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澳大湾区金融监管合作的法律思考
摘要: 随着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合作的不断深入,三地金融监管合作的重要性日益凸显。然而三地监管体制存在较大差异,香港是分业监管模式,澳门是统一监管模式,而内地是协调监管模式。在此背景下,大湾区开展金融监管合作面临监管模式选择、金融监管协调、跨境金融服务、金融创新和数据信息流动等重重障碍。基于此,有必要探索完善中央—地方多层次协作体制、政府—社会共同治理方式和立法—司法—执法多维合作模式,多维度创新三地金融监管合作的路径。同时重点着眼于创新金融监管合作的模式、建立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完善跨境金融风险监测和预警机制,深化三地金融监管的合作,为大湾区金融发展保驾护航。
关键词:
跨境金融;金融创新;适当监管;监管沙盒;监管合作;
跨境金融;金融创新;适当监管;监管沙盒;监管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