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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核与辐射安全管理体系的探索与思考

刘洋

津滨环科(天津)检测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摘要: 权威监管活动必须具备标准管理体系和制度,有效在执行中获取全面保障。基于此,本文介绍了构建核与辐射安全管理体系的重要性,深入探讨我国当前核与辐射安全管理体系出现的问题和不足,通过相关完善措施巩固体系,充分发挥重要作用。
关键词: 核与辐射安全;管理体系;监管机构
DOI:10.12721/ccn.2022.157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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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与辐射安全管理体系建设是长期性工作,首要任务是将领导责任全面落实到位。领导层应当加强重视和促进工作,起到带领作用,并且将工作思想统一管理,提高内部管控力度,同时将管理体系归纳到年度工作目标责任体系,对相关工作进展进行监督、考核,一旦发现问题必须立即改正,大幅度提高工作效率。同时也要维护每位核安全监管人员,定期开展培训工作,提高人员核与辐射安全管理意识,认真履行自身职责[1]

一、构建核与辐射安全管理体系的重要性

(一)实现现代客观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中明确指出,必须要加强建设与生态治理为主为主的生态文明绿色管理制度体系,强化采用规范制度营造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积极开展制度优化力度,开展强制性执行,保证在实施中不得触碰治理制度底线。与此同时,监督管理体系在正式展开中与新时代发展相符,但是未能配备规范管理体系。因此,加强集中监督管理体系和提高监督管理能力成为现代化方向,合理构建完整、规范的核与辐射安全管理体系,不断改变监督管理人员管理理念,不断创新管理方法,简化管理流程,促进监督管理工作展现出信息化、准确化、高效化特点。

(二)贯彻核安全法律,建设监督管理法治化的手段

要想全面保障核设施设置全面,应当参照《核安全法》合理安排核设施安全设施和核安全监督调查等活动,并且在国家法律方面优化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当相关部门全面落实这些制度之后,还需严格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同时配备综合性、分工明确、工序规律的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制度,促进内外制度结合展开,引起社会、行业的重视,有利于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制度法治化发挥作用,彰显出其权威性和威慑性效果。

(三)满足监督机构安全文化需求

在相关部门联合发布核安全文化相关文件中提出,制定一套健全安全质量管理体系,全面贯彻到位。相关政府部门也要建立完整管理体系,优化监管制度。管理体系的完善是监督管理机构自我压迫、自我改革的重要手段,能够明显彰显出先进理念,是监督管理机构建设核安全文化的的核心部分。构建完整、全面的管理体系,必须将管理体系各方面条件细化,逐步深化到单位内部,延伸到行业内,通过自主落实、监督制度实施、促进体制更加完善,大幅度提高监督管理体系,丰富核安全文化。

(四)宣传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知识

近年来,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系统已经成为完整监督管理原则、理念,成为每个阶段核安全监督管理人员不断探索、整合理论知识的渠道。核与辐射安全管理体系经过以上实践经验进行一系列分析、提取、归纳和升华等,成为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单位和精神传承的主体,搭建出现代化信息平台,不仅能传承实践经验和知识,也能给以后核安全人员提供理论,为探索新思路和新知识奠定基础[2]
二、构建核与辐射安全管理体系的具体途径

(一)遵守构建原则

1. 辩证唯物法

通过系统观念及时处理整体和部分关系。管理体系结合要素、内容和环节形成复杂整体,有效在实施中相互促进、相互影响。融入创新、多方位思想,结合实际制定管理体系,并且将明显问题投入到大局中进行分析,及时辨别和解决各种内在之间的关系,促进体系内各种要素实现有效衔接。

运用矛盾观紧扣主体矛盾和常见矛盾。管理体系内部各要素在体系中的价值、地位、作用等都会有所不同。为了有效分配资源,保障管理体系能够有序进行,必须对各要素、各工作流程和活动等进行合理分类。在掌握全局时,必须紧抓工作重心,围绕矛盾和核心内容,以问题为改善方向,进行监管工作。除此之外,还要学会统筹兼顾,利用重点任务推动其它工作活动,与各工作相呼应,防止因资源不足出现管理妥当现象。

利用发展观加强完善管理体系,对每项工作都能做出合理规划、实施、管理以及评价等,管理体系是由相关联的过程网络组成。这些内容会随着管理体系内部要素变化而变化,同时还要加强重视问题,对其展开思考,及时掌握现阶段发展状态和以往位置,分析以往发展经历,注重眼前,为应对未来发展而努力。另外,也可以利用自我评价、相互评价以及反馈机制等,逐渐完善管理体系。

(二)明确任务和目标

对于整体目标来说,开展决策、实施、监督等方面都存在明显局限性,科学构建完整、统一、分工明确、高效的政治管理体系,大幅度提高治理能力和执行职能。同时,加强管控内部,积极整改内部工作风气,提高工作效率,从根本避免风险发生。对于中心工作任务来说,立即制定一套完整的规章制度,确保内部管理控制制度更加全面、长期性,有效完善监督管理体系和监管能力。除此之外,将体系内部要素逐步向着法治化、信息化和合理化方向完善,促进监督管理人员也能在思想、方法上有所进步[3]

(三)从根本解决问题

核与辐射安全管理体系除了开展正确决策上,还需从根本处理问题:给予全景图,形成系统观,学会考虑大局,避免对机构经营和发展造成影响;认真梳理体系要素,保证内部管控体系能够有序进行;加强重视各种工作进度,细化管理任务和管理内容;编制管理体系文件时必须保证实施与要求相同;编写技术管理体系过程中,也要包含安全审评和监督检查;将监督实践活动逐步向着长效制度靠拢;结合当前发展情况,及时处理问题,降低影响力。

(四)合理分配工作职责

由生态环境局高层管理人员形成专门领导小组,主要工作责任是编制审定总结和程序制度,定期开展评价活动。同时,由总部机构业务管理部门负责人形成协调小组,制定合理规划方案,达到预期编制要求,并且对问题写出有效改善建议,与监督小组共同督查完成工作。除此之外,由主体骨干组成编写小组,负责编写总结,科学设计标准模板,完成初步审查。

(五)展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

现如今,党中央和国务院极力倡导国家构建现代化国家治理体系,提高治理能力。这就要求政府部门应当积极完善国家治理战略,创新领导方法,形成一套系统、规范的国家机构职能体系,展现出国家治理规范化效果,大幅度提高治理效率。站在治理规则上,各种组织之间应当相互促进,快速适应核与辐射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等。在组织体系构建上,治理主体和参与治理活动与相互关系上,有效满足组织机构要求,促进内外沟通无障碍,提高满足程度。在精神文化上,指导国家治理思想观念和价值观正确,顺应管理核与辐射安全管理体系的目标、文化需求。在治理方式和方法上,治理各种事物行为,都要采取对应解决措施。并且在管理体系上重点围绕管理流程和工作流程,从实际完善内部管理制度[4]

总结:

核与辐射管理体系与生态环境管理局相关联,共同承担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职能,与管理体系产生直接联系,同时也会涉及核与辐射安全监管部门以及人员,结合各方面要素,有利于生态环境局在监督活动中有序开展,始终秉着“安全第一,质量可靠”的原则,充分将核安全放在首要位置。

参考文献:

[1] 李干杰. 承前启后 锐意进取 努力实现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核安全,2016,15(01):1-10.

[2] 孙海涛,吴彩霞,吕云鹤,张晏玮,初起宝,车树伟,侯春林,马若群. 全国核电厂关键物项材料老化数据平台建设分析[J]. 核安全,2020,19(06):111-115.

[3] 孙学智,宋大虎,刘婷,高思旖,田宇,罗朝晖. 推进核能安全发展和美丽中国建设的思考和建议[J]. 核安全,2018,17(03):6-10.

[4] 程建秀,封祎,付杰,曾超,栾海燕. 监管机构综合管理体系实施中的潜在困难与应对策略[J]. 核安全,2016,15(02):17-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