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题的提出
随着城镇化推进,我国人口老龄化“城乡倒置”现象严重,农村的人口老龄化水平已高出城镇1.24个百分点。农村80岁以上高龄老人人数,到2050年将达到3800万。显然农村已成为我国养老的主战场。
我国当前初步建立了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但由于我国“未富先老”现实情况,经济供养能力难以应对老龄社会,长期积累的城乡发展不平衡问题,使得当前农村养老服务供给遭受多种挑战。如何城镇化快速发展的背景下构建农村老年人养老秩序,已成为我国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
二、城镇化背景下农村养老现状
(一)流动社会下的空巢老人问题加剧
随着经济社会的结构性转型,传统农业生产模式难以满足农村家庭生计需求,农村家庭中大量年轻劳动力进城务工,作为最主要的养老保障力量的子女离开农村。不具备市场竞争优势的中老年劳动力留在农村,农村逐渐成为老年人的留守之地。从农村家庭角度,对于大多农村进城户来说,在购房、子女教育等重压下,难以支撑老年人进城,老年人在村庄养老成为大部分进城农村家庭的理性选择。从老人角度,在城市与子女生活会挤压其自主生活空间,老年人从心理角度也不愿意到城市养老。因此,老年人在村庄养老是客观结构性因素与主观心理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构。
(二)代际异化下的家庭养老功能弱化
在我国,赡养父母是子女义不容辞的责任。家庭养老作为我国传统农村养老服务方式,也是农村老年人群最为偏好的养老传统。当前传统的家庭养老方式却受到多方面的冲击。第一,传统家庭养老是以老人与家庭成员共同生活为前提,随着农村青壮年向城市迁移并定居,代际居住空间逐渐分离,子女与父母之间形成地域与情感隔阂。第二,受现代化多元文化的影响,部分子女思想畸形化,赡养老人的意愿降低。亲子关系的疏离以及价值观的扭曲,使得“孝与养”失衡。
三、当前农村养老服务供给问题
(一)以政府为主体的养老服务供给存在的问题
当前农村养老服务供给主要由政府自上而下输入资源,政府通过补贴、税收优惠及政府购买等方式为养老服务提供资金支持,促进养老服务供给的发展。
1.财政约束下的政府供给能力不足
我国特殊在于“未富先老”,养老服务财政投入有限,老年人社会福利的共享水平偏低。我国养老基础设施保险制度等仍处于发展阶段,虽然政府不断推动城乡统筹发展,但目前公共资源仍向城镇集中配置,农村养老服务供给资金较少。在我国财政赤字不断增加的大背景下,政府在回应农村公共服务的多重目标性出现“有心而力不足”的情况,养老服务财政配套能力不足。
2.硬件导向下的政府供给水平不足
地方政府近年来加大对硬件基础设施投入,部分地区已经或者正在建立县乡村三级养老体系。对公立养老机构、共建民营养老机构的提质改造。但政府供给过程中往往追求房屋数量、床位数量等硬件上的提升,对于养老机构的服务水平、服务方式等较为忽视,供给质量低。
(二)以市场为主体的养老服务供给存在的问题
政府自身的局限性使得政府不可能无限供给农村养老服务,政府往往会通过引入市场机制弥补政府在供给养老过程中失灵的领域与环节。
1.成本导向下的市场供给价格失配
市场各企业为获益,服务定价往往高于农村老人消费水平。以民办养老机构为例,在农村老年人消费能力较低的情况下,各机构只能提供低价格低水平低质量的服务,老年人无幸福感而言
2.规则缺乏下的市场供给行为失范
各社会资本参与市场化养老服务的内在动力主要在于获利,而农村老年人市场化养老服务的消费欲望和能力较低,市场各主体希望以最小的支出获得最大的养老福利,导致以经济利益导向的供给与老年人养老需求之间存在错位。市场竞争中的“非理性”会导致各养老机构间恶性竞争,挤压老年人的利益。部分民办养老机构存在虚假宣传以及以发展养老行业为由变相套取国家资源的行为。
(三)以社区为主体的养老服务供给存在的问题
农村社区养老是指以村庄为载体,以社区基层组织为主导,发挥政府、社区、家庭多方面的力量,充分动员社区中的财、物、人等资源,使老人们在熟悉的环境中得到必要救助。
1.能力限制下的社区供给配套缺失
以村养老综合服务中心为主体的基础设施是提供老年人养老服务的主要场所,与之配套社区养老设施包含医疗、文化娱乐、部分卧床服务设施。但目前中国绝大部分农村的社区养老服务仅局限于年节问候等形式,并未在医疗服务、生活照顾、心理慰藉等方面提供有效供给。养老服务设施不够完善,提供服务人员的缺乏专业知识与技能,服务内容有限。养老医疗设施陈旧落后,医疗服务项目过少,无法为农村老年人提供较专业的医疗服务。
2.形式迎检下的社区供给服务虚化
当前农村养老服务中心多是依托公共建设的设立。但服务中心具有较强的生活性和娱乐性的特征,村委会等则是一个类政治空间,具有政治性和正式化的特征,当消遣娱乐场所与政治空间统一时,无法吸引老人们前往。此外,由于近来合村并居及地形原因,村民分散的情况较普遍,考虑到距离问题老人们不会前往。大部分村庄养老服务中心处于闲置状态,如同虚设。
四、农村养老的出路
(一)完善老人农业相关配套设施,回应老人农业需求
老年人并不都是被动客体,而是积极有为主体。当前老人农业已成为农村老年人养老的主要方式之一。由于传统小农经济生产和服务体系逐渐解体,转型期老人农业存在不完善的制约。为发挥老人积极养老作用,需要从以下方面着手。一是维护老人农业生产权利,保障土地经营权,尤其警惕农村大规模土地流转。二是完善农业基础设施,回应老年人农业生产需求,为老人农业提供便利的生产服务,减轻老人农业的农业负担。三是加大老人农业补贴力度,建立有效的农业补贴方式,提高农业种植补贴效度。
(二)充分利用老人资源,实现村庄自组织自养
老人不是社会的负担,而是社会的资源,不是社会的消耗,而是积极参与乡村治理、帮助他人的劳动力。老人不只是“被照料者”,他依然可以是社会的贡献者,应该将老年人组织起来,发挥自治力量,实现自养。要发挥低龄、老年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成立以老人干部为骨干的老人协会。
(三)依托熟人社会资源,打造村社内部互助养老体系
养老不仅需要依靠老人个人,同样还需要社会网络支撑。依托熟人社会资源解决半失能和失能老人照料的问题,当前有两种方式可以借鉴。一是“半市场化的熟人照料模式”,即对于高龄或不能自理的老人,家人可以请村庄里低龄老人来照顾,相比专业护工,低龄老人照料费用较低,且懂得老人的性情特点,更能发现和舒缓其不良情绪。二是家庭作坊式养老机构,即依托自家房屋和剩余劳动力为周边老人提供养老服务,养老费用不高,具有开放性和自在性。这两种模式虽然都有市场服务的性质,但因为熟人社会的互助性降低其营利性,为老人提供了养老支持。依托熟人村庄这一空间,在村老人能够实现养老空间与生活空间的统一,实现自主养老与互助养老的统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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