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F下载
通过法律机制促进可持续发展:中美环境法律的比较研究

赵煦

杜邦中国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200000

摘要: 近年来,全球的环境问题越来越受到关注,可持续发展成为国际社会的共识。作为两个重要的环境保护大国,中美在环境法律方面有着不同的制度和实践。本文旨在通过中美环境法律的比较研究,探讨两国环境法律制度的异同点、优缺点,并提出促进可持续发展的相关建议。
关键词: 可持续发展;环境法律;环境保护;中美比较研究
DOI:10.12721/ccn.2023.157029
基金资助:
文章地址:

引言:随着全球经济的快速发展,环境问题日益突显,可持续发展成为世界各国的共同目标。环境法律作为环境保护的重要手段,对于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中美作为全球两个重要的环境保护大国,在环境法律方面有着独特的制度和实践。中美环境法律的比较研究不仅可以深入探讨两国环境保护的现状和特点,更可以为全球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提供借鉴和启示。

一、中美环境法律的现状分析

首先,中美两国的环境问题存在一定的差异。中国在经济高速增长的过程中,环境污染问题,尤其是大气、水质等污染问题严重,若干年前成为困扰中国环境保护的主要难题。但近年来中国强化了环保意识以及加大了环境污染的处理力度。美国注重生态环境的保护,其环保意识和环保法律体系的健全程度较高。

其次,中美两国环境法律的实践成果也存在一定的差异。美国环境保护署是全球最早成立的环保机构之一,具有完善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较为成熟的环保体系,对于环境保护取得了一定的成效[1]。中国在加强环境保护方面也有较大进展,比如加大了环境保护投入、加强了环保行政执法、制定了一系列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等。

最后,中美两国的环境法律的具体实践情况也存在一些差异。美国环保法律的执行更为严格,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更大,而中国则更注重通过环保宣传教育、环境修复等手段来提高环保意识和环保行动的质量。

综上所述,中美两国在环境保护方面存在一些差异,但都在通过环境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来推进环保工作,对于环境保护事业都做出了一定的努力和贡献。

二、环境法律的比较研究

(一)美国环境法律制度概述

美国环境法律制度是全球最为完善的环境法律制度之一,其建立和发展历程较为悠久。美国环保法的主要特点是立法目标明确,法规制度完善,监管手段先进,执行力度强大。主要法规包括《国家环境政策法》、《清洁空气法》、《清洁水法》、《环保噪声法》等,这些法规均以环保为目标,通过强制性规范、行政管理、经济手段等多种方式来促进环保事业的发展。

(二)中国环境法律制度概述

中国环境法律制度由多部法律和行政法规构成,主要涉及环境保护、污染防治、资源管理等方面。其中,环境保护法是中国环境保护领域的基本法律,包括了环境质量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污染防治等内容[2]。此外,中国还颁布了《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等专门法律来管理环境污染问题。同时,中国还积极加入多边环境保护协议和框架,如《巴黎协定》、《生物多样性公约》等。

(三)比较分析两国环境法律的异同点

中美两国在环境法律方面存在一些异同点。其中,美国环境法律主要采用“污染者付费”原则,通过制定严格的排放标准、实施环境税收等方式,强制企业减少污染物的排放。而中国则主要采用“政府管制”原则,政府通过制定环境法律法规并加强监管,以推动企业加强环境保护。

具体而言,中美两国在环境法律制度方面存在以下异同点:

1.法律制度的起点和发展过程不同。美国的环境法律起源可以追溯到20世纪初,而中国在改革开放之后才开始逐步制定和完善环境法律法规。

2,环境法律法规的层次不同。美国的环境法律制度非常成熟,包括联邦环境保护法、州级环境法等多个层次的法规,而中国的环境法律法规层次相对较少,主要包括宪法、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几个重要的法规。

3.法规的实施手段不同。美国主要采用排污许可、环境税收等经济手段,通过市场机制来激励企业减少污染物的排放,而中国则主要采用行政手段,通过政府监管、行政处罚等方式来推动企业加强环境保护。

4.环保组织的地位不同。在美国,环保组织的地位非常高,可以通过诉讼等手段来推动政府加强环境保护。而在中国,环保组织的地位相对较低,对政府和企业的监督力度较小。

综上所述,中美两国在环境法律制度方面存在一些明显的差异。虽然两国在一些基本原则上存在共同点,如环境污染防治、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但具体实施手段和法规制定方面还有很大的不同。

三、中美环境法律的优缺点比较及建议

中美两国环境法律各有优缺点,需要在实践中加以完善和改进。首先,从优点方面来看,美国环境法律制度健全,针对环境保护具有严格的法律规范,尤其在环境监管、处罚和责任追究等方面具有较高的实效性和有效性。而中国环境法律在近年来的改革和完善中,加强了环境保护的监管力度,加强了行政执法和民事赔偿等环境治理手段,以及加强了公众参与和舆论监督等方面的规定,这些举措对于推进环境保护工作具有积极作用[3]

然而,中美两国环境法律也存在一些缺点和不足。例如,美国环境法律在实践中存在一定的执行难度,同时美国的环境法律实践中也经常出现利益团体和企业的干扰,导致环境问题的处理不够彻底。而中国环境法律在实践中还存在许多问题,如法律执行力度不够、违法成本较低、环境治理成本高等问题,这些问题制约了环境保护工作的有效推进。

为此,需要在中美两国环境法律的实践中,加强环境保护立法的创新和完善,同时加大对环境问题的监管和惩治力度,以及加强公众参与和舆论监督,全面推进环境保护工作。建议两国在环境法律领域的交流和合作,加强共同研究和经验分享,互相学习借鉴,共同推进环境保护工作的实践。

结束语:

总之,环境保护是全球面临的共同挑战,通过对中美两国环境法律的比较研究可以发现两国在环境保护方面存在的差异和优缺点。中美两国环境法律制度不同,但都有其独特的优势和不足之处,我们应该从对比中吸取教训和借鉴。中美两国应该加强环境保护方面的合作,通过法律机制的不断完善来促进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林煜,张晓楠.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机制的法律构建—基于其法律性质思辨的论证[J].贵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2,41(1):12.

[2]孙巍,于淼淼.中美环境影响评价法律制度比较与借鉴研究[J].2021(2017-11):63-64.

[3]刘琴常涛刘建国马威林容珍陈超刘文芳.一次性饮料包装物押金回收制度:国际经验及对我国的借鉴[J].环境与可持续发展,2022,47(3):74-80.

作者简介:

赵煦,性别:女,民族:汉,籍贯:山东,学历:研究生,职称:亚太及中国区法务总监,研究方向:跨国公司法务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