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电影折射的儿童问题
《屋顶上的童年时光》讲述了11岁男孩汤米的艰辛酸涩童年。汤米有一双比较自我且心智不够成熟的父母,父亲总是情绪化、暴脾气,母亲是一个不安分又年轻漂亮的女人,随心所欲地离家与返家,姐姐也总是捉弄他。母亲“间歇性”的缺席和父亲痛苦的倾诉过早地剥夺本属于他那个年龄的无忧无虑,在这样的成长环境中,他慢慢学会隐藏自己的情绪,变得沉默寡言,他喜欢爬上屋顶放空思绪,将心事和秘密都藏在那里,在那个只属于他的一方天地里,他童孩的一面得以显现,屋顶几乎是汤米的全部世界。
电影中有出现家庭暴力和家庭忽视的问题。家庭暴力的定义是:家庭暴力发生于有血缘、婚姻、收养关系生活在一起的家庭成员间,如丈夫对妻子、父母对子女、成年子女对父母等,妇女和儿童是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有些中老年人、男性和残疾人也会成为受害者。家庭暴力会造成死亡、重伤、轻伤、身体疼痛或精神痛苦。家庭暴力的形式包括:1.身体虐待; 2.言语虐待;3.心理虐待;4.性虐待。电影中体现了身体虐待和心理虐待两种类型:汤米因不堪忍受姐姐的捉弄骂了脏话,父亲扇他耳光是一种身体虐待;父亲因工作受气冲汤米大吼大叫、因汤米拒绝游完全程将其赶出家门、汤米想和领居家一起去滑雪父亲不同意且情绪失控当着汤米的面疯狂砸衣柜、与小伙伴相处方面遭受孤立和排挤,是心理虐待的表现。
关于儿童忽视,目前国际上对于儿童忽视较新的定义是由英国阿伯丁大学Golden名誉教授等提出的“由于疏忽而未履行对儿童需求的满足,以致危害或损害了儿童的健康或发展”。我国香港目前对儿童忽视的定义是:任何不做出某作为以致儿童身、心健康发展受危害或损害的行为。影片中,父亲未给予汤米足够的关爱,忽略了与汤米的情感交流;明知汤米热爱足球却为他报了游泳训练和比赛;汤米体检时终于回来的妈妈对他的身体状况一无所知;汤米被强逼着换座位时老师视而不见,没有正确的给予引导,这一系列是对汤米心理发展、健康、教育的忽视。
二、问题产生的成因分析
本文主要基于影响儿童发展的外部环境,分析了电影中所反映的家庭、学校和朋辈群体三方面对汤米产生的影响。
(一)主要原因:家庭方面
父母把孩子当成自己的私有财产。汤米的父母属于忽视型父母,对孩子的成长、情感与心理发展缺乏必要的关心。家长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与义务,或许正是这样一种心理,让很多家长会有一种“孩子是我自己的”的强权教育的“霸意识”,而缺乏一种正确的家庭教育意识与方法,在教育孩子上,他们是想骂就骂想打就打,忽略了孩子其实更承载着许多他们的愿望与梦想,比如传宗接代,等等,只把孩子当做自己的“私有”,但孩子是一个有生命、尊严的独立个体,不是父母的财产,子女与父母平等,父母无权虐待孩子。
夫妻关系恶化。影片中,母亲为了追求自由牺牲家庭,总是不定期跟着有钱男人跑的妻子令汤米父亲的忍耐到了极限,最终夫妻关系破裂,父亲也因此变得郁郁寡欢。孩子是夫妻关系的“晴雨表”,是与夫妻关系有着密切的关系的,在汤米父母的夫妻关系中,并没有一个行之有效的沟通模式,他们总是自我且心智不成熟,或许是因为结婚过早,在他们还年轻不成熟的时候就孕育了下一代,所以他们无法化解冲突,夫妻关系自然就会有一种潜在的危机,这一点可以从父亲对待汤米的态度中可窥一二,他会为了小事而咆哮,事后又会对孩子们感到内疚,每一个儿童被家暴的背后其实都会有一个足以让我们震撼的故事,都能让看到一些不健康的夫妻关系。
生存压力让孩子变成出气筒。影片中,父亲是一名不算成功的摄影师,由于固执己见、情绪又常失控,得罪了不少人,工作也有一搭没一搭的,工作上的不顺加上对母亲的怨恨总是对汤米失控地咆哮,甚至无法控制自己对汤米动手,生存的压力如大山般压在一些父亲身上,父亲繁忙邋遢是因为他独自带着一双儿女艰难过活,当爹又当娘,既工作养家又当家庭煮夫,他有时缺乏情绪管理的能力,找不到压力释放的正确渠道,汤米说错一句话,父亲上手就招呼了一耳光,当有拿冠军实力的汤米拒绝游完全程后,父亲冷酷地将其赶出家门,汤米随安东尼一家外出滑雪,父亲认为家庭经济压力加上自己强烈的自尊心,不允许汤米出游,他感觉自己受到背叛,在这种时候,孩子就会很容易成为他的“出气筒”,甚至有时候,孩子并不淘气,却也遭随意打骂。
(二)次要原因:学校方面
汤米的老师忽视了儿童正遭遇的困境,导致汤米在班上有些自闭,当同班同学逼着汤米和外号“哑巴”的同学坐同桌时,老师也不问缘由,只是不耐烦的让他换座位,有时候老师对校园霸凌视而不见,对孩子的心理健康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孩子因此形成自闭的性格,回到家再遇到不闻不问不理解的父母,更容易招致家庭暴力。学校作为一个正式的社会机构和团体,其中有各种人际关系和社会组织,其本身也是社会结构和文化的体现。作为学校应承担其相应的责任使学生既学习文化,也实践文化,为进入社会做准备。
(三)次要原因:朋辈群体
在汤米的成长过程中,同龄孩子对其施行身体或言语上的辱骂,甚至基于强者身份的欺凌,上课和游戏被同学孤立,汤米当时不敢反抗,但在学校遭受不公待遇一定程度上是他满嘴脏话的源头,他靠骂脏话来宣泄情绪,所以当不满姐姐的欺压时他也对姐姐恶语相向,招致父亲家暴。长期缺少母爱,缺乏关心爱护,汤米在情感上的交流需求与归属的需要未能满足。儿童时期是人一生中成长、发展的关键时期,处在这一时期的少年儿童很容易被同辈群体所影响,而同辈群体又是少年儿童个体社会化的重要途径。在人的任何一个阶段,朋辈群体都是不可缺少的,如果个体出现行为的问题,恰当发挥朋辈群体的作用,往往会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
三、理论基础
(一)依恋理论
依恋理论首先由英国精神病学家John Bowlby提出,是目前最好解释生存和发展中母婴关系,婴幼儿和后期人生发展中和他人关系与互动最贴的理论。Bowlby关于依恋的观点具有划时代的意义∶依恋并非来自母亲的喂食行为及人类性的驱力,它是生命系统的一部分,虽然它在整个生命过程中都存在,但在儿童早期最明显,儿童只有把父母作为安全基地才能有效地探索其周围环境。假如婴儿不寻求并维持与照顾者的亲近,这无助的人类婴儿就会死亡。
依恋理论能够帮助我们理解儿童是如何以及为何与照料者建立亲近关系的,并且有助于我们理解那些没能体验满意的关系甚至遭受糟糕的依恋体验的儿童[]。养育者若能敏感地对孩童的难受、恐惧做出回应,孩童就会对养育者产生安全依恋。这些孩童能以养育者为安全基地,去探索周边环境。在社会发展、情感发展、教育成就、精神健康方面,他们将比无安全依恋者做得更好。依恋理论强调父母所引起的互动质量,以及互动质量对随后儿童人格发展的关联。
很多的研究表明,孩子在长期遭受父母家庭暴力的环境下成长,会影响他们的心理、行为和认知。父母长期的暴力行为会让孩子很容易地理解和接受父母的评判性言语、愤怒情绪,将暴力行为看作为是对他们的拒绝和放弃,家庭暴力氛围下的冲突和恐惧也会使父母减少对孩子的照顾[]。因此,对于遭受家庭暴力的儿童,他们的基本需求很难从照顾者(父母)那得到持续且充分的满足和回应,从而损害他们的社会功能的发展和心理健康。
依恋理论为社会工作在儿童家庭内受虐待领域的探究提供了一个新的视野和方向,为社工介入提供了新的可能。如何更好地理解家庭暴力的发生和亲子之间的不良相处模式,以及解决这一问题,依恋理论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新的思路和方法。从依恋理论的视角出发,对于在家庭中受虐待的儿童,社工可以修复原有的非安全型依恋关系,或者是帮助他们构建一个安全型依恋关系。依恋理论充分解释了家庭暴力对儿童的不利影响、儿童后期出现各种心理与行为问题和青少年犯罪的原因。进而可以帮助社工更好地理解家庭式虐待的问题及原因,从而更加有效地找到介入的切入点。社工可以促进父母与子女的良好互动,改善施暴父母与受虐儿童的内部工作模型。
(二)儿童权利理论
联合国1989年通过的《儿童权利公约》将儿童权利分为四种:生存权、受保护权、发展权和参与权。其中儿童受保护权主要是指保护儿童免受虐待,其基本逻辑是儿童的特殊性和儿童利益最大化[]。儿童权利的产生、发展是人类对自身认识不断深化和反思的结果,经济和社会发展为这种反思提供了条件,与人类对自身的认识相互交织、相互影响。
我国历来重视儿童权利,但现实中儿童权利保护长期只惠及孤儿、残障儿童和流浪儿童,在儿童养育与照顾中,一味强调了家庭的养育与照顾责任,从而忽视了在家庭中受虐待儿童群体。笔者认为,家庭式虐待儿童问题的本质是监护人对儿童权利的剥夺。从儿童权利的受保护角度,预防儿童虐待事件的发生,及时保护受虐待儿童是全社会的共同义务与责任。
四、社工介入儿童家暴时可能会遇到的伦理困境分析
社会工作实践中的伦理难题,又称为“伦理困境”,主要是指由个人价值观与专业价值观,专业价值观与机构价值观,个人价值观与机构价值观之间产生冲突所导致的伦理决定困难,它是价值观的绝对性与相对性,个体与群体,个别与一般,革新(或变迁)与传统之间冲突的具体体现[]。有些伦理本身界限是不清晰、不明确的,所以导致实际工作中无法衡量是与非、对与错,使社会工作者往往陷入某种伦理困境。
(一)精神虐待难以评估和介入
长期以来,很多人习惯于把对待儿童的家庭暴力单纯地理解为对儿童身体上的伤害,对精神伤害则处于一种集体无意识的状态。由于这种认知上的片面性,一些家长经常采取冷落、拒绝、孤立、恐吓的方式对待孩子,自觉不自觉地实施了精神虐待。电影中汤米因拒绝游泳被父亲赶出家门,相信在现实情况中,很多儿童遭到过父母如此对待。父亲因自尊心太强不允许汤米跟领居家孩子玩耍,且经常性因工作而口出恶言,在汤米想要跟领居家出游时感觉自己受到背叛而对汤米进行言语羞辱,很多相同的例子,父母会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出语伤害孩子,让他们感到自己笨、坏、毫无价值,汤米也目睹了父母吵架并伴有言语羞辱和暴力行为。以上种种虽然没有给孩子带来身体上的伤害,但给孩子造成了心理上的创伤,以致汤米经常行为怪异喜欢一个人在屋顶边沿做各种危险动作以释放内心压抑的情绪。
像这些看起来让人泪目的画面,都是对孩子精神上的伤害,但孩子所受的精神上的伤害难以评定其持续时间的长短、是否具有经常性和反复性、次数是否频繁、后果是否严重等,在没有把握充分信息的情况下,很多精神上的伤害不了了之,而社工的伦理价值和道德责任感要求社工需在改变亲子关系上做出努力,这就导致伦理困境。
(二)专业界限与双重、多重关系
在实务中,如果案主基于信任将自己的秘密告诉社工时,例如案主自残或自虐行为,如果秘密本身超过社工所能处理的极限或者会危机案主的切身利益时,社工需要跟督导、导师探讨,这必然会泄露案主的某些信息,违背对案主“保密”的承诺。
此外,案主如果对社工的倾诉是基于把社工认定为私人的朋友关系,“当社会工作者和案主产生超过一种以上的关系,不论是专业的、社交的或商业的关系,即是双重或多重关系。双重或多重关系可能同时存在或接连发生。”由此可以看出,社工与案主之间的关系是单一的有限关系,一旦出现朋友、伙伴关系甚至性关系等,双重关系便形成。而对于我国社会工作而言,完全禁止双重关系的产生是不现实的。在中国差序格局的人际关系中,没有与案主建立亲密的“朋友”关系是难以让案主信任社工的。但若放任这样的关系形成,则有可能在进一步的服务中产生伦理困境。在介入儿童家庭暴力这样隐私的问题时,双重关系更容易产生,这是否会使专业边界模糊,导致社工的专业角色混乱,或者过分关注案主,或者忽略了案主的实际需要。这样的双重关系无论对案主还是社工都会造成困扰。
(三)专业伦理与法律法规的两难冲突
在“家丑不可外扬”的思想影响下,人们不希望“自家事”让外人知道,但是社会工作要求一旦发现虐待儿童现象,首先向“机构”或村/居民自治组织汇报,再确定介入不介入、如何介入。如果当事人不愿别人知道自己的虐待儿童行为、儿童也不希望别人知道自己被家长或教师虐待,社会工作者将因“保密原则”而陷入介入方式选择的困境。
社工基于“保护生命”“最少伤害”的专业伦理原则,要确保案主不再处于遭受暴力的危险处境,保护案主的生命安全、身体健康,减少案主的心理创伤。但我国的法律体系目前尚不够健全,现有法律对儿童的保护远远不够。此外,社工没有合法的权利介入家庭暴力,介入时要冒一定风险,介入后极有可能使施虐者得不到惩罚,反而变本加厉。法律没有规定可剥夺家暴儿童父母的监护权,也没有机构可以收留遭受家暴儿童,并且有时候在传统观念下,很多人会认为社工在插手别人的家务事,是多管闲事,遭受家暴儿童无法离开原来的生活环境,暴力消除的可能性非常小。在这种情况下,即使社工想为案主提供更安全的环境也是非常困难的。
(四)儿童自决与家长主义方面的冲突
在受到家庭外的伤害时,儿童一般都会告知父母,但是许多遭受家庭暴力的儿童即使受到了来自家庭内部的伤害,甚至有时候危及生命,也不敢离开家庭,宁愿待在父母身边,不愿意去机构寻求救助,有时即使求助了,随着工作的开展,儿童会开始基于信任依赖社会工作者,此时社工极有可能出于维护儿童权益的角度替儿童做决定,但这可能违背儿童意愿。社会工作者在实务中如果没有对儿童的自决权予以尊重,在处理相关问题的过程中,没有统筹协调好儿童自决与家长主义两者之间的关系,也会造成伦理困境。在儿童家庭暴力实务过程中社会工作者一方面不能让案主身处险境,另一方面还必须尊重案主自决,由此陷入伦理困境中。
五、反思小结
长期处于家庭暴力环境中的儿童,可能会出现暴力效仿、心理扭曲、价值观异常的一系列难以逆转的成长问题。因此,在社工实务中,我们要充分利用资源,向社会普及反对儿童暴力意识、矫正家庭养育观念、引导正确的社会舆论,立足中国语境,在遵守社会工作伦理基本守则的前提下,因地制宜设计符合中国社会的工作方案,在不可避免的陷入各种伦理困境中时,我们必须综合从法律、道德和国情等对个维度考虑在社会工作实务中开展。
同时,儿童生存和发展不仅是父母的责任,也是国家的责任,国家有责任通过制定法律法规、提供服务等防止儿童的权利受到侵害,法律制度的完善、儿童保护机制的建立也能有效地支持社工承担自己的职责任务,减少在法律制度等伦理困境上的徘徊与挣扎,为儿童争取最大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