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农村三产融合发展的压力与状态
1.产业内部的压力与状态
经营主体间的利益联结机制农村产业融合的不断推进,各经营主体之间利益联结机制不断完善,以农户与农业企业之间的关系为例,农业企业根据农业生产向农民提供技术指导,资金扶持和农产品原料,企业协作贯穿于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环节,同时农户以土地,劳务等生产要素入股农业企业,享受“股份分红”,“资金入股+劳务收入”等分配方式带来的收益,在稳定农民预期收益的同时实现增收,建立了优势互补,权益共享的利益联结分享机制。但经营主体间依然存在着联结机制单一、松散等状况。在生产活动中,农户与企业之间的利益联结是签订产品购销合同,采取订单买断制,买卖双方以合同进行一次性交易,它不涉及生产过程中市场,技术和其它因素,也不能解决农产品销售等问题。农业多功能性丧失,农业的功能停留在底端产业链的供给上,初级农产品的供给占农业贡献率的较大比重,农业生产要素跨领域融合面临困境。
2.产业外部的压力与状态
新型经营主体的培育为加强农村三产融合的深度发展,各地产业融合新主体的数量不断增加,出现的农村合作社带动型、龙头企业带动型等合作方式,在企业,农户和市场之间搭建出有效合作平台。在培育农业产业链的实施主体上,加快对主体的培育,以农业生产合作社为例,在2013年至2017年的五年间,中国农民生产合作社的数量由951000家增加到196.9万家,平均每年增长20.4万家。在培育农业产业链支持主体上,加快培育农业科研机构,金融机构,信息机构,农业保险机构等农业支持性主体。在经营主体方面,部分经营主体经营能力不强,结构单一,农业企业对农产品的加工尚处于粗加工阶段。在产业融合体制方面,地方政府缺乏对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统筹规划和政策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在发展过程中收到政策性约束较多,浪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3.产业外部的压力与状态
产业融合发展的基础建设相对于农业的发展,农村三产融合发展处于初级阶段,从中央到地方,依据区域农村产业发展特点,出台一系列的农村产业融合的支持性政策。中央出台《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引导农业产业集中到城市产业园区,为农业生产提供市场化和专业化服务,推进农业与文化,教育,旅游等产业的融合,扶持发展一村一品等。农村经济基础建设集中于支持农业发展的相关领域,与农村产业发展相关的农田水利设施、农村供水设施等较落后,与农业生产的衔接性不强;农村交通设施不完备,与发达的城市工业区有较大的差距。农村社会基础设施滞后,在农村医疗方面,存在农村高素质医护人员缺乏,制度公平缺失、体制管理滞后等问题,农村的医疗经济负担依然很大。从农村教育水平来看,城乡教育水平差距扩大,概念老旧和教育质量低,影响了农村人才的培养。
二、乡村振兴战略影响响应下三产融合发展路径选择
1.重塑乡村产业形态,培育农村产业新业态
依托传统产业资源,结合现代农业发展之路,提高农产品的多功能性和价值性,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关键因素。打造乡村休闲旅游精品项目,围绕农业产业化的链条,引入共享经济,体验经济等现代产业发展理念,打造乡村旅游项目的新业态。大力推动生态农业和智慧农业的示范推广,因地制宜的建设示范工程,突出农业新业态的发展优势,引导更多的潜在者加入现代农业体系中去。将现代互联网发展和农业转型相结合,完善以电商企业为主导的农村互联网平台,加强农村网络基础设施和物流基础建设。政府要加大政策扶持,完善相关基础设施,制定新业态发展的相关标准,拓宽新产业新模式发展的空间,营造出新产业健康发展的大环境。
2.丰富乡村产业结构,推动多模式发展
农业的深度融合需要产业的多元模式协同发展,各模式的发展能有效实现优势互补,推动农业产业的转型升级。在内部融合方面,加强产业一体化,发展养殖与养殖相结合的循环农业,提高生产效率,实现农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加强农业科技渗透,利用现代生物技术,信息技术对农业产业进行交叉渗透,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在外部融合方面,加强农业产业与其他产业的融合,积极开发农业的多功能性,提升农业与教育、医疗、科技等的价值;延伸农业产业链,将现代产业发展理念融入到农业产业发展的产前、产中和产后环节,拉动农业和其他产业的协同发展;培育农村产业集群,加快建设具有影响力的乡村产业园区,鼓励领军企业,高校与产业园合作,提供相关的技术支持。
3.拓展乡村产业空间,加强美丽乡村建设
首先,要优化城乡之间的要素流动,引导资金流向农业产业和乡村建设,促进城乡之间要素的合理配置;其次,要加强文化建设,尤其是在文化基础建设上要加大投入,推进“传统文化+现代媒体”的文化发展模式,满足现代人们对精神文化的需求,实现农村文化产业的蓬勃发展。最后,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将产业发展带来的资金收入,部分投入到基础设施的建设中去,改善相关的产业配套设施;建立产业发展环境评价体系,切实保障农业产业与二三产业的融合发展。
4.完善乡村产业经营,增强经营主体能力
农业经营主体作为农业市场的直接参与者,决定着产业发展状况的好坏,随着农村三产融合的发展,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已经变得刻不容缓。在培育农业经营者方面,鼓励农业经营者积极发展以家庭式为基础的产业经营,加入农业生产的合作社。实行产业的联合经营运作,利用现代机械和信息技术来实现大规模发展,提高农产品的生产效率和附加值;在农业管理体系方面,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用制度来规范各种经营主体的发展。实行农业产业经营的股份制改革,引导社会资金进行投资,实现对传统农业的社会化和市场化的改造,降低农业相关产业发展的风险。
5.健全农村产业体制,优化利益分享机制
健全农村产业体制,关键是要对农村产业体系中的经营方式和利益分享机制进行优化重构,以适应农村三产融合发展的要求。在创新经营方式方面,依靠乡村龙头企业,协会,合作社等组织形式,引导农村产业走组织化和规模化的道路,注重发挥乡村新型经营主体在农产品品牌建设,产品市场营销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解决农村产业发展长期存在的“散”“弱”状态。在优化利益分享机制方面,建立和完善以农民为主体的多元利益分享机制,重视和支持农民参与到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中去,引导农户将生产资料投入到相关产业中去,实现生产资料变经营资本再变产业股本,在保证农户收益的基础上,提高股份收益的比例,进一步解决三产融合过程中存在的农民利益保障不充分等问题。
结束语
实现乡村振兴,产业兴旺是根本,也是我国推动城乡一体化建设的核心。
参考文献
[1]周立,李彦岩,王彩虹,等.乡村振兴战略中的产业融合和六次产业发展[J].新疆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8(3).
[2]刘海洋.乡村产业振兴路径:优化升级与三产融合[J].经济纵横,201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