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为了全面反映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财务情况和预算执行情况,顺应政府部门会计采用权责发生制的呼声,我国于2017年制定了新政府会计制度。该制度将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分为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两部分,财务会计采用权责发生制,预算会计采用收付实现制,另有规定除外。
1财政拨款收入的定义及核算对象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收入,用于单位基本性支出和项目支出,优先安排用于保证人员基本工资和以此来开展各项公务活动。从财政拨款收入的定义可以看出,财政拨款收入仅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而从非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同级非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取得的拨款收入以及财政专户返还收入都不通过“财政拨款收入”科目核算。同级政府财政部门预拨的下期预算款和没有纳入预算的暂付款项,以及采用实拨资金方式通过本单位转拨给下属单位的财政拨款,通过“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不通过“财政拨款收入”科目核算。按照收入来源,财政拨款收入主要核算单位收到的同级财政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新政府会计制度下财政拨款结转明细科目设置
2.1与会计差错更正、以前年度支出收回相关的明细科目
“年初余额调整”:本明细科目核算因发生会计差错更正、以前年度支出收回等原因,需要调整财政拨款结转的金额。年末结账后,本明细科目无余额。
2.2与财政拨款业务相关的明细科目
(1)“归集调入”:本明细科目核算按照规定从其他单位调入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时,实际调增的额度或调入的资金数额。年末结账后,本明细科目无余额。(2)“归集调出”:本明细科目核算按照规定向其他单位调出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时,实际调减的额度或调出的资金数额。年末结账后,本明细科目无余额。(3)“归集上缴”:本明细科目核算按照规定上缴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时,实际核销的额度数额或上缴的资金数额。年末结账后,本明细科目无余额。(4)“单位内部调剂”:本明细科目核算经财政部门批准对财政拨款结余资金改变用途,调整用于本单位其他未完成项目等的调整金额。年末结账后,本明细科目无余额。
2.3与年末财政拨款结转业务相关的明细科目
(1)“本年收支结转”:本明细科目核算单位本年度财政拨款收支相抵后的余额。年末结账后,本明细科目无余额。(2)“累计结转”:本明细科目核算单位滚存的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本明细科目年末贷方余额,反映单位财政拨款滚存的结转资金数额。新制度下的明细科目不仅将现行制度中的任意性规范变成了强制性规范,还将年末收支结转改为通过“本年收支结转”明细科目核算;将现行制度中“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的相关要求在“累计结转”明细科目下进行二级明细核算,最终通过“累计结转”明细科目反映单位滚存的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数额。
3财政拨款收入的会计核算实务
例如,某行政单位,2019年1月3日收到同级财政部门的拨款200000元,款项进入单位零余额账户。单位收到的预算指标文件中,款项按照支出功能分类,列入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行政运行。款项具体用途是单位日常公用经费。2019年1月5日,财政授权支付办公费47000元,印刷费12000元,电费7500元。2019年1月20日上年度财政直接支付购买的日常办公用消耗品33000元发生退回,1月25日当月财政授权支付购买的库存材料68000元发生退回。
3.1财务会计分录
(1)收到财政拨款时,
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200000
贷:财政拨款收入—商品和服务支出200000
(2)支付公用经费时,
借:业务活动费用—商品和服务费用 66500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66500
(3)发生以前年度财政直接支付购货退回时,
借: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直接支付 33000
贷:以前年度盈余调整 33000
(4)发生本年度财政授权支付购货退回时,
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68000
贷:库存物品 68000
3.2预算会计分录
(1)收到财政拨款时,
借:资金结存—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200000
贷:财政拨款预算收入
—基本支出
—行政运行
—商品和服务支出
—办公费 200000
(2)支付公用经费时,
借:行政支出
—基本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
—办公费 47000
—印刷费 12000
—电费 7500
贷:资金结存—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66500
(3)发生以前年度财政直接支付购货退回时,
借:资金结存
—财政应返还额度
—财政直接支付 33000
贷:财政拨款结转—年初余额调整 33000
(4)发生本年度财政授权支付购货退回时,
借:资金结存—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68000
贷:行政支出 68000
此例中,按照会计核算的收入支出配比原则的要求,财政拨款预算收入设置的明细科目和财政拨款支出(即行政支出的明细科目)是一致的,这样才能保证年底结转收入和支出时逐项目对冲结转余额37000元。年终填制部门决算报表时,财政拨款预算收入—办公费的金额以及行政支出—办公费的金额直接按照账簿上的发生额合计数填列,结转资金按照本年收支结转的贷方余额填列。
4财政拨款收入核算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目前,新政府会计制度下,财政拨款收入的会计核算并不尽善尽美,还存在着诸多问题。虽然单位财务会计的记账基础是权责发生制,但财政拨款收入的确认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权责发生制。比如,现行的政府会计制度规定,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拨款收入在已经支付了款项和年末存在尚未使用的财政预算指标数时被确认。但是行政事业单位在年初就已经收到财政部批复的部门预算通知,预算通知上的预算指标数按照权责发生制应全部确认财政拨款收入而不是在收到支付款项时确认。如果行政事业单位在支付款项时确认财政拨款收入,和财务会计采用权责发生制的记账基础有悖。同时,预算通知的预算指标数即财政资金对于行政事业单位而言,属于应收款项即财政应返还额度。当行政单位或事业单位通过财政授权支付和财政直接支付方式时使用财政资金时,冲销年初确认的“财政应返还额度”。当各级各类别的行政单位或事业单位采用财政直接支付方式购买服务或资产时,需借记“业务活动费用”“单位管理费用”或“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科目,贷记“财政应返还额度”;当行政事业单位采用财政授权支付方式,收到所申请的财政授权支付额度时,需借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贷记“财政应返还额度”。而到年末则无须再核算尚未使用或尚未下达的财政预算指标数。
结束语
总之,财政拨款收入的明细核算,首先要按照制度规定,其次要遵从会计核算的明晰性原则和收入费用配比原则,最后要结合经济业务实际考虑年终部门决算报表的编制要求。从而保证单位能及时、准确、全面、明晰的开展会计核算工作,并以此向会计信息的使用者提供高质量的会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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