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视角下审视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合意性
摘要:
社会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与现行的重度残疾人护理制度相衔接,伴随社会长期护理保险试点范围的扩大变得日益迫切。本文利用中国健康与养老追踪调查数据,实证分析了失能残疾人与失能非残疾人在实际护理需求及其满足程度的差异。结果表明,在控制了个人特征、失能程度和护理资源等重要影响因素下,失能残疾人的照护需求,与失能非残疾人相比,并无统计学上的显著差异。因此,在长期护理保险能够覆盖所有需要长期护理的群体之后,重度残疾人护理制度将无独立存在的必要。考虑到现阶段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尚处于试点阶段,不论是保障范围、保障程度还是服务内容都非常有限,现行重度残疾人护理制度仍有存在的合理性。还在重度残疾人护理制度存续期间,应该对现有的残疾类型(躯体残疾与否)二分法进一步细分。同时,为更好地将重度残疾人护理制度与未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相衔接,在重度残疾人护理需求上,除考虑自身残疾类型、残疾等级外,还需考虑受教育水平、性别、年龄以及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