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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专卖执法过程中违法所得认定及适用法律问题研究

马文波

河南省开封市祥符区烟草专卖局,河南省开封,475100

摘要: 在组织支持方面。成立了烟草市场综合管理工作组,由工商、公安、烟草、邮政、贸易、质量控制、交通等部门组成。召开动员会议、推广会议和业务培训会议,促进烟草市场全面治理的及时开展;符合“挖窝点、断源头、市场清洗与放置”的工作要求。因此,研究了识别非法收入和在实施烟草垄断时适用法律的问题。
关键词: 烟草专卖执法;违法所得;行政处罚;法律适用
DOI:10.12721/ccn.2023.157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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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中国物流业发展迅速,方便了人们的生活,成为烟草违法活动的主要来源,由于监管不力,假冒卷烟在世界范围内销售,不仅极大地影响了烟草市场的秩序,造成了巨大的国家税收损失,也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从而进一步加强了对物流和运输的控制, 2016年,当局对物流和烟草行业的要求加强了对烟草非法交易的监管,由于缺乏数据处理手段获取数据的内部价值,积累了大量与烟草有关的非法交易数据,目前对烟草非法交易的监管仍以“人工经验”为基础,这不仅是人力资源的损失,也是数据应该如何利用这些非法交易数据的问题, 对烟草违法交易信息进行科学、系统的挖掘,深化物流监管,保证烟草专卖市场监管质量,已成为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课题。

1没收违法所得的法律属性

非法收入被没收的权利是政府多年来面临的一个问题,有两种普遍观点相互冲突:一种认为没收非法收入是行政处罚的另一种观点是,将没收非法收入视为行政处罚的重点是没收非法收入是否属于行政处罚的特定性质,甚至是支持没收非法收入的论据是否会增加的新的弊端是行政处罚, 事实上,“收入”在罪犯被没收之前就受到了控制和支配,对此观点的研究人员往往接受“总量”,前提是非法收入的计算应该是非法活动中获得的营业收入总额,因为没收合法成本和不法行为者的利润会加重违法行为者的负担,使犯罪分子在不损失金钱的情况下无法从非法行为中获益。 其结果是将“纪律”和“威慑”结果结合起来,以防止违反法律。

2当前烟草专卖管理工作现状

自烟草改革以来,行业发生了许多变化,目前卷烟市场“稳定”只是表面的一道屏障,许多非法犯罪活动逐渐转移到地下,行动方式越来越隐蔽、智能化,主要特点往往是网络化、帮派化、家庭化、跨省化,为行业执法活动带来不小的困难和新的挑战。基层垄断者在市场一线,由于时间长,不引进人才造成人才短缺,市场环境多变,自身应对的程度有限,工期多,工作时间多,工作方式老化,环境造成一系列条件,如身心疲惫,有些人情绪疲惫,这些因素制约着我们垄断团队的发展和工作向前推进。要改变现状,我们必须从内到外逐步前进。

3法律适用完善措施探讨

3.1明确停业整顿期限及整顿标准

对于停业整顿的期限,实践中有观点认为可参照适用《烟草专卖许可证申请与办理程序规定》对停业期限的规定,即最常不得超过一年。一年太长了,下令关闭和纠正可能是违法的,并间接影响他人的利益。如果超出了所要求的时间,法律利益不应受到限制,则可能演变成一种变革性的行政处罚,并且补救是强制性的行政手段,这种手段符合法律、情节、手段和社会损害程度的规则,特别是根据相对人违反的时间长短和合法状态恢复到法律实践的最长60天的时间, 如《烟草销售条例》第19条所述,在最长的60天内,与封闭和补救有关的法律情况分为两类:一类是违反法律的行为,另一类是违反法律的行为,并据此确定具体的时间和补救标准。

3.2做好分类处理工作

为了着眼于管制烟草的大买卖,科学地了解大规模供应品的频率和数量,密切关注大规模供应品的流动情况,与当地制定采取纪律措施,以维护其合理利益,应与他们讨论加强烟草专卖管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垄断管理的重要作用,在零售商店中有意识地树立榜样, 即重大违法行为在调查后尽早教学,及时纠正,警告违法行为的后果,对于严重违法行为(如“二级批发、二级价格、市场失灵、再学习”)的法律责任,必须明确,重点治理大烟草交易、批发、销售假烟、内外非法烟草交易、严格管理、彻底查处案件、认真查处、坚决制止和打击非法卷烟销售的野蛮增长。

3.3涉烟违法案件违法所得相关证据收集应注意的问题

证据是以违法行为的事实为基础的,只有当有证据表明“违法事实是明确的,证据是有说服力的”时,证据才应该以法律、法律、规则和其他证据为基础,并加以验证,以便能够根据案件事实,除了在与吸烟有关的案件中收集与非法收入有关的证据应符合证据收集原则之外,还应注意到: 非法活动的证据必须与违法行为直接相关,也就是说,非法活动与所获得的资金之间存在直接关系,如果不是在当地烟草专卖购买的商品,则为了核实这些案件是否违法,必须把重点放在购买时因违法行为而降低的工资或实际未收到的账单以及未支付的发票上,也就是证据, 对于烟草违法案件中的违法收益问题,我们往往把重点放在证据的收集上,如销售数量、购买数量和烟草专卖的价值,但我们往往忽视了证据的收集,如收支平衡或违法支出的减少。

3.4停业整顿期间擅自经营定性为无证经营行为

相对而言,如果在关闭贸易过程中不允许经营,例如在当地的烟草专卖批发公司,出售虚假的烟草专卖可以自然地受到法律的惩罚,但如果一个相对人没有其他非法行为,出售合法的烟草专卖品的库存,如何避免这种情况在实际中被假定为在宣布关闭贸易时可以被没收或暂停,那么,没收就是一项行政义务,这是最有力和最有效的行政行为。但是,行政强制必须遵循《行政强制法》第22条,该条规定只能由法律和条例规定的当局予以没收和没收,而这些法律和条例并未授予他们烟草专卖法的权力。

4责令关闭的的法律内涵分析

责令关闭是该法第9.4条中最脆弱的惩罚类型,当然适用于严重违反该法的行为,如果其违法行为不能通过限制其生产活动和下令终止其活动来加以惩罚,则可能导致不完全停止非法活动,这意味着关闭命令不基于其行为的合法资格,无论是否合法,都必须完全禁止其继续从事非法活动。其严重程度可视为完全拒绝,完全终止关闭活动是最终决定,已下令关闭后不能继续运行,也不能继续生产。

结束语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的不断发展,烟草行业也顺应时代潮流,做出符合时代特点的变化。对烟草垄断市场的监管对烟草生存至关重要,不能保持不变,与时俱进。因此,我们应该探索加强卷烟市场监管的有效途径,始终跟上形势发展的需要,以更加灵活和有针对性的方式进行科学有效的研究,始终把市场监管放在垄断管理工作的最前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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