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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体育社会组织(社团)研究综述

孙素玲 冯欣欣

沈阳体育学院

摘要: 体育扎根于现实世界,是当代经济社会的一个伴生系统、随动系统,不断变化的外部环境也给体育发展带来不断变化的多重影响,规约和牵引着体育的走向。
关键词: 体育社会;组织社团;研究
DOI:10.12721/ccn.2022.158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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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教育文化卫生体育领域专家代表座谈会上,对“十四五”时期体育改革与发展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明确提出“‘十四五’时期,要科学研判体育发展面临形势,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深化改革创新,不断开创体育事业新局面。”识变、应变、求变,善于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

“十四五”是我国全面开启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规划。未来五年,体育服务国家战略的需求和空间更大,体育改革发展肩负的使命和责任更重。随着全民健身活动持续深入的开展,以体育社团为主要组织形式的大众体育如何面对新问题、响应新形势、用深化改革来解决改革中出现的问题,为推动 “十四五”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在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格局中发挥出应有的作用,是摆在理论工作者面前,亟待研究解决的问题。

1问题提出

为了满足体育在国际交往中的需要,新中国成立之初,相继成立了以中华全国体育总会以及各单项体育协会为主的各类体育社团组织。它们作为政府机构设置中的组成部分,主要以竞技体育为目标导向开展活动。改革开放后,大量社会力量兴办成立的体育社团得以出现并发展迅速。尤以民间自发筹措活动资源的体育社团发展最为迅速。形成了隶属官方的单项体育协会与民间体育社团共同服务于大众体育的局面。

无论构筑健康中国,还是壮大体育产业,中国体育的转型发展离不开富有活力的各类体育社团。2014年,国家体育总局出台了《以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和单项体育协会改革为突破口,深化体育管理体制改革的方案》,推动34个体育协会分六大类与总局脱钩,其中足球、赛车等成为最早进行试点的项目。

当前,体育社会组织(社团)是各级各类体育组织中发展最为迅速也最富创新活力的一类组织,在社团实体化改革上取得了实质性的进展。但对标先进地区,并不能掩盖沈阳市体育社团改革步伐较为缓慢的现实。厘清两种不同类型体育社团运作的内在机理是什么?如何看待它们之间的差异?未来体育社团发展的趋势及路径选择会怎样?需要我们从理论和实践的层面进行深入研究,来寻求答案,这无疑是对继续深化改革、破解体育社团改革困局所做出的积极回应。

2 研究目的与意义

2.1 研究目的

了解两类体育社团的运作方式,探寻它们成长背后的逻辑,判断体育社团未来的发展趋势,为有针对性地改革或培育不同类型的体育社团提供可行性方案。具体的研究目的包括:

(1)通过对体育社团发展历程的梳理,呈现出体育视角下的城市发展历史文化与社会结构背景。

(2)揭示两类体育社团运作模式的差异。

(3)探寻体育社团未来发展趋势与改革创新策略。

2.2 研究意义

在理论上厘清单项运动协会与民间体育社团的运作方式,有利于深化对体育社团的认识,帮助反思体育社团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拓展体育社团研究的理论视野。我们知道,在社会管理格局体系中,最大的难题是如何增强社会协同,破解难题的关键是发展社会组织。同样,在体育领域,对传统体制的路径依赖,造成对体制外力量的忽视。创新社会管理,就是要打破体制限制,在关乎民生的大众体育领域改革传统体育社团的同时,大力发展民间自发性体育社团,使之尽快发展壮大并成为社会协同的主体,参与到大众体育的社会共治中来。

3 我国体育社团改革历程回顾

国家体委1993年提出《关于深化体育改革的意见》,明确了改革的目标:改变原来计划经济体制下,单纯依赖国家和主要依靠行政手段办体育的高度集中的体育体制,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符合现代体育运动规律,国家调控,依托社会,有自我发展活力的体育体制和良性循环的运行机制,形成国家办与社会办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格局,力争在20世纪末初步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体育新体制[1]。在这一改革目标之下,1994年国家体委将运动项目管理职能从体委机关划分出来,建立了14个运动项目管理中心,赋予中心独立的社团法人资格,成为政府职能部门的直属单位,各项目协会接受项目管理中心的管理。1997年,国家体委继续实施改革,调整成立6个中心,总共成立20个中心[2]。国家体委的这一改革举措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剥离了行政机关的微观管理职能,但是,却强化了对项目协会的管理,相应地弱化了作为社会组织的项目协会的自主权,在运动项目管理中心的管理之下,项目协会主要关注竞技体育尤其是奥运项目的发展。在大众体育方面,随着1995年《体育法》和《全面健身计划纲要》的颁行,大众体育受到重视。萌芽于80年代的社区体育获得进一步发展。1996年,在武汉召开城市社区体育工作会议,这次会议达成了通过社区体育满足人们体育需求的共识。1997年,国家体委、国家教委、民政部、建设部和文化部5个部委联合发出《关于加强城市社区体育工作的意见》。该《意见》是国务院多个职能部门贯彻执行《体育法》,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的有力举措,同时,也是通过建设就近、文明、方便、有序的健身环境满足城市居民日益增长的体育需求的重要政策依据。伴随社区体育的开展,社区体育组织获得长足发展。1998年国务院颁布《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修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进一步加强了双重管理体制。1999年又对社会组织进行清理整顿,相应制约了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导致社会团体数量下降。与1996年18.4万家的峰值相比,1999年减少到14.2万家[3]。1999年至2001 年,已经实施实体化改革的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和中国铁人三项运动协会出现问题,使得已经开展的运动项目协会实体化改革陷入停滞,也迫使国家体育总局2001 年出台《全国性体育社会团体管理暂行办法》,明确提出“加强对全国性体育社团的业务指导和管理”[4]。2007 年党的十七大提出了创新社会管理的任务。党的十八大又掀起新一轮政府职能转变的改革浪潮。政府职能转变的关键是要有相应的组织载体承接政府让渡的职能,社会组织是社会管理领域最佳的承接主体。各类体育社团是我国发展大众体育的重要组织载体。促使各类体育社团参与大众体育事业,才能真正贴近大众生活,满足大众需求。2012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强调了创新社会管理,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为社会组织发展创造了新的历史机遇。国家体育总局确定2013年为“体育组织建设年”,力求厘清和解决体育社会组织面临的管理部门多元、政出多门、注册制与未登记并存等管理中的突出问题[5]。2013年召开的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制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 简称《决定》),《决定》中指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决定》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明确了我国改革大方向。2019年国家体育总局印发《体育规划管理办法》作为我国体育发展规划的引领性文件,文件要求体育规划编制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体育强国建设的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推进体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且体育规划的规划期原则上要与国家总体规划保持一致[6]。为了紧跟国家政策步伐,推进我国体育强国建设进程,我国体育改革也开始注重“管理“向“治理”的过渡。

我国单项运动单项运动协会作为体育组织社团的中坚力量也在逐步适应体育改革的大环境,近年来我国单项运动单项运动协会的实体化改革也逐步踏入改革“深水区”,2019年国务院颁布《体育强国建设纲要》,再度指出我国体育发展要坚持以人为本、协同联动,大力推动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要求我国单项运动单项运动协会的改革在进一步完善我国运动项目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单项运动协会制,使单项运动协会逐步成为自主决策、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负盈亏的社团法人[7]

体育治理是一项复杂的体育改革事业,推进单项运动单项运动协会“管办分离”是实现其实体化的基础,必须从我国体育整个系统变革角度出发,结合我国国情,形成具有指导意义和借鉴价值的理论体系。

参考文献:

[1]王名.发展社会组织,开创社会管理新局面[J].学会,2011(5):28-29.

[2]熊晓正,钟秉枢.新中国体育60年[M].北京:北京体育大学出版社,2010:175-176.

[3]伍绍祖.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史[M].北京:中国书籍出版社,1999:51.

[4]郭国庆.现代非营利组织研究[M].北京: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16.

[5]史康成.全国性体育社团从“同构”到“脱钩”改革的路径选择[J].北京体育大学学报,2013,6(12):1-5

[6]冯欣欣.单项运动协会制度变迁的“锁定效应”研究[J].沈阳体育学院学报,2017,36(3):29-33.

[7]吕巍. 构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 发挥体育社会组织正能量[N].人民政协报,2013-07-24(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