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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技术流程优化

姜巍

富裕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摘要: 不动产登记数据在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呈现出了变化性、时效性的特征,因此需要加强对不动产登记数据的整合来保证数据信息的完整性、延续性。目前在不动产登记工作开展的过程中其数据整合难度较大,在实际中需要对现有的数据整合技术进行优化来扩充不动产登记数据库,保证数据整合技术流程的实行能够完整的对不动产登记信息进行收集,并加强对不动产登记数据的的筛选来提高数据信息的真实性。
关键词: 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技术流程
DOI:10.12721/ccn.2025.157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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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开展与国土资源管理有着一定的联系,而目前国土资源部针对不动产登记工作颁布了试行的规章制度,主要有《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技术规范》。为此对于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技术流程需要以相关规章制度为依据来进行优化,使数据整合技术的应用质量及应用效率得到提高。在实际中需要了解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中的各项难点及要点,在此基础上做好整合技术流程的优化,提高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的水平。

1.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的难点分析

1.1不动产登记数据规律性差

由于不动产所涉及的部分较多,这也使得其数据存有着多元异构性的情况,由于在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中所需面对对象的差异性化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数据处理难度,如国土、住建、农业、林业、海域等行政管理部门都有不同的管理体系,其数据结构、数据更新等的不同使得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没有固定的规律可循,造成数据整合难度很大。

1.2不动产登记数据量较大

不动产登记数据不仅数据量大,而且数据结构复杂,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中规定,不动产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且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森林、林木所有权,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等权利需按条例规定办理登记,由此可以看出众多的不动产形式在极大程度上增加了数据整合工作量。并且根据不动产的特征来看,在实际中其权利会出现新增、转移、分割等情况,此种权利登记数据不断变化的情况也会增加数据量,在数据整合中需要对新的登记数据进行收集,并对旧的登记数据进行处理,这也对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技术流程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技术流程的优化措施分析

2.1做好数据整合准备工作

第一,对不动产登记资料进行全面的收集,在基础资料的收集中首先需要对以往已经登记过的不动产信息数据进行整理,其次是对外部数据的收集,以此来为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工作的开展提供参考依据,其包括国土部门的地图数据、民政部门的地名数据、住建部门的地理国情普查数据以及天地图等资料。第二,制定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技术方案,根据相关的数据库建设标准要求来确认具体的整合技术应用路线,通过明确数据转换规则来,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初步处理。

2.2进行数据抽取转换

数据抽取转换是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的重要环节,主要工作内容是按照《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试行)要求从原始登记数据库中抽取以宗地、房屋、小斑等为登记单元的权利人信息、权利信息以及业务信息等属性数据;抽取地籍区、地籍子区、宗地、建筑物、构筑物、地形数据、土地利用现状数据等空间数据,形成过程登记数据库;同时从民政部门数据、地理国情普查数据、天地图以及国土资源地图数据中抽取行政区划、地名、建筑物名称、构筑物名称、街道等有效信息,形成外部数据集。

2.3加强整合数据的关联

对不动产登记数据进行关联能够构建逻辑严谨、结构完整的数据体系,其在实际中主要是通过对数据信息进行分析及处理来确认是否存有空间套合的情况,以数据信息关联性建立起不动产登记数据库。

第一,空间数据整合。以现有土地登记空间信息数据为基础,先按照《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试行)对现有的地籍区、地籍子区、宗地、界址线、界址点、建筑物、构筑物、其他地形要素空间数据进行统一编码;再对房产登记、林地登记数据中的空间信息(房屋自然幢、构筑物等空间数据)进行统一编码;最后通过空间位置一致性分析,运用空间叠加方式,将房产登记、林地登记数据中的自然幢、构筑物、小斑等空间信息叠加到地籍区、地籍子区、宗地内,把空间数据统一整合起来。空间数据整合完成后,要及时划分不动产登记单元,编制不动产单元代码。

第二,属性数据整合。通过反向赋值的方式将空间数据整合后生成的不动产单元编码赋到土地、房产等登记属性数据中去,同时引入有效的外部信息加以校核,生成不动产单元编码与原土地、房产登记属性数据库中宗地统一编码、区号、分区号、幢号等信息的信息转换对照表。利用信息转换对照表将土地、房产等登记属性数据关联起来,生成信息相互关联、完整的属性数据库。

第三,档案数据整合利用。原档案管理数据中的宗地统一编码、地号、坐落等关键字与登记属性库中的对应关系生成新的档案管理关键字不动产登记单元编码,同时保留原关键字,形成档案数据库。

2.4规范数据整合入库

对于整合完成的不动产登记数据需要按照规定要求来进行科学的分类,之后进行数据整合入库,对于数据的组织、编码应确保其符合《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的要求,为不动产信息基础平台的运行及使用提供数据库作为支持。如不动产登记信息数据中的基础地理信息、自然幢数据、权利数据、权利人数据、登记业务等,并生成不动产登记元数据。

结论: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任务多、专业性强,相关工作在开展的过程中具有一定的难度,同时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作为不动产统一登记实施的保障,需要保证数据整合技术流程在执行的过程中能够有效的对信息数据进行处理,通过加大对外部数据的利用,提高数据整合的质量和效率。以目前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情况来看,其在实际中受时间、空间、人为等因素的影响容易出现数据缺失的情况,因此在不动产登记数据的获取上需要不断的拓展收集渠道,使不动产登记数据的完整性、时效性得到保障。

参考文献:

[1] 陈凤,刘仁林.不动产登记房地数据整合技术流程探讨[J].测绘,2019,42(5):222-225.

[2] 任建福.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关键技术研究[J].测绘与空间地理信息,2018,v.41;No.229(5):178-1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