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法律一直以来都是人们十分关注的重点社会问题,而医疗纠纷不仅仅是医疗卫生领域问题,同时还涉及到相关法律的协商问题,长期以来医疗纠纷都会吸引社会群体投以较高的关注。与一般的纠纷不同,由于患者不同病情的特殊性和医学诊疗行为的专业性,因此医患矛盾也呈现出复杂性与频发性的趋势。据统计,我国从 2016 到 2017 年仅 1 年时间,医疗纠纷的诉讼案件就增加了 6000 余起,从 2002 年到 2019 年共 18 年时间,国内民事诉讼案件中有 10 万余件涉及医疗损害纠纷[1]。如何应对医患冲突,确保医患关系良性发展成为人们重点关注的话题。
一、加强医务人员的法律知识通识教育
广义的教育分为通识教育和专业教育,通识教育贯穿教育全程,旨在使学生成为一个负责任的人和公民;而专业教育是指旨在培养学生将来从事某种职业所需能力的教育[2]。医疗损害纠纷,不仅往往涉及了医学领域问题,同时还涉及了相关的法律问题。简单来讲,医疗损害纠纷从问题起因到医患矛盾爆发以及最后处置纠纷,往往都伴随着法律的身影。因此医务人员在学习掌握医疗专业知识的同时,还应注重加强对法律知识学习,将法律知识学习作为从事医护职业必须掌握的通识教育内容。
(一)法律通识教育是医护人员成长的重要一步。法治社会中,合法性是判断行为正义性、正当性和合理性的基本依据。医务人员在从事医疗卫生事业时,相关行为往往与患者的生命、健康和财产紧密相关,因而诊治决策依据或医疗行为授权必须要有充分的法律依据。现实情况往往比书本上能够介绍到的情况复杂百倍,即使掌握的再充分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在实践应用时往往会产生迷茫和怀疑。因此,不少年轻的医护人员在面对工作中的具体事务时,往往会有“这事能不能干”“这样的诊疗行为合不合法”的疑。应对这样的问题,医护人员不但需要一定的职业经验的积累,更需要进一步解决基本法律知识的迷雾,厘清职业职责和权利义务等具体法律问题。要成长为一名合格的医务人员,不但要求其知法懂法,还要求具备一定的法律素养,因此加强法律知识方面的通识教育是培养合格医学人才的必然要求。(二)法律通识教育有助于规避从业风险。“明者防祸于未萌、智者图患于将来”。由于患者维权意识不断增强的态度,而医疗行为具有不确定性、高度专业性、侵袭性特征,行为对象是人,而疾病的转归又存在不可控性,以上因素决定医疗行为相对于其他职业有更高的法律风险。在我国台湾地区,高达20%的医师一生行医过程中可能要面临医疗纠纷问题[3]。台湾医学教育界认为医学生了解医疗领域的法律,加强相关法律知识学习,可以使医护人员职业生涯走的更加顺利,有效避免执业法律风险。卫生健康领域与法律知识的密切相关、深入耦合,如果医护人员具有良好的法律素养,在诊治时就会考虑到情势可能恶化的方向,自然而然规避可能避引发医疗矛盾的问题隐患,立足最坏情况,力争最优化的诊疗决策和行为。如此一来就会从主观上避免许多错误的发生,消除引发医疗纠纷发生的主观因素,从长远来看降低了从业风险。(三)法律通识教育是也是职业发展需求。相关统计显示,在我国现有教育模式下,84.9%的医学生没有掌握相关执业法律知识,与此同时,进入临床实习的医学生中有 50.1%的人迫切需要职业法律知识[4]。通过学习医疗相关的基本法律法规,有助于平衡医学专业教育长期的思维定式,打破专业技能教育对医务人员的思维禁锢和藩篱,拓展法治和认知思维,促进能力素质的全面发展。因此,培育医学生法律素养也是职业需求。通过对几次医患损害纠纷的调查分析,可以发现很多矛盾问题的爆发是由于患者缺少基本的法律常识、不了解治疗及护理方法、对病情发展变化不理解等原因造成的,有时候仅因为医务人员的一句话、一个动作、乃至于一个表情不当成为“导火索”而产生医疗纠纷。在临床诊疗中,医务人员需要牢记法律的精神和内涵,用法言法语讲清诊疗过错中的责任和义务,掌握应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利的能力。运用合适的语言沟通技巧,在治疗、护理操作前后给患者讲清治疗的目的、决策的依据、药物的作用及可能出现的问题的同时,也要进行相应的法律宣讲,较好的履行告知义务,使患者对自己的疾病和采取的治疗护理有一个全面的了解,对医患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有一个清晰的认识。这样一方面可以使患者和家属在医疗活动中积极的配合,产生一种安全感和依赖感。另一方面能够避免患者及家属在治疗结果未达到心理预期时保持一种理性的情绪,认识到法律对医疗活动和患者权力的规制作用,有助于化解矛盾并减少纠纷的发生。
二、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发展变化
为解决医疗纠纷,近年来我国紧密出台了不少文件、制定一系列具有规制性的医疗纠纷处理措施,且随着多种医疗损害情况和问题的出现而不断的发展完善。掌握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新的变化情况,是医务人员有效应对医疗纠纷必然要求。
通过对现有法律法规进行统计,与医疗损害纠纷相关的法律法规主要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事故分级标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参照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审理医疗纠纷民事案件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这些法律法规为医疗损害纠纷案件鉴定、审理、诉讼以及医疗纠纷的行政调解和制裁机制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依据。
由于医疗纠纷案件的处置往往涉及很强的专业性、规范性和程序性问题,因此需要用到的法律法规文件有很多。不同的法律在医疗纠纷案件处理中的作用发挥侧重有所不同,在实践中不但要了解与医疗纠纷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明白什么情况下需要“找”什么法律,还要了解新出台的法律规定,掌握法律文件精神的主要变化,做到基本情况了然于胸。例如:《侵权责任法》和《民法典》的法律体系中的位阶和法律效力最高,对医疗损害、医疗侵权责任问题作出了严格界定,能够为医疗纠纷案件的处理提供基本的法律遵循。2021 年 1 月 1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正式施行。该法第七编中“医疗损害责任”一章,规定了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工作中因过错导致医疗损害所应承担的相应责任。与原《侵权责任法》比较,可以看出在“医疗损害责任”方面,《民法典》基本对《侵权责任法》的内容全盘继受,但仍有一定程度的变化,主要是对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的医疗风险告知方面,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和修改,值得医护职业人员关注。在医患双方纠纷行政调解中,通常需要借鉴《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医疗事故分级标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等法规,由医疗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出面担任中间人,对诊疗活动过失、患者人身损害等进行认定与调节。2018 年10月1日《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开始施行。对比来看,新出台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对《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精神有一个较好的继承,同时也完善和加入了一些与时俱进的内容,例如:《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明确了医疗纠纷和解、调解和诉讼处理的三种途径,而《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相比来说更加强调发挥人民调解途径在化解医疗纠纷上的作用。
三、把握实践中的具体法律问题
随着近年来国家大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颁行《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和《民法典》,一时喧嚣的医闹问题得到了有效遏制,医患纠纷的表现形式也发生了改变,在此有必要就处理医疗纠纷实践中存在的具体法律应用问题予以明确,进一步提高医务人员的应对能力。
一是区分医疗事故与医疗过错,正确选用法律。医疗事故和医疗过错有着明显的区分,如果医务人员构成医疗事故则适用《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如果只是一般医疗过错,则适用《侵权责任法》,医疗机构依据其过错的大小承担相应责任。实践中,应针对具体情况确定责任承担,并通过法律的途径去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二是及时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收集相关证据。医疗纠纷中,医疗机构是否存在过错及其应当承担责任的大小,须有专业鉴定机构作出鉴定。因此,遇有理医患纠纷和医闹问题,应第一时间协调权威的鉴定机构作出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而不是“花钱买平安”,使医患纠纷和医闹问题逐渐成为恶性循环。案件在进入诉讼阶段后,鉴定结论往往也会成为事实认定和责任承担的核心证据,需要高度重视医疗活动中的证据整理环节。三是正确理解举证责任倒置原则,掌握诉讼主动。医疗事故赔偿案件实行的是举证责任倒置原则,由医疗机构就其医疗行为不存在过错或医疗行为与侵害结果无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否则将承担不利推定的责任。在医疗过错赔偿案件中,医疗机构也必须举证证明其医疗行为的合法、合理和合规性,否则将依其过错承担不利的法律责任和后果。这样的规定大体一看,似乎对医疗机构很不公平,但是法条背后饱含着立法者的睿智思维,有着引导医务人员依法履职尽责的深层考量。因此,医疗机构应引导医务人员正确理解上述原则,在诊疗活动中严格遵守每个步骤环节的程序,注重证据保留,变被动为主动,为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有力支撑。
参考文献:
[1]王立岩.我国医疗纠纷行政调解制度研究[D].天津:天津师范大学,2021.
[2]哈佛委员会.哈佛通识教育红皮书[M].李曼丽,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
[3]黄瑞仁,卢美杏.医者:披上白袍之前的 14 堂课[M].台北:宝瓶文化事业有限公司,2011.
[4]周新宇,尹梅.临床医师法律素养提升路径研究[J].中国医学伦理学,2016(1):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