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上血瘀是常见疾病之一,极容易影响患者的身心健康,而应用活血化瘀法进行治疗后,可以帮助患者加快机体的血液循环,进一步缓解患者的疼痛感和临床症状[1-2]。鉴于此,本文抽选时间点为2019年03月---2020年01月之间,将在我院中医内科展开治疗的患者105例为研究样本,分析在中医内科采用活血化瘀法进行治疗的临床效果。
1. 资料和方法
1.1 一般资料
抽选时间点为2019年03月---2020年01月之间,将在我院中医内科展开治疗的患者105例为研究样本,以随机抽样方式进行分组,研究组中有53例患者,包含23例男性患者,30例女性患者,年龄范围24岁-71岁之间,均数(47.52±2.01)岁,疾病类型:有11例心悸患者,13例头痛患者,19例胃痛患者,6例腹痛患者,4例胸痹患者。对比组中有52例患者,包含29例男性患者,23例女性患者,年龄范围25岁-74岁之间,均数(49.50±2.37)岁,疾病类型:有18例心悸患者,12例头痛患者,10例胃痛患者,7例腹痛患者,5例胸痹患者。将两组患者的一般资料对比后没有临床差异性,P>0.05。
1.2 方法
纳入对比组的患者展开常规治疗,即实施抗生素抗感染治疗,并且给予患者吸痰和吸氧等一系列基础治疗。
纳入研究组的患者应用活血化瘀法进行治疗,不同疾病的患者应该采用不同的治疗方法,对于胃痛的患者而言,治疗应该以理气和胃为主,主要借助失笑散合丹参饮加以治疗;对于腹痛的患者而言,治疗应该以活血化瘀、通窍止痛为主,主要可以选择少腹逐瘀汤加以治疗;对于头痛的患者而言,主要有头部针刺感疼痛、舌苔呈暗紫色等症状,治疗应该以通脉止痛为主,详细药物组方为:白芷、白芍、川红花以及川芎、桃仁以及地龙各9克,在经过煎煮之后分早、晚两次进行治疗,若是患者的头痛症状严重,需要在原有组方上加入蜈蚣2条、白菊花10克以及全蝎3克进行治疗;对于心悸的患者而言,其主要会出现胸闷、心悸不安的现象,且患者的唇甲呈青紫色,治疗以理气通络、活血化瘀为主,详细的治疗方法为:红花6克,赤芍、桃仁、川芎和生地黄各10克,丹参和当归各20克,用水煎煮之后,在早、晚服药治疗;对于胸痹患者而言,需要以通阳行气和活血化瘀为主,详细药方为:桔梗6克,当归10克,三七粉6克,生地黄、川红花、赤芍、枳壳各9克,全瓜萎20克,醋炒乳香6克,在煎煮之后分早、晚服用治疗。
2. 结果
2.1 治疗效果分析
在研究组中总有效例数为48例(痊愈25例、显效18例、有效5例),有效率百分比为90.56%;对比组中总有效例数为33例(痊愈19例、显效8例、有效6例),有效率百分比为63.47%。即对比组的有效率差低于研究组,P<0.05,有统计学意义。
2.2 并发症对比分析
研究组中患者的并发症百分比明显高于对比组数据,组间数据具有统计学差异性,即P<0.05。
表 1 并发症对比分析[n/%]
3. 讨论
对于中医而言,其属于我国传统医学的精华,在疾病治疗中也起到了较大的作用;但是在西医的长时间影响下,中医学逐渐被忽视,使得医学界的发展受到了一定的损失[3-4]。当前中医治疗方法逐渐在广泛应用在内科治疗中,且具有较高的安全性,而其中较为常见的中医治疗方法则是活血化瘀法,主要目的为消瘀散结与活血通络,以提高治疗效果。通常情况下,在中医上血瘀的发生是因为血运受阻造成的,常常出现在患者脏腑器官与组织细胞中,进而使得患者脏腑器官无法正常工作,同时也会影响细胞的正常功能,从而威胁了患者的生命健康[5]。经过本文研究可知:研究组中总有效率百分比为90.56%;对比组中总有效率百分比为63.47%。即对比组的有效率差低于研究组,P<0.05,有统计学意义。同时研究组中患者的并发症百分比明显高于对比组数据,组间数据具有统计学差异性,即P<0.05。即采用活血化瘀法治疗后,可以有效祛除人体内的无形淤血,进而提升血管舒张程度,以显著提升血管的血流流量,进而提高患者的血液循环速度与身体机能。
综上所述,将活血化瘀治疗法应用在中医内科治疗中,可以根据患者的不同疾病体征与症状展开相应的治疗,从而显著提高治疗效果,降低并发症的发生率,可以帮助患者提升生活质量。
参考文献:
[1]刘莹.活血化瘀法在中医内科的应用效果[J].光明中医,2019,34(24):3708-3710.
[2]刘伟.浅析活血化瘀法在中医内科临床中的应用[J].中国医药指南,2019,17(26):211-212.
[3]白彩云,刘玉霞.中医活血化瘀法治疗冠心病患者的临床效果[J].血栓与止血学,2019,25(6):921-922.
[4]廖日朋.活血化瘀法在中医内科中的应用效果分析[J].中医临床研究,2017,9(35):103-104,106.
[5]罗永红,黄伟明,陈小芳, 等.益气活血化瘀通络法联合硝苯地平治疗老年痰瘀阻滞型高血压的效果及对血脂水平的影响[J].中国当代医药,2019,26(23):152-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