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前言
为了保证综合国力,保持经济持续发展,我国必须需要开发各种自然资源。长此以往,将对生态系统的平衡造成不可逆的损伤。十九大以后,国家逐渐把工作重点放在生态保护上,但是对自然资源的开发和生态环境保护仍然存在许多急需解决的问题,生态环境保护的工作效率没有提升到应该达到的标准。因此,目前的工作进程中,有关部门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提高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2、我国生态环境保护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1环保法律体系不完善
考虑到目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依然存在未解决的问题,有关部门对当前正在进行的环境保护活动展开了详细调查,要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合理的措施来提高环境保护活动的工作效率,推进环境保护工作尽快落实。虽然近些年我国对于环境保护方面也出台了相应的法律条纹,但其中一些条文不够详细,存在一定缺陷,相关部门在具体工作中无法有效监督保护工作的落实。现行立法内容笼统,企业在实行管控操作时,没有固定标准,在日后的工作中,也无法准确追责。同时,环境保护工作的发展也是和经济发展息息相关,相互制约,相互发展,想要搞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需要有一定经济基础,过度放任发展,反过来又会破坏环境,因此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在制定和实施的过程中要尤其注意总量控制。
2.2农业污染严重
大多数人的观念中,农村污染相对于城市污染来说要小很多。事实上,这些年在城市发展的背景下,农村经济也在飞速发展,甚至发展速度已经超过了城市,随之而来的,便是生态环境的逐步恶化。当今最严重的农业污染问题主要包括过度使用农药和化肥、伐木种地、秸秆焚烧以及其他破坏土地并影响农作物和消费者健康的污染源。
2.3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
城市生活中,垃圾污染和生活污水是居民生活中的主要污染源。乡村人口不断向城市转移,使城市人口逐年增长。城市环卫清洁和滤水系统不完善,固体垃圾无法及时处理,垃圾堆放时间长,处理不科学,生活用水没有经过过滤处理就进行排放,生活垃圾分类规定管控不严、实施范围不广、宣传不到位,对城市居民生活造成严重影响,使城市化过程中采取生态和环境保护措施变得相当困难。
2.4水土流失严重
前些年,我国在发展阶段过于注重经济问题而忽视了生态环境保护,这种问题不利于绿色经济发展。只有生态环境良好,我国才有经济发展的前景。目前,我国生态环境中水土流失问题及其严重。水土流失现象具有极其严重的危害。首先,它直接破坏了土壤资源,导致可耕作的土地面积减少。其次,流失的泥沙物质进入江河、湖泊和水库,造成大量淤积,从而给相关的地表径流带来一系列的严重后果。我国北方的黄河就是这样一个典型的例子,泥沙使下游河段的部分河床高出两岸地表,成为地上悬河。此外,因长期水土流失导致的土地荒漠化,又带来了沙尘暴等其它形式的自然灾害。因此,加强水土治理,是极其重要也是急需解决的问题。
3、我国生态环境保护问题的控制对策
3.1完善环保立法
为了保障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顺利进行,有关部门应该尽快完善有关的法律法规,使环境保护工作符合法律规定。一要加强调研,建立和完善适应新时期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环境法律法规。要全面形成水、气、声、固废、辐射放射、环境影响评价等一系列环境法律体系;二要及时修订和完善现行环境法律法规。对不适应经济发展和人们生存需要的环境法律法规,要根据环境保护的新要求适时修订和完善,使之更能适应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更具有可操作性;三要要将污染减排、环保实绩考核、生态补偿和环境税等纳入环境法律规范范畴,将其形成法律制度,使环境执法更加有力;四要明确环境法律责任,特别要明确政府及其组成部门环境保护的法律责任。要通过法律使政府及部门官员重视和加强环境保护,牢固树立生态文明观念。通过相关的立法改进,环保部门还要针对环境保护工作中的紧急情况制定更加合理的应急计划,保证环保工作的持续性。
3.2 推进农业技术创新
我们应建立完善的人才培养体系,汇集并培训出农业型科学家,重点研究农业相关的科学技术。加强农业创新,大力投入农业研究所建设,形成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学技术中心,并加强农业科学技术能力的建设。建立以人才为基础的竞争与合作机制,促进农业技术与创新部门和团队的整体绩效。重点培养农业技术创新能力,确保搞技术人才正常储备和流动,推动农业进步。
3.3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规章制度
结合城市和乡镇存在的生态问题来考虑,我们需要加强法治建设,遏制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另外,不同地区在进行城镇化建设和乡村振兴工作上,政府需要平衡工程建设与生态保护之间的关系,按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环保条文。在国家法律和法规的某些方面缺乏时应及时改进,遏制乡镇企业的污染排放行为,促进城镇化绿色发展,更好地解决生态环境问题。
3.4全面开展生态环境修复与保护工程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发展,许多植树用地被改为建设用地,绿地面积逐渐减少,水资源被大量污染,生态环境损伤严重,土地荒漠化严重,水土流失、动植物灭绝等现象使生态平衡紊乱,破坏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是唯一恢复环境系统,避免进一步污染和破坏生态环境的有效措施。因此,我们必须大力投入人力资源和建设资金,以促进生态环境恢复和改善。在实际操作中,第一要构建多样化的生态系统走廊,划定红线以保护生态环境,划定城市发展边界,设立永久性基本农田并通过严格的标准来确保生态系统保护。在我国广阔的土地上,生态系统环境的特征存在很大差异,因此要实地考察,划分不同地区生态环境脆弱等级,按等级依次修复和优化生态系统壁垒。因此,应根据实际情况和基础,开展恢复和保护生态系统的工作。确保该项目的各种区域生态系统特征开发的适当性和有效性。例如:在北方地区,由于供暖问题,空气质量相对于南方要更差,因此在环保工作的实际规划中,必须加入节能减排工作,减少污染物排放并注重城市绿化。面对西北地区严重的水土流失问题,要研究提高土壤的稳定性,种植树木和绿化带缓解因为水土流失而造成的土地荒漠化问题。
结语: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周期长,投入大,效果不明显,但其有利于社会稳定长期发展。为此,有关部门要重视环境保护工作的各个环节的有效落实,切实执行现实生活中的有关环境保护措施,以有效改善当前的生态环境。在推行现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时,有关部门必须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使企业和居民能够依法行事,同时方便日后追责。最重要的是,有关部门要注意增加环保投入,有效提高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可行性。
参考文献:
[1] 吴莎.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与对策[J].山西化工,2020,40(04):220-221+226.
[2]王静.城镇化建设中生态环境保护的问题及对策[J].产业创新研究,2020(14):95-96.
[3]刘中志.城镇化建设中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及对策研究[J].产业创新研究,2020(11):41-42.
[4]刘曼.城镇化建设中生态环境保护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花炮科技与市场,2020(02):278.
[5]张春立.我国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存在的问题和对策[J].中外企业家,2019(31):235.
作者简介:
云昌娜,女,汉族,1985年03月19日出生,籍贯:五大连池市尾山农场,本科学历,研究方向: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