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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分权下金融发展对绿色经济影响路径研究

席晓娟

安徽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安徽蚌埠,233000

摘要: 绿色经济发展是促进我国可持续发展的力量支柱。金融发展是经济转型升级的根本途径,合理的环境治理体制是实现金融发展与经济转型的关键。本项目研究我国环境分权发展现状,分析环境分权下金融发展对绿色经济的影响,并提出相关对策建议。
关键词: 金融发展;绿色经济;环境分权
DOI:10.12721/ccn.2022.157023
基金资助:本文属安徽财经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环境分权下金融发展对经济绿色转型影响——基于长江经济带分析》(项目编号:202110378025)阶段性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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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前言

目前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已经由原来的高速增长状态转变为中高速增长状态。在发展经济任务的同时,关于资源、能源和环境相关的矛盾日益突出,生态问题经过高速发展阶段的累积,已经越来越严重。对于可持续发展而言,解决环境和经济发展的矛盾问题是关键。我国一直致力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经济。在经济高质量发展阶段,为了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形成新发展格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我国坚持走中国特色道路,实现可持续发展,不断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

在28年前我国实施分税制改革后,中央下放独立了地方政府事权,但各地地方政府出于利益考虑,不断提高环境治理管理权,各地间的横向竞争降低了公共环境治理效率,不利于各地环境治理,也不利于经济高质量发展。环境分权下地方政府行为会影响金融发展进而作用于绿色经济。因此,研究在环境分权背景下,我国金融发展是否赋能绿色经济成为了一个重要课题。

2相关理论

2.1环境分权涵义

环境可以看做是公共物品。具有典型的公共性,政府有义务与责任进行保护,而由于存在中央与地方不同层级政府,环境治理在不同层级政府中分权程度,构建了环境分权体系。 环境分权本质是以分权为基础的环境管理和事权划分机制,明确规范了中央与地方政府间关于环境保护事权下放与责任的划分,通过干预和调控中央对于地方政府有关环境保护治理决定程度,对地方环境治理产生激励与约束效应。

2.2金融发展与绿色经济概念

金融发展是指通过金融交易规模的扩大、金融产业的高度化,合理高效配置金融资源,提高金融效率,实现金融长期平稳运行与发展。金融发展能够激励企业不断提高技术创新,进行转型升级,提升绿色创新水平。金融发展逐渐成为我国进行生态环境治理、推动绿色经济发展的重要政策工具。

绿色经济本质上是一种以人为本的可持续发展的经济业态,经济与环境相互作用的环境经济,消除市场外部性,治理环境问题。绿色经济是从环境治理角度的创新性衍生,平衡生态与经济,促进经济可持续性发展,是经济发展的创新实践。

经济发展的动力与源泉来自于金融产业,同时金融也是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保障因素。金融发展与绿色经济二者紧密联系,相互融合。金融发展是绿色经济的血液,助推绿色经济转型升级;绿色经济反过来又促进金融可持续稳定发展,形成正向反馈机制。对于我国不断完善壮大的金融市场,金融发展对绿色经济增长具有非常重要的影响,金融发展是绿色经济高质量发展过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决定因素。

3环境分权下金融发展对绿色经济影响机制

3.1 我国环境分权体制现状

当前我国经济由高度增长向高质量发展转型,生态环境与经济发展是工作重点。如何处理好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系,实现两手抓的目标,是当前不少地方政府面临的严峻考验。生态环境是民生发展所需,经济发展是社会进步之柱,二者缺一不可。过不了环境保护这道坎的经济,也无法实现可持续性发展。在我国政治相对集权的经济体之中,地方政府官员可能会在任期内,为了寻找政治晋升机会而选择不断降低环境治理投入,努力追求经济增长的速度。

环境治理投入而导致的环境成果绩效由于存在一定周期而具有滞后性且不易观测,因而追求越高经济目标的地方政府更容易为了显性经济增长目标而选择降低环境治理力度,通常表现为较高经济增长追求目标地区的绿色环保投资水平对比其他投入相对较低。

我国的环境管理目前处于分权体制,且我国环境分权水平具有一定的空间差异,各省份之间对于环境治理事权决定程度是参差不齐的。总体而言,可以分成三个层级,第一层级是东部沿海地区,环境分权水平明显高于第二、三层级的中西部地区,这些地区有关环境治理的绿色理念与技术较为先进,是国内绿色发展的“领头羊”;其次,第二层级是中部地区,表现相对均衡;其余属于第三层级,分权水平相对较低,绿色经济发展较慢。

表1 各省环境分权水平横向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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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环境分权下金融发展与绿色经济的关系

环境分权下金融发展与绿色经济的关系呈现倒U关系,当环境分权处于低水平时,金融发展对绿色经济产生积极影响,此时不断增强地方政府环境治理自主权,会促进地方绿色经济发展,而当环境分权水平越过最高点后,金融发展对绿色经济起到阻碍作用。而我们所追求的环境分权下的金融发展理想目标是通过调整与优化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的环境事权,达到环境管理的互促相容状态,并根据环境保护特性给予绿色金融一定程度分权水平,逐步实现环境保护与绿色经济共赢局面。

3.3 环境分权下金融发展对绿色经济作用机制

通过分析分权现状,发现不同地区的环境分权水平存在一定的差异,因此环境分权下的金融发展对绿色经济影响也存在一定的空间差异。随着各地政府对于当地环境治理的推进力度不断提高,中西部地区环境分权下金融发展对绿色经济的促进作用明显高于东部地区。

由于地区间的经济水平存在差异,东部地区对于环境重视程度相比中西部地区较高,且东部地区的技术创新效应较强,有关基层环保人员具备较高的水平,因此东部地区的环境分权效应不断减弱,权力下放对于东部地区绿色经济发展推动作用不强;而随着中西部地区不断加强对于环境治理的重视程度,不断完善环境治理体系,中西部地区的环境分权效应不断增强。事权下放弥补了不足,促使中西部地区建立完善环境治理网络结构,加强地方政府信息资源配置优势,促进绿色经济高质量增长。

4 环境分权下金融发展助推绿色经济对策

4.1 加大相关绿色环保政策力度

投入大、周期长、要求高,是环保治理发展特征,若想要绿色经济可持续发展就离不开相关环保政策的支持与法律法规的保障。我国目前关于绿色经济的相关政策与法律法规并不是很完善,政府与企业在环保方面所需要承担的责任与义务并没有明确规定,因此国家需要不断完善环境保护制度,明确各自在其中的责任与义务,制定相关的环保绿色标准,在金融协调发展与经济增长过程中引入相关绿色政策,调节经济质量结构,发挥稳定增长作用。

4.2提高经济绿色化程度

地方政府应通过适当力度的环境分权,逐渐摒弃只追求快速发展不重视环境生态的惯性思想,企业应进行技术创新,转型升级,生产差异化产品,增强企业竞争优势,积极配合当地政府环保政策,加速绿色经济转型,提高经济绿色化程度。

4.3积极推进环境分权结构改革

地方政府若被赋予较高的环境自治权,有可能导致其在经济发展中只一味追求速度,而忽略短期内很难出成效的环境监管,因此环境管理权利应相对集中,减少地方政府对环境管理的干扰,但具体问题需要具体分析,针对不同区域类型的环境分权体系,应采取不同的政策措施,引导各地政府在环境治理服务形成向上竞争机制,自治权利下放各地同时加强中央集权监管力度,有效形成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治理局面,促进经济发展升级。

4.4实施差异化分权程度,建立差异化环境治理体制

为了促进各区域金融发展和绿色经济转型升级,各地政府应因地制宜,从区域差异化入手,实施差异化的分权程度。保证中央政府的监察权,同时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的信息资源优势,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避免各地政府为追求经济增速而进行“逐底竞争”行为;建立差异化环境治理体制,构建完善的环境管理网络,根据各地情况,不同程度调节各区域环境事权下方力度,制定环境管理创新路径,推动环境资源组合开发,实现地方权责匹配各地经济发展速度,促进各地绿色经济高质量发展。 

参考文献

[1] Zhang W , Li G . Environmental decentralization,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investment, and green technology innovation[J]. Environmental Science and Pollution Research, 2020, 24(12).

[2]刘国斌,方圆,杨思莹.金融发展、金融分权与城市环境污染抑制[J].济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31(02):91-102+159.

[3]邹璇,雷璨,胡春.环境分权与区域绿色发展[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9,29(06):97-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