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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我国环境保护的发展

王艳菲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甘南县生态环境局

摘要: 作为生物圈组成部分之一的人类,在追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过程中,之前发展模式的粗放化,再加之国内人口的持续增加,致使生态环境遭到巨大损伤。 现如今,生态环境的持续保护、发展俨然成为国际社会的共识,我国也为此投入巨大的精力,虽然取得一定的成就,但其中的问题却仍旧不可小视。文章以对当前国内生态环境保护理念深化、法规体系持续完善等保护工作发展现状分析作为切入点, 对其中仍旧存在的环境污染、资源过度开发等问题进行深刻分析,并在文后就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发展趋势做出了合理的展望。
关键词: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现状;问题
DOI:10.12721/ccn.2021.157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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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我国在追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因为前期缺乏人与环境理念的指导,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都是以生态环境破坏作为代价的,并且生态环境受损程度严重,对国民的生存、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产生了一定的制约。在当下国际社会普遍认同经济社会、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的背景下,我国也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上做出了多方面的尝试,在取得一定成就的同时,也必须看到部分问题仍旧未能解决, 本文通过分析国内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发展取得的成就、问题,并对其未来发展趋势做出合理展望,以期为今后这一工作的持续改进提供借鉴。

1.国内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发展现状分析

1.1 生态环境保护理念逐渐深化

我国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的理念产生于20世纪的70年代,此后,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做到了与时代发展亦步亦趋,尤其是八五之后, 我国在每一个五年计划中都针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做出了详细的要求。 从十三五计划提出直到今日,中央和国务院在提出美丽中国建设目标的基础上,提出了包括绿色、共享等关键词的全新经济社会发展理念。而在党的十九大会议上,我党更是以当前阶段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取得成果作为出发点,立足于我国经济、社会、生态三者的可持续发展,确定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新时期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必须坚持的基本方略之一, 并陆续出台了相关文件作为现下生态保护工作落实的重要指导, 这些无不反映出我国生态环境保护理念得以在人们心中逐渐深化的结果。

1.2 环保法规体系持续完善

我国生态环境保护理念的诞生和相关法律制定在时间上基本是同步的,并且我国宪法中也将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其中,这也为后续其他的生态环境保护立法提供了来自宪法层面的支持。我国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立法,在20世纪的90年代得到了十分迅猛的发展,囊括了资源、生态环境保护、灾害防治、污染防治等多个领域,其中《清洁生产促进法》的颁布实施,是我国污染防治从事后末端治理转变为全过程控制的标志。 从当下的法律建设成果看来,包含了专门的环境保护法律、自然资源法律、环保行政法规、环境标准等多个领域,已经基本建立一个与当下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相匹配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标准体系。

1.3 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力度日趋强化

我国在持续完善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体系的同时,重视借助生态环境管理体制的建立,全面发挥现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标准体系的作用。简单而言,在这一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中包含如下部分:第一,全国人大。其下设置了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其主要负责的工作有环境、资源保护方面相关法律的起草、审议并且提出相应的报告,同时也需要全面监督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执行。 第二,国务院。选择相关部门的领导共同组成环境保护委员会,负责协调国务院落实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并且进行议事。同时,省级、市级、县级的人民政府分别成立了对应级别的环境保护委员会。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作为国务院生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 负责统一化监督管理全国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在真正意义上做到了将各级部门纳入到的生态环境保护体系中, 实现了立体化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目的。

2.国内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遭遇的问题

2.1 环境污染仍旧不可小觑

即便是我国确实通过法律、管理体制诸多方面的完善,取得了一定的生态环境保护效果,但是生态环境污染仍旧是一个不可小视的问题。尤其是大气污染始终未曾得到真正有效的控制,雾霾天气似乎已经发展成为常态化天气,尤其是在冬季,这一天气现象的出现频率越发高涨, 这一问题与冬季国内大范围依靠煤炭取暖有着较大的关联。 同时,煤炭燃烧中产生的气体,能够在和雨水结合的前提下,形成酸雨,这一天气现象在西南、东南地区较为明显,并且会造成二次严重的生态污染问题。同时,我国即便是在工业生产废水管理中投入了较大的时间和精力,但水污染现象仍旧未能得到有效缓解,国内的大部分的河流、湖泊都不同程度地受到了污染,并且有超过半数以上的城市,其水质超过现行相关标准要求。

2.2 各类自然资源的开发过度

人类生存以及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都必须要以丰厚的自然资源作为基础支撑, 这一体系中又可以划分为再生和不可再生两类自然资源。但需要注意的一点是,这里所提及到的可再生资源并非是毫无节制的,如果人类对可再生资源进行毫无节制的开采,或者是对其再生的条件产生了严重破坏,可再生资源也可以转变为不可再生资源。我国在长期的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因为缺乏先进的生态环保理念的指导, 对于自然资源的开采保持着一种盲目开采、随意索取的态度,这也就出现了我国境内各类自然资源过度开发的问题。 特别是对于各类矿产资源采取的无节制开采方式,不但带来了矿产资源利用率相对较低的问题,同时也造成了矿区附近区域的严重土地和水源污染现象, 致使我国经济社会的健康持续发展和生态环境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之间的矛盾越发激化。

2.3 生物多样性减少趋势仍未得到有效控制

我国因为幅员面积相对较为辽阔,且跨越经纬度较高,再加之地形种类较为丰硕,导致境内的生物资源的种类和数量分布相对较为庞大。但由于我国对于自然资源的无节制肆意开采,在破坏所属区域生态环境稳定性的同时,使得生物多样性出现了日趋减少的现象,即便是我国在实施各种生态防护环境政策之后,生物多样性减少的趋势也并未得到显著遏制。根据相关部门的估计,我国的野生动物种类正以每天一种的速度逐渐消亡,同时还有为数较多的生物物种借助各种不同类型的途径流失到海外环境中。根据联合国所列举出的濒危野生动植物种类列表来看,我国面临濒危现象的野生动植物数量占比达到了1/4,我国野生动物多样性的日趋减少, 会促使我国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以及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陷入到一个恶性循环中。

3.结语

现如今国际范围内在追求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过程中,始终秉承生态环境和经济社会共同协调发展的基本理念, 我国也在重视当前自然资源与经济社会发展之间尖锐矛盾的前提下,通过相关法律以及管理体制的建立完善,对当下较为常见的生态环境破坏问题做出了有效处理,且取得了相应的成果。但环境污染仍旧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并且我国野生动植物的生物多样性减少趋势并未得到显著的遏制, 这就要求我国政府无论在今后发展各项工作的过程中, 需要重视全民参与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机制建立健全, 并在持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标准体系的前提下,借助相关部门的共同联合执法,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政策和措施取得的效果。

参考文献

[1]高立卿.我国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两难及双赢[J].内蒙古科技与经济,2019(24):12-14.

[2]郭佳旗.我国环境保护的形势及发展对策探讨[J].环境与发展,2019,31(12):220-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