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一直是我国最基础的能源之一,是我国经济稳步发展的能源安全保障,在目前及今后较长的一段时期内,煤炭作为主体能源之一的地位很难改变,十四五期间乃至今后很长一段时期煤炭工业要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进一步优化煤炭产业结构,大力推进煤炭产业高效绿色开采、清洁利用,保障我国能源安全和可持续性。
一、提质增效,建设智能矿山。
智能化矿山发展是煤炭行业适应新时代新发展理念的必然要求,目前智能化矿山建设工作存在研发滞后于企业发展需求、智能化建设技术标准与规范缺失、技术装备保障不足、研发平台不健全、高端人才匮乏等问题。这就要求将煤矿智能化列为煤炭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核心技术支撑,将人工智能、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机器人、智能装备等与现代煤炭开发利用深度融合,形成全面感知、实时互联、自主学习、动态预测、协同控制的智能系统,有利于“智能化换人、自动化减人”,逐渐形成智能化化水平显著提升,井下作业人数大幅减少的煤炭开采环境,智能化的发展还有可以优化生产布局、改进劳动组织,实现煤矿开拓、采掘(剥)、运输、通风、洗选、机电控制、安全保障、经营管理等过程的智能化运行,对于提升煤矿安全生产水平、保障煤炭稳定供应具有重要意义。
二、优化布局,推动转型发展。
要站在全局的战略高度,认清煤炭产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进一步增强推动煤炭产业转型升级的紧迫感,煤炭开发利用应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清洁利用的原则,按照资源赋存、运输能力、水资源条件等和环境承载能力确定区域煤炭开发规模和开发强度,在现有开发基础上控制东部开发强度,稳定中部生产规模,优化西部资源勘查,在大型整装煤田和资源富集地区优先建设大型和特大型现代化煤矿,推动煤炭结构调整,提高产业集中度,完善上下游协同发展机制,提升煤炭产业链协同水平,培育新的增长点,促进发展方式由数量、速度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要分级制定目标计划,逐步化解过剩产能、淘汰落后产能,建设先进产能,按照“严格执法关闭一批、实施产能置换退出一批、升级改造提升一批”的要求,促进煤炭产品结构调整,推动产销协同,促进煤炭定制化生产。
三、培养人才,发挥引领作用。
随着煤矿“四化”能力建设,一些老矿区中煤矿职工所掌握的知识、技能已经不能满足发展需要,煤矿企业要树立为煤炭工业发展服务的观念,扩大与煤矿生产、安全紧密相关专业的人才培养规模,依托高校的辐射、带动作用,为煤矿培养适应新形势下专业人才,培养实践动手能力强、留得住、用得上的技能型人。要大力吸引和稳定人才,遵循人才市场规律,提高煤矿专业人才的工资水平,改善住房等福利条件,对新到煤炭企业工作的毕业生,可采取给予一定数量安家费、规定最低工资水平等特殊优惠措施。对于条件艰苦和特别重要的岗位,应给予岗位津贴或特别补助,也可实行特殊的工资政策。要深化企业用人制度改革,建立有效的人才激励和使用机制,为煤矿专业人才的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高校要加强实践教学环节,加大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的力度,增加学生到煤炭企业实习的时间,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加大对培养煤矿专业人才的经费支持,为煤矿专业人才培养创造良好条件。
四、清洁利用,助力产业升级。
我国煤炭利用正逐步向清洁化、大型化、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推动煤炭由单一燃料属性向燃料、原料方向转变,推进分级分质利用,从而实现高碳能源低碳化利用,不断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为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贡献重要力量。其中作为能源大比例消纳的煤电要向高参数、大容量、智能化发展,推进超高参数燃煤发电、新型动力循环系统、高灵活智能燃煤发电、燃煤高效低成本多污染物联合控制,及资源化利用的成套技术与装备实现产业化,促进电力装备技术升级和结构转型,提高电力制造业的国际竞争力。稳步推进以煤制油、煤制烯烃为代表的现代煤化工发展,加强技术创新,逐步推动煤化工产品高端化、高附加值,延伸产业链,持续推进废水近零排放、固废减量化和资源化利用。要积极推进煤化工产业大型化、园区化和基地化发展,强化区域性煤化工企业资源整合,稳步有序推进大型现代煤化工基地建设。加速淘汰落后老旧的燃煤锅炉,推广环保高效锅炉产品,提高在用燃煤锅炉治污水平,大力实施改造低效燃煤锅炉。燃煤锅炉不得直接燃用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散煤,居民生活燃煤推广洁净型煤及节能环保炉具,逐步替代散煤及落后炉具。提高煤炭选洗能力,加快现有煤矿选煤设施升级改造,提高原煤入选比重,降低洗选过程中的能耗、介耗和污染物排放。加快建设清洁能源基础设施、燃气管道、城市集中供热管网,满足清洁能源使用需求。
五、绿色发展,焕发老矿新生。
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共同参与的采煤沉陷区治理体系,推行市场化运作、科学化治理模式。充分发挥老矿区土地、特殊的地质地貌特征等优势,培育发展新产业、新产品、新业态,推动老矿区及企业转型发展。支持资源枯竭矿区组建专业化煤炭生产服务型队伍,参与主要产煤省区大型现代化煤矿建设和生产运营,促进煤炭生产方式由生产型向生产服务型转变。鼓励大型煤炭企业建立老矿区振兴发展基金,支持煤炭企业跨行业、跨区域、跨所有制兼并重组,稳妥解决老矿区企业的历史遗留问题。制定符合条件建设的枯竭型矿山中长期开发规划,将煤炭绿色开发、特色旅游产业等新兴产业,作为老矿区接续产业发展的主要方向,积极培育矿区转型发展新动能,要将远景开发列上日程,学习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的典范,谋划废弃矿坑“变废为宝”接续产业发展方向。
六、政策保障,安全平稳接续。
要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中受影响煤企相关政策制定落实,着力解决煤炭行业“老大难”问题,尤其是一些老国企承担的社会职能负担太重,地方政府要积极行动,加快推进 “三供一业”移交改造、市政职能移交、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分离移交等工作,使企业真正成为市场化的竞争主体,要突出配套政策的具体化、标准化和可执行性,要引导职工群众转变观念,改变以煤为主的工作、生活模式,加强培训学习,以适应新形势下煤企改革发展需要。要积极引导企业调整产业结构,完成产业链条,随着煤炭行业的新一轮的改革发展,政府层面应进一步完善配套支持政策,引导企业在遵守市场规律的基础上,延伸产业链,提高煤炭的附加值,不断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促进行业的平稳发展。
煤炭高质量发展是大势所趋,要充分发挥国家宏观调控作用,紧紧围绕新发展理念,科学统筹规划,构建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机制,坚持创新引领,加强煤矿“四化”建设,逐步形成能源利用的清洁化和低碳化,有力保障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国家能源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