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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规划管理与城乡规划实施的关系探究

崔茜

湖南开放大学资产管理处,湖南长沙,410000

摘要: 毫无疑问,无论是我国土地规划管理还是城乡规划建设,由于发展的起点不同,它们在具体性质和内容上可能仍有一些不同点,但不可否认的是,这两种性质的核心内容主要是指中国土地总体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与土地规划相比,城乡规划相关学科的研究起步较早。在新一轮城乡规划的实践过程中,城乡规划逐渐成熟,城乡规划的相关学科,包括理论指导、实践经验等诸多方面,都比较丰富和详细。相反,土地规划是近几年才逐步逐渐开始兴起的一种概念,其主要目的是确保国家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也正因为此,土地规划管理工作受到了各级地方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视。
关键词: 土地规划管理;城乡规划;关系
DOI:10.12721/ccn.2022.157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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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我国土地规划是根据区域内,经济社会发展的宏观前景和实际需要,对我国土地合理开发使用进行的长期规划安排,其开展的主要目的是保证我国土地的实际合理利用与国民经济各职能部门社会发展的实际利用需要要求相匹配;而我国城乡规划是实际结合我国城乡未来经济发展,对我国城乡区域合理布局和进行综合规划安排和对城乡各项基础工程建设的一种综合规划部署。可见两种理论是不同角度,保证地区土地和水资源综合利用关系,满足区域经济发展实际应用需要的一种重要途径,对两者的利用关系如何产生全面的意义认识并合理的进行分析具有重要意义。

一、开展土地规划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分析

虽然目前我国国有土地面积非常辽阔,但是目前可以直接使用的土地面积却十分的有限,这也是目前我国的基本国情之一,在国有土地规划管理体制下,可以实现有限的土地资源,高效综合利用的根本目的,对于国有土地的管理使用也能够在相关法律法规的严格约束下,予以针对性和层次性的进行区分,对不同的土地性质进行归类,并根据用户使用的不同需要,采取不同的土地使用管理策略。这样的资源分类方式可以给城市土地的综合使用资源提供一个明确的使用导向,使之更加的具有使用目的性,使不同的城市土地使用资源类型都同样可以同时得到充分的综合利用,并且随着我国现代城市人们人居生活条件质量的逐步提高,人们对各种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理念也有了新的认识和追求。因此,在现代城市的规划、建设和发展过程中,人们需要更加关注建设、保护和环境保护的收入平衡点,从而达到更大的收入保护效果。从大量的管理实践证明,土地规划项目管理工作是一项具有周期性的管理工作,具有较长的持续时间,它的土地规划管理效果是否高效,这需要经过很长一段时间才可以体现出来,因此,就需要在具体的发展规划尚未实施前,做好具体规划的前期分析调查制定工作,对可能受到人和外界影响的各种因素,都要进行全面和综合的分析考虑,根据这些影响因素的实际发展状况作用来准确保证具体规划实施方案的合理。[1]

二、土地规划与城乡规划的分析

上个世纪末国家颁布了土地管理法,对土地规划和城乡规划进行了进一步的界定理顺了二者的关系。因此两个规划得到了健康有序的发展,本世纪初颁布的城乡规划法更加奠定了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基础,由于目前房地产行业的迅猛发
展,所以对于建设用地的审批控制的比较严格。

1、土地规划与城市规划

由于城市规划要受到土地规划的控制,因此很多专家对于城市的规划难以实施,所以专家要求修改这种现行的审批制度,让城市规划可以顺利的进行。

(1)冲突的原因

由于在地方政府里城市规划和土地规划都是同一个政府的管辖,因此二者应该可以协调的进行统一的规划,但是在实际的操作中这两个规划却有一种难以调和的矛盾,土地规划依据的是上级制定的规划标准,城市规划是本城市对城市发展做出的理想的规划,所以两个规划的出发点其实是不同的,因此两个规划所制定的政策和原则必然会出现差异。土地规划不是当地的政府说了算的,对于本地的土地规划是由省级单位和国家来进行规划的,每年的新增土地的使用面积是国家计划好了下发到省级单位,再下达到当地政府一级土地管理单位来进行土地规划的。所以对于土地的规划当地政府只能执行上级给划拨的任务,自己没有新增用地的计划权利,只有对上级给划拨的新增土地进行审批的权利,在之外就无权审批新增用地了。

(2)城市规划和圈地热

由于房地产的发展促使了城市规划出现了一些不合理的现象,地方政府为了增加占用耕地进行商品房开发,做了一些进行圈地运动的方法,为此中央进行了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对开发耕地进行商品房开发的现象进行严格的控制。

(3)控制圈地热的举措

国家为了控制土地的使用建立了土地分配指标的制度,土地规划和城市规划的目的也有一致的地方,就是都要把城市面积扩大,土地规划不是地方政府可以说的算的,每年的计划用地都有中央划拨,这是中央为了控制耕地不被过多的占用所采取的措施。

全国的土地的审批统一由中央管理,然后中央给省里下达土地的审批指标,省里根据每个城市的实力和利弊来分配土地使用面积,中央为了控制占用耕地就不会允许城市的无序的发展。

国家向省里下达使用土地的指标,省里再向下辖城市分配这些土地指标,由于所分配的指标无法满足城市建设用地发展的需求,所以城市要争取土地指标,就要用自己的实力说话,经济实力低的城市所划分的建设用地面积就少。采用这种方法来控制占用耕地的问题,是中央不得已而为之的方法。

2、建设用地布局的矛盾

土地规划和城市规划都提出了节约用地的原则,都是以少占用耕地面积为原则,目前城市的发展规模已经出现了人口向城镇转移的现象,每个城市也都在建设一些工业园区,对土地进行集约化的管理。对于土地集中化管理来说土地规划比城乡规划要细致很多。

(1)土地规划的建设用地

土地规划的编制要调查土地变更,通过土地调查涉农地区存在很多的零散建设用地,由于土地规划对的土地布局不会进行调查,所以有很多的现状建设用地。

(2)城市规划和土地规划的冲突

由于城市规划和土地规划的冲突,土地规划所划拨的土地面积要比城乡规划要小很多,目前新的土地的划拨政策改变了这种矛盾,新的政策规定为了满足城市建设和城市规划用地的要求,在土地规划给的土地之外又给了扩展边界的政策,由于有了这个政策,城市规划缺少的土地就可以依靠扩展边界的政策而来解决了。

由于国家给了扩展边界和规模边界的政策,所以土地规划和城乡规划对于土地开发的矛盾就可以得到妥善的解决了,但是对于禁止建设和限制建设的土地的规划问题,还是会成为土地规划和城乡规划的矛盾。禁止占用和限制占用的土地,一般都是的良田,还有城市的公园和或者城市的风景区,还有旅游景点等。土地规划对于的良田是绝对保护的,对于一些边缘的土地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酌情审批。

(3)两个规划的空间管制

对于禁止建设和限制建设区域的土地审批,两个规划要协调统一的处理,具体的协调的方案是:禁止和限制审批的土地面积之内需要请求土地审批的,需要先经过规划部门的同意,并且确定供地面积,以这个面积为准进行土地审批申请,对于禁止和限制审批的区域的划分要比较的谨慎,禁止建设的区域是城市的公园,水源地、风景区,还有会发生地质灾害的地区,要把禁止和限制土地开发的权利上移,还要做好对禁止限制区内的土地开发的拆迁补偿工作。[2]

三、城乡规划与土地规划管理之间的关系

1、土地规划管理与城乡规划之间和谐共处的关系

土地规划管理与城乡规划管理属于两种不同的管理模式方法。与其强化两者之间的矛盾,倒不如有效率地促进两者之间的和谐协调发展。为此,应当充分考虑确保对土地保护的合理科学开展,从而充分实现确保土地和水资源综合利用效率的稳步提升。具体来说,在组织开展土地规划管理工作时,各项规划工作内容应当在充分考虑保护耕地面积的基本前提下统筹进行,不断提升土地规划资源的综合利用率,从而有效率地促进城市建设工程用地总体规划与土地规划之间的相互协调均衡发展。

2、土地规划的衡量指标与城乡规划的科学性分析

立足于分析我国当前的实际发展情况,在对我国城市规划相关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时,大部分专家学者都已经正确认识并遇到了社区土地规划研究过程中的缺乏合理科学性的根本问题,这在一定程度上也严重限制了我国城市社区土地规划的合理科学发展。目前,土地规划以及一线城市规划的具体组织机构编制多数都由来自同级地方政府部门来负责监管指导实施,在这一实施过程中所需要涉及使用到的规划上报管理程序以及其他协调管理程序也基本上是属于同一管理模式。然而事实上,土地规划与成乡城市规划之间仍然一直存在着明显的理论分歧,其中可能出现的一系列难点问题都无法及时得到统一的理论解决。究其具体本质,城市规划主要作为体现的仍然是基于当地政府所作为引导的城市发展战略意向,而城市土地规划则因其更多的主要体现的却还是基于上级地方政府的利益分配,两者之间往往存在着根本的政策分歧。

3、土地规划使用管理与都市城乡规划之间的共同协调发展

进行城乡土地规划项目管理与发展城乡规划管理有助于有效促进当地的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带动当地城乡区域经济建设的合理有序进行。为此在正确调整都市土地规划行政管理与都市城乡规划之间的协调关系时也就应当特别注重充分突出土地两者之间的相互协调管理关系,从而有效率的促进土地两者之间的政策沟通与信息交流。想要有效率地促进长远城乡之间的共同协调发展,制定合理的城乡规划实施方案、有效率地促进长远城乡之间的相互协调共同发展等才是关键,在充分发挥保护城乡土地的基本前提下又要提升城乡土地的综合利用率,立足于长远城乡发展的战略位置之上,那如何来正确看待城乡土地的综合利用和发展规划。[3]

四、土地规划管理与城市规划的融合发展策略

1、有效管理土地资源方面

对于土地规划管理和城乡规划的实施还需要对其进行编制完善。需要将土地规划管理体系作为国家城乡规划管理实施的重要基础上来进行规划管理,土地规划进行管理就是需要一个系统的依法进行规划管理,必要之处就是需要按照法律、法令依规定位和保护,从而能够保证国有土地的利用最大化效益。城乡规划的实施过程需要城市进行系统的整体规划性和管理,专门对乡镇城市和乡镇之间的城市资源配置综合利用关系做一个整体规划性的管理,在能够保证城市资源的高效综合使用基础上,同时也要保证城乡经济的高速度和可持续发展。

2、土地征用方面的规范

有偿征地制度一般是指国家政府通过有偿经济手段向当地农民取得土地征用权的基本含义。意味着在这一征地过程中,农民将逐渐失去对该地区土地的合法使用权,农民将无法通过土地补偿获得其他生产资源,因此,农民正常财产生活所需的资源只能通过征地方临时提供的土地补偿资金获得。因为实际使用过程中也会经常出现无偿征用土地费用和实际征地费用矛盾大的情况,因此政府需要通过一定的控制规范土地管理征用方式可以保证广大农民从被无偿征用土地中合法获取的主要经济社会利益,同时政府应当适当的控制提高无偿征用土地费用和制定完善土地征用管理规范以有效保证广大农民的经济利益。

3、土地规划和城乡规划方面

土地规划和建设城乡规划当然是两种不同的土地规划管理方式,要想能让两种不同的土地规划管理方式和谐和平共处,那么就必然需要不断深入两者的根本之处。为了有效保证城市耕地面积,那么在乡镇城乡规划中就需要应当严格控制城市土地的拓宽征用的幅度范围,新城城市建设中就需要应当严格控制城市土地拓宽征用面的范围,旧城小区改造中也需要综合考虑旧城改造后的方案需要进行一定的土地拓宽以及土地面的征用,从而从城市实际中可以保证城市土地的有效使用。当然,无论如何,的最终发展目的都应该是合理有效的规划使用所有土地,并且有效的合理保护所有耕地,保证所有土地自然资源的安全可用和持续。

4、土地资源的协调,城乡规划体系完善

土地规划就是对现有土地中的资源需要进行有效的归类分析、整合、高度有效率的再利用,以求不至于浪费资源。土地规划使用管理部门要根据我国土地资源利用的实际现状需要确立科学的而范化管理制度,以一定的相关法律法规为政策保障,使利用土地的规划使用更加科学规范化,保证土地资源的高质、高效率地利用。这也当然是整体城乡规划管理发展必不可少的重要组成内容,城乡规划管理体系建设要不断完善,加强对整体土地开发使用的整体重视度,在加强土地规划运行管理的总体基础上,根据自身规划发展实际需要研究制定完整的土地实施规划制度,措施,把整体土地规划管理城乡规划中的内容全部纳入整合到整体城乡规划管理范围内,和谐统一,既基本满足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需要,又基本达到了土地资源的有效综合利用。为我国经济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建设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

5、不断改进管理体系

为了切实使我国城乡建设事业能够实现可持续发展,一定程度要合理编制规划推进城乡建设,做好国有土地规划利用管理工作,全面合理利用各项国有土地规划资源。在实际实施工作中,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提出要不断改进规划管理体系,充分发挥城市土地的规划引导与综合调控利用功能,设计编制出完善的城市周期性规划土地综合利用管理规划实施方案并认真细化制定土地规划实施内容,明确规划土地的具体用途,不断提高优化完善城市规的规划实施管理效果。此外,相关单位工作人员们还需要积极认真学习相关专业知识以及相关政策法规等,增强自身的工程综合管理实力,在有效保证城乡规划建设实施工程质量的基本前提下尽量减少土地建设工程成本。

6、遵循因地制宜原则

土地规划建设管理也好,城乡规划也好,均必须要严格遵循因地制宜的基本原则,加强两者的相互联系,制定一套科学的城市规划管理政策,为科学规划城市建设工作提供坚实的基础支撑[4]。以土地整体征用补偿为题举例,关系涉及到农民多方面的利益,首先就需要着力提高征地补偿管理的制度规范化,发挥好退出土地市场的主动调节机制功能,引导广大农民自主转行;其次还要结合土地使用性质、规模、质量等基本要素,制定出补偿实施方案,既能有效提高土地综合使用率,又要更能充分兼顾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而在保护建筑工业用地上,应该继续加强土地监管保护力度,坚持依法保护建筑耕地的基本原则,突出建筑土地规划的重要性和意义;政府制定的土地政策方案要做到严格执行,既能够满足国民经济社会建设中的需求,又尽可能有效实现建筑土地的有效保护和综合利用。[4]

结语:随着当前我国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城市化建设进程不断稳步加快,城市常住人口越来越多,为了充分满足城市人们日常生活和工业生产方面的巨大需求,建设项目的建筑规模和施工数量都已经有了很多较大程度的大幅提高,使整个城市的国有土地利用资源越来越紧张。为了有效缓解城市规划发展和土地使用资源之间的矛盾问题,相关行政部门常常需要及时加强协调研究做好土地规划使用管理和城乡规划管理工作,采取有效的政策措施手段来有效解决规划工作过程实施中可能遇到的矛盾,并及时提出如何合理化解的建议。

参考文献:

[1]陈学昌. 土地规划管理与城乡规划实施的关系探究[J]. 中国室内装饰装修天地, 2020, 000(008):173.

[2]田雷, 赵春月. 土地规划管理与城乡规划实施的关系探讨[J]. 环球市场, 2020, 000(003):217.

[3]曲进玲, 徐丽平. 土地规划管理与城乡规划实施的关系探讨[J]. 中国地名, 2020(2):53-53.

[4]王月. 城乡规划与土地管理的关系探讨[J]. 名城绘, 2020(6):0016-0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