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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网络暴力侵权行为的法律救济

蔡明

北京观韬中茂(天津)律师事务所

摘要: 随着社会不断发展,我国互联网普及率不断提高,信息化时代为公民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新的法律问题,网络暴力导致侵权事件发生频率激增,逐渐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网络暴力事件产生的社会恶劣效果,在面对网络暴力侵权时,应该如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变得愈发重要。
关键词: 网络暴力;侵权责任;应对措施
DOI:10.12721/ccn.2024.157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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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网络暴力侵权的概念

网络暴力是指在互联网中,侵权行为人和网络服务提供者以非法手段获取用户信息并对其进行恶意诽谤、造谣,或者对真实性存有疑问的信息进行恶意加工处理并通过网络传播,对被侵权人造成名誉、隐私、心理等方面侵害,使被侵权人遭受直接或间接损失的暴力行为。网络暴力侵权行为会给当事人带来精神上和名誉上的损害,严重者甚至涉嫌刑事违法犯罪。

二、网络暴力侵权法律现状

近几年网络暴力侵权事件频发,我国网络暴力侵权问题逐渐凸显,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领域,越来越多社会公众卷入到实施暴力侵权行为事件之中,学术界与实务界也对相关问题在民事领域、刑事领域开展了激烈讨论。但在司法实践中,由于各种原因,网络暴力侵权事件的维权仍有巨大困难。网络暴力侵权不仅会严重损害被侵权人的隐私权、名誉权,而且会给被侵权人造成严重的精神压力和经济损失,更有甚者直接或者间接损害被侵权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如2020年,杭州谷女士被郎某等人偷拍后制造虚假谣言在网络传播,相关视频材料通过网络不断发酵,给当事人造成严重影响,不仅严重损害谷女士人格权权益,同时严重扰乱网络社会公共秩序,检察机关也依据刑法第246条第2款规定按公诉程序予以追溯。这是我国司法实践中首次以公诉程序查处普通民众在网络上受到诽谤侮辱的案件,同时,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民法典》对网络侵权责任进行了更为明确的规定,在法条中扩大了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责任,网络服务提供者未及时履行通知、删除义务造成的损失扩大部分,将被追究相应的连带责任,对《侵权责任法》中的不足之处进行了完善,也印证了近年来司法机关不断加大对于维护公民人格权益、打击违法侵害行为的力度,完善网络暴力侵权法律规制成为网络时代最为重要的法律规制之一。

三、网络暴力侵权法律困境

(一)法律规定较为分散,责任确定不明晰

当前我国并没有专门的法律对网络暴力侵权进行规定,因此在具体办案实践中,会出现立案困难、举证困难等问题。在司法实践中更多是引用《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民法典》中对于网络侵权内容的完善相比较于《侵权责任法》有明显进步。但是,基于网络暴力侵权的形式更加复杂多变,仅靠现有法律规定并不能完全满足维护民众网络权益的需要。在维护被侵权人权益时,民法上更多是笼统地按照一般人格权等方面的规定进行界定,若造成极其严重的社会后果,刑法上也可以侮辱诽谤定罪。网络暴力侵权缺乏法律界定,被侵权人想要维权时很难找到准确的法律规定去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民法上以人格权受到损害为依据也往往出现难以认定的问题,使得被侵权人维权成本高,而侵权人能够较为轻易地摆脱法律制裁,互联网的快速传播也极易对被侵权人造成二次伤害,不利于有效维护被侵权人的切身权益,会大大降低民众对法律的信任感,增加网络不安全感。

(二)“避风港”规则的适用不全面

我国《民法典》第1195条规定: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权利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通知应当包括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及权利人的真实身份信息,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将该通知转送相关网络用户,并根据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和服务类型采取必要措施;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这一“通知-删除”程序,不仅为被侵权人提供了一个尽快维护自己权益及时止损的途径,也代表着网络服务提供者可以以该条款为依据承担合理的义务,能够有效避免网络服务提供者对网络暴力侵权事件承担不合理的过重的责任。这一利益的平衡是避风港规则设想中有效保障多方权益的理想状态。但是,一旦该利益平衡被打破,避风港规则得不到有效的适用,不仅会对被侵权人造成二次伤害,还会影响网络服务提供者选择性守法的庇护所,如果利用我国目前避风港规则的漏洞,选择任由网络暴力继续发酵,则会给被侵权人带来更大的损失和打击。

四、网络暴力侵权应对措施

(一)持续推进网络实名制建设,建设良好互联网氛围

网络监管部门应当加强监管,对用户信息定期进行抽检,防止网络用户使用假身份虚假实名,对信息有误的用户进行技术鉴别和监管手段。同时优化实名认证方式,对认证流程进行完善,防止不法分子利用认证漏洞进行虚假认证。在互联网氛围建设方面,积极向公众普及网络安全知识,普及维权的途径和方式,提高网络用户的鉴别意识和法律意识,教育公众网络暴力侵权的违法性及危害性,提高社会公众的自我教育,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优化维权途径,加强信息保护

在许多网络暴力事件中,公民隐私和个人信息容易泄露。加强个人信息保护需要多个部门联动合作,从执法、司法等多方面着手,在网络暴力侵权案件中,采取更加严厉的规定,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得泄露网络用户个人信息,规范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更要追究随意泄露被侵权人个人信息的网络服务供者的侵权责任。此外,在应对网络暴力侵权事件时,应当尽可能简化维权程序,降低被侵权人寻求帮助的成本,为被侵权人维护权益提供便利,及时制止网络暴力侵权损害加重。公安机关和司法机关应该对被侵权人的诉求积极响应,根据个案的特殊性,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以最高效的方式及时进行侦查,避免影响扩大,不断完善网络安全管理,依法治理网络暴力侵权行为。

结语:网络暴力侵权问题的解决需要从多个环节进行完善,利用法律对其进行有效规制,有利于更好地保护被侵权人的隐私权、名誉权等合法权益,从而达到扩大法治空间,净化网络环境,保证网络社会规范有序运行的目的。

参考文献:

[1]郭俊.网络暴力侵权规制探究[J].学术交流,2014(05):75-78.

[2]练志良.网络暴力侵权行为法律规制的完善[J].检察调研与指导,2019(02):11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