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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土地治理的规划权体系构建

李俊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摘要: 中国土地管理以用途管制为手段,"管制与规划"构成了土地治理的双轨模式。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核心构建土地规划权体系,需要从不同角度梳理规划权的内容,以分级分类的方式对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进行合理规划,将"校正型、融合型、消极型"规划权与用途管制相接轨,搭建规划权体系的三层架构。土地规划权概念应作扩张性解释,除宏观层面的土地利用总体设计之外,还应包括微观层面的具体行政行为。在重视农民土地财产权保护的趋势下,不宜孤立地践行规划权的行政强制性,而是应当通过事先与事后相结合的规划模式与私权形成互动,从而协调规划权权力束与土地财产性权利束之间的关系,实现土地规划权内部体系和外部体系的统一。
关键词: 规划权;用途管制;合理利用;限度;内外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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