赠人特定型网络募捐行为的具体原因。我国立法可通过各种制度措施对受捐赠人特定型网络募捐行为进行合理适度的有效规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