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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双碳”背景下土地整治项目路径分析与探讨

胡延涛

陕西省土地工程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西北分公司,陕西榆林,719000

摘要: 中国政府明确提出2030年碳达峰、2060年碳中和的目标,将对中国土地整治项目产生显著影响。文章分析了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下中国土地整治项目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加强规划引导、加快标准规范研制、研发关键技术、提升公众参与等相关建议。
关键词: 双碳;土地整治;项目路径分析
DOI:10.12721/ccn.2022.157045
基金资助:陕西省土地工程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部科研项目“陕北风沙区土体有机重构技术措施及效应研究”(DJNY2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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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2021年4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指导人气候峰会上再次强调,我国将争取在2030年前完成碳达峰,并力争在2060年完成碳中和。另外,我国也已经决定接受《〈蒙特利尔议定书〉基加利修正案》,进一步完善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控制,还将启动在我国的碳市场中上线交易。在政策层面,我国已将碳达峰、碳中和的“双碳”治理目标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布局,积极落实减污降碳具体行动方案,发布《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出台《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这些行动表明了我国按时完成“双碳”治理目标的坚定决心,展现了对气候变化问题的负责任态度和大国担当。全面推动土地整治工作,不仅可以增加耕地面积,同时还可以进一步促进耕地质量的提升,在优化群众生活质量和建设美丽乡村等方面也十分关键。另外,全面做好农用地的整治工作还能够实现增耕地产量和价值的目标,在过程中需要积极探索有效的方式,从实践角度来实现人地协调的土地整治和治理,长此以往,就可以很好地满足社会实际发展的需求。

1“双碳”目标与全域土地整治的内涵

1.1“双碳”目标

碳达峰主要是指某一地区城市、企业以及居民等不同个体的总体碳排放量,在某一时点到达历史峰值,在这个峰值过后,碳排放量会缓慢降低,其总体展现出下降的趋势。碳中和主要是指碳排放量下降时,通过节能减排、生物固碳以及能源转型的形式,促使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的排放量与其吸收量相互低效,逐步完成“零排放”。“碳”不但包含二氧化碳,同时还含有其他的温室其他,所以完成碳达峰和碳中和的主要因素在于对温室气体的整治。我国温室气体的排放总量较高,怎样实现经济发展和土地整治的共同发展,是现阶段主要需要解决的问题。

1.2土地整治概述

土地整治可以确保土地资源得到科学利用,并且促进土地资源能够实现可持续发展,有效的土地整治可以在减少建设用地的基础上增加农耕土地面积,这对于优化农村生活条件与提升生态环境建设有着一定的帮助。目前,我国土地整治尚处在初期阶段,与一些发达国家有着一定的差距,没有全面实现功能区域的规划,但在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和确保农村经济发展等方面我国土地整治已经取得了成效。在社会经济转型的背景下,以往以增加土地面积为核心的模式已经不适应现代社会发展,同时这种忽略生态环境变化的土地整治模式不能很好地适应新农村发展需求。从这一角度分析,土地整治工作的开展需要实现以人为重点,重视和关注城乡人口的变化与流动规律,然后在这一基础上确保农村生活与生态空间的协调发展。

2土地整治常见问题及发展历程

2.1土地整治常见问题

从土地整理的视角分析,改革尽管获得了一些进展,但也必须进入新的发展时期,注重新特色的体现,在过程中还必须由以往整理模式逐步向综合整理方向拓展,进行多元化投入的土地改革,既能够有效遏制农村土地发展速度较快的现状,还能够提高土地品质和确保耕地的有效利用,使城乡实现统筹发展。另外,有效的土地整治模式还可以提升村民收入和生活质量,优化农田生态环境和促进生态文明健康发展。但应注意到,美好乡村建设还存在一些问题有待健全,主要为以下几点:一是工作制度。当前,土地整治工作开展的负责方即为国土资源局,而美丽乡村建设则由美好办来负责,因为部门之间的衔接效率较为低下,进而导致工作开展质量较差;其二即为规划没有实现统筹协调。美丽乡村建设应有序规划,但在实际建设规划阶段没有与土地整治规划进行全面融合,并且诸多环节还存在差异问题,这样不仅会影响到土地整治工作的高效开展,同时还会延长美丽乡村建设进度;其三为只重视建设,忽视了整治[1]。这一问题的主要体现即为盲目增加建设用地,没有关注节约用地。

2.1.2土壤健康管理体系不健全

中国当前土壤环境管理的思路主要是降低环境风险、保障土壤产出功能,但是基于土壤健康的管理体系仍不健全,从防控风险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优质生态产品供给、土壤资源可持续利用等健康土壤实施路线图尚不明确。在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下,污染物减排情形下对土壤环境质量的定量影响研究较少,基于土壤环境容量和承载力的环境准入和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不健全,绿色低碳土壤风险管控和修复技术体系尚未建立。

2.2土地整治发展历程

中国的土地整治与发展一般可以分成四个阶段,第一个是只增加耕地规模,为了保证土地和粮食的安全而增加耕地,属于农田整理的初期阶段;其二是提高耕地和农作物生产率,改善耕地品质和耕作效果,处于耕地整治的发展阶段[2];其三是把环境、景观要求作为耕地整治内涵,采取环境恢复、形成生态景观格局的方法,解决土地利用中生态退化问题,属于土地整治的升级阶段;第四是将土地整治同农村建设联动,通过土地整治推动乡村地区在产业发展、生态保护、环境改善等各方面持续变革。

30多年的土地整治工作推动整治目标不断提高、内涵不断深化,并随着社会经济发展需求不断修正、完善[3]。具体而言,整治内容由“单一要素”转变为“系统复合”,整治范围由“局部工程”转变为“全域覆盖”,整治模式由“项目承载”转变为“全域统筹”。在生态文明背景下,土地整治的研究内容也不断丰富,并通过乡村振兴战略引领推进土地综合整治的重点向全域、全要素、生态化、绿色化发展的方向推动。

3“双碳”背景下土地整治项目路径探讨

3.1优化空间布局并推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合理高效的土地资源利用是降低碳排放、增加碳汇的重要手段,通过优化空间布局、推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可从源头管控土壤污染风险。首先需要严格控制生态保护线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以及城镇开发边界这三条控制线,逐步强化生态主要功能区域的环境保护,完善对林地、草地以及湿地的生态系统管理力度,不断增加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力度,保证粮食使用安全[4]。其次,结合土壤皇家承载力度等不但优化产业结构,加强对用地规模的约束力,抵制土地的过度开发应用。除此之外,不断探寻限制碳排放的强度,对闲置土地进行开发利用,修复利用废弃工厂,不断提高土地的使用效率。

3.2强化标准规范研制

截至2021年6月,我国现行和计划制修订的生态修复相关标准有400余项,然而,涵盖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调查评估、规划设计、项目实施、验收评价、管护保护等工作序列,覆盖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乡村生态保护修复、乡村历史文化保护功能门类的标准体系尚未建立,支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系统性、整体性开展的标准仍为空白。接下来,应细化和分解“双碳”目标,面向农业、城镇和生态三大空间[5],围绕山水林田湖草各生态要素,构建覆盖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全流程的标准体系,加大分区、工程体系、工程模式设置在“双碳”方面的考量,研究制订兼顾“双碳”目标导向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相关标准规范。

3.3对准人地协调的土地整治目标

针对在人地统筹背景下的土地整治工作而言,必须形成集约且有效的农业生产空间,同时还应确保基础设施配套、环境优美以及功能齐全,并积极营造生态安全、景观和谐以及有利于人居生活与工作的农村生态空间。此外,若工程建设区内面临生产、生活和生态等问题,也应该因地制宜地提出优化工程建设区内结构的方法与目标。其一为生产空间,可以根据项目区的农业发展特色来转变农业生产模式,全面发挥出产业特色,将田块进行规整处理,确保其规模可以适度集中,同时还应配备完善的农业基础设施;其二即为生活空间,应围绕项目区的环境来优化布局,闲置与已经废弃的区域需要进行复垦操作,依照区域实际用途来建立复合型的生态景观;其三为生态空间。项目区生态空间建设需要配备生态网络与绿色基础设施,全面实现生产与生活以及生态的有效融合,这样才可以生成良好的绿色空间。

3.4坚持行为模式的有效组合

根据人地协调下的土地整治来讲,因为环境与生态问题日渐严重,所以,应全面强化对生态景观的有效建设。人地协调下的土地整治为解决土地利用问题带来了全新的路径,需要深入分析和探索工具理性模式,其可以强化土地整治的有效性。目前,我国土地整治十分注重数量,忽视了质量与生态问题,这样不仅不能满足人地关系的协调发展,同时在土地整治阶段还会出现生态景观与土地利用等诸多问题的出现。如何保障土地整治工作有序发展是相关工作人员需要深入思考的问题,在农业现代化与生态文明以及农村社区建设等新要求提出的基础上,土地整治也需要明确,价值理性可以为土地整治制度提供相对应的反思,土地的价值主要立足在对空间的整合以及对土地资源进行科学的调控,保证生态空间可以最优化,在此基础上,逐步提升农业资源的应用价值,进一步优化生活空间,保证空间可以更好的符合群众居住的整体质量。此外,生态空间方面,也需要重视对生态的管理,优化生态功能以及景观格局,同时还需要贯彻价值理性观念,通过行为理性逐步实现土地政治的有效性[6]。

3.5加快发展绿色低碳可持续土壤修复技术

绿色可持续修复要求选择最佳的修复技术和方案,综合考虑二次污染、能耗、农作物产量等,以使对环境的可能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获得最大的环境、社会、经济效益。加快发展绿色低碳修复,要构建绿色可持续修复分析框架和评价指标体系。对农用地,建立安全利用可持续效果评价机制,重点关注施入改良剂、调理剂等污染物输入、恢复农业生产功能、农产品安全、修复效果稳定性、修复成本和效益等;分类分区建立农用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技术体系和系统性解决方案。对建设用地,重点关注全生命周期的二次污染防控、能耗、修复时长、修复成本、修复效果长期有效性、公众影响等,开发可持续评估工具。开展土壤修复全过程碳排放和碳汇核算,探索“零碳排放”修复技术和模式。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对于推动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设美丽中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在进行土地整治的过程中,需充分发挥其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和有机碳固定等方面的作用,逐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助力“双碳”目标如期实现。

3.6建设用地整理

能源结构调整是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内容。通过保障清洁能源、新型产业、轨道交通等绿色低碳型项目建设,严控高能耗、高排放量项目准入,是从源头上倒逼能源产业结构优化提升的有效手段。主要可以通过严格限制高污染、高能耗、工艺落后的产业项目,禁止引进国家和地方环保明文淘汰的项目,推动村级工业园改造,助力做好“双碳”工作。建设用地规模不增加是土地整治试点工作的基本要求。国土空间优化可为节能减排提供有效的解决方案。一方面可通过优化居民楼、学校、公园、交通等社区配套设施布局,优化传统道路的非机动化设计,提高非机动车出行和步行的便捷性和安全性,提升绿色出行率;另一方面,可通过合理布局建筑朝向,诱导风向,实现夏季防热、冬季保温,达到节能效果。此外,有研究表明,简单的建筑物外形和合理的窗墙面积比也能改善节能效果。土地政治会设计到对陈旧房屋的拆除、对地块进行改造翻新,河堤拆除、河流整改、路面改建等活动中,会产生大量包括石头、砖头、混凝土块、建筑渣体、木料、金属、玻璃等废弃建筑材料,在保障工程建设质量的基本前提下,应最大限度地资源化利用建筑物渣体。绿地有调节气候、净化环境、减轻内涝、维持生物多样性等生态功能。据研究,平均每公顷绿地日平均吸收1.767tCO2,释放1.23tO2,故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中开展绿地建设,对于提升整治区域的碳汇能力显得尤为必要。

3.7构建内外双重驱动模式

针对实施土地整治时,由于温室气体引起的气候变化等环境问题,通常是跨行政区划的,仅仅依靠一方治理是不能解决问题的,同时也存在“搭便车”现象,所以对于区域性的环境问题大家都不愿主动进行治理,缺少协同治理的内部动机。是否存在合作动机,是区域协同治理能否发挥效用的关键,我们可以构建内部激励机制为主,外部强制约束力为辅的双重驱动模式,增强问题区域内行政主体的合作动机,确保温室气体能够得到有效治理。

《环境保护法》第6条第2款规定,地方各级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环境质量负责,这是对区域协同治理机制的一个铺垫和外在强制力,因为对于区域环境问题只有在协同治理机制的作用下,才能保证整个区域的环境质量,地方各级政府履行好自己的职责。中央层面应施加必要的强制力进行干预,一方面通过法律法规形式明确地方政府在治理温室气体时应加强合作,共同维护区域内的大气环境;另一方面通过任务指标、绩效考核制度的方式来督促地方各级政府积极参与温室气体的区域协同治理。

3.8提升公众参与度

根据统计数据可以得知,因居民消费所产生的碳排放量可以占据社会总体碳排放量的一半及以上。而应对气候不断变化,则要求政府部门、营利性企业、公益机构、社会公众等社会多元主体的共同参加。土地整治,更多的是利用土地空间布局优势、产业导入、生态修复等提升整治区域及周边的生产生活条件和发展水平,除要求遵循群众意愿外,对“人”行为的要求较少。不同于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双碳”目标的实现离不开“人”这一关键要素,也对人们的衣、食、住、行各方面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双碳”目标的纳入,在一定程度上丰富了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内涵,拓宽了人地耦合理念在土地整治中的应用范围。

结论

结合全文,在“双碳”背景下来开展土地整治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措施,在过程中需要明确土地整治重点,并且全面优化区域内部的生产环境和生活环境及生态环境等,同时还应对土地整治过程进行科学合理的安排。在这一基础上开展土地整治既可以强化土地的使用率,还能够全面解决农村耕地紧缺的现象,以此更好地对生态环境和资源环境进行保护。

参考文献

[1]邓建强,方武军,王勇,等.生物质炭对土地整治区土壤物理特性的改良效应[J].生态与农村环境学报,2020,36(12):1605-1611.

[2]陈坤秋,龙花楼.土地整治与乡村发展转型:互馈机理与区域调控[J].中国土地科学,2020,34(6):1-9.

[3]胡增强,陈艺杰,赵锦玉,等.湛江土地整治规划探析[J].现代农业科技,2020(18):264,266.

[4]陈甜倩,冯喆,崔永亮,等.生计资本视角下土地整治绩效满意度研究——以四川省冉义镇为例[J].北京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20,56(2):365-372.

[5]刘万欣.土地整治项目设计探讨[J].建材发展导向(下),2020,18(8):74-75.

[6]王志真,任传栋.浅谈土地整治规划设计[J].中国水能及电气化,2020(5):35-38,34.

作者简介:胡延涛(1983−),男,河南平顶山人,高级工程师,硕士研究生,从事土地工程技术开发及应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