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农村土地进行管理,是在对资源进行合理使用的基础上,对土地的所有权、产权关系进行维护以及对土地的使用率进行提高的过程,目的是为了保证生态环境的平衡。最终保证土地资源能够健康、持续地发展,使人们过上更高层次的生活,并达到人与生态环境之间和谐相处的目的。
1 农村土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1 分配制度不完善
农村现在实行以家庭为单位的土地承包制度,虽然它可以对农村土地的经营权还有所有权进行保证,还能够保证每一个农民占有的权利都是相同的,但是随着时间推移,也相继出现了很多问题。原因在于合同签订以后不能再对其更改,致使在农村家庭中很多子女都没有分到土地,随着家庭中的人口变少,家庭获得的土地面积不会变少,这就导致了相同的农村集体下,不同家庭成员所获得的土地是不平均的。随着社会的发展,有很多农村人口离开家乡进入城市,依靠打工赚取生活费,通过现在情况来看,还不会出现较大的问题,如果长此以往,就会对粮食生产力产生不利影响,粮食的价格不再稳定,导致农民产生不良的情绪,将会对国家的发展与社会的稳定性造成很大的影响。
1.2 土地产权不明确
广大农村地区所使用的土地管理模式是以承包为主的一种契约制管理方式,农民对土地只有经营使用权。然而在现有的规定中,却缺乏对土地管理和监督权利的法律条文。这导致土地的经营者与管理者之间难以明确区分各自责任和权利, 农民在土地经营过程中时刻都在担心土地被收回或者重新分配, 造成了他们在土地管理中不敢投入、不愿投入的问题。
1.3 耕地矛盾日益突出
在我国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存在比较严重的农民耕地矛盾,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 自我国农村实行了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度后,土地分配制度没有发生改变,导致部分农户家里的老人在去世之后没有及时上交土地,对出生的小孩也没有进行土地分配,出现农村土地分配不均等问题。此外一些村民认为粮食等农作物的经济效益不足,私自在耕地上栽种花卉以及苗木等,对于耕地质量也造成严重的影响。(2) 近年来在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还出现了比较严重的城乡经济差距,使得很多农民都选择了外出打工,农村耕地荒芜现象进一步加重。现阶段我国已经出台了一系列的耕地扶植政策,但是因为种地经济效益过低等因素的影响,农民们都不愿意回家种地,大量耕地被闲置,对于农村发展也造成了严重的阻碍。
2 我国农村土地管理问题的解决对策
2.1 改善农村土地管理配置情况
解决农村土地管理配置问题需要从两方面入手,即农业用地配置和农村建设基地配置,具体如下。从农村建设基地配置工作角度而言,其基本目标是对所管辖地区的住宅基地进行整治,并在此基础上不断地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逐渐引导农民向建设新农村的方向发展。第一,管理部门需要通过农村土地管理工作,引导分散居住的农民向中心村迁移,组织农民新建住房,并配置公共设施和公共资源,这样原本分散地区农民的住房场地便可以用作农业用地,此方式能够引导农村逐渐向乡镇化方向发展,在避免农村人口流失的同时提高农业用地效率。第二,如果存在整个村庄较为偏僻的现象,管理部门可以引导整个村庄向优质地区迁移,同样将原本分散地区农民的住房场地用作农业用地,同时对原本的村庄进行重新,减少限制土地数量。第三,管理部门需要将农村土地管理工作和乡镇建设工作联系到一起,并引导农民转变原本的生活方式,扩展非农业之外的就业渠道,并让农民享受到社会服务和保障。从农业用地配置工作角度而言,其基本目标是对所管辖地区的农田进行整治,并在此基础上不断地推动城乡一体化。第一,对优质农田进行改造,加快对农田的设施改善,以此来打造优质高产农田,同时改善农田耕地的质量,针对成批优质农田可以应用集中管理方式,使之成片式发展,进而吸引更多的投资商。第二,制定农田发展整体,管理部门需要结合农田发展趋势,来制定整体性农田发展,进而形成有规模的农业化基地。
2.2 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
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是深化农村土地和房屋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归属明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农村产权制度,完善市场化配置资源机制,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逐步消除城乡二元结构体制性障碍,推动农村资产资本化,加快促进农民生产生活方式的根本转变,着力推进新型工业化、农业产业化和新型城镇化进程,探索破解三农冶问题的有效途径。十七届三中全会以来,提出了农民享有耕地永久使用期限的精神,这一政策的实施,提高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同时农民将更乐于进行土地管理投资。而原先用于土地管理投资的公共资源,则可以用于改善荒漠土地状况, 不断提升土地利用率。 从经济效应上来讲,赋予农民耕地的永久使用权,延长了土地的承包合同有效期限,使土地供应市场更加稳定有序,对土地管理和规模化生产都能够产生积极作用。
2.3 提升土地流转的开发
在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还需要遵循三个有利于的流转标准,具体为有利于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有利于农户的增收以及有利于农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此外还要在结合我国社会发展需求的基础上,不断提升农村土地流转的开发档次,坚持将土地流转作为载体,对农村的产业结构进行不断优化调整,进一步加快我国的新农村建设进度。此外还需要加强对土地流转工作的管理力度,强化县镇两级农业管理部门的工作职能,构建以区县级为主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机构,这样才能够对农村土地承包过程中产生的合同纠纷及时处理,从而获得良好的土地流转管理效果。
2.4 做好农村宅基地的规范化管理
政府部门需要在结合我国用地规划基础上,进行土地用途的合理安排,保障耕地不会被破坏。在具体的农村土地管理工作中,需要对土地的置换政策进行严格执行,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宅基地的规范化管理效果。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每家每户只允许拥有一处宅基地,严禁私自建立房屋。对于农户们一户多宅或者宅基地买卖的情况,不允许其再获得新的宅基地。为了做好土地管理工作,各农村区域的政府部门还可以鼓励农民们在居民点进行集中居住,鼓励农民利用空闲房、老宅基地以及荒废土地进行耕种。最后,在进行农村土地建设过程中,要严格遵循不破坏耕地的管理原则,保障农村宅基地的使用合法性以及合理性,借此来获得良好的土地管理以及规划效果。
结束语
总之,在开展农村土地管理工作的过程中,各地土地资源管理部门需要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和存在的问题,采取具有针对性的管理方案和改善规划,同时需要提高对农村生态建设工作的重视程度,采取生态建设方式,以此来保证农村土地的生态功能,最终实现提高农村土地管理效果的目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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