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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物流金融业务种类和模式现状

林晓逸

广西大学经济学院 广西南宁 53000

摘要: 近年来,物流行业伴随经济高速发展,从而衍生出物流金融概念,目前物流金融已经成为经济社会中越来越重要的新型经济模式载体。近年来,也受到各个领域的重点关注。在当前我国经济发展形势下,物流金融发展迅猛,促进各地多方连接,推动各地实现经济目标。本文结合科技水平的进步,总结了目前我国物流金融的业务模式现状,概括了我国物流金融业务模式,以供参考与借鉴。
关键词: 物流金融;结算;物流仓单;授信
DOI:10.12721/ccn.2022.157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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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物流金融概念

物流金融是将金融服务与物流服务相结合的综合性服务,在物流运营过程中,通过整合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开发适宜的金融产品,来满足物流运营过程中的各项资金运动,这些资金运动包括存款、贷款、抵押、租赁、保险、有价证券发行等,以及参与物流运营过程的金融机构所实施的中间业务,以此来为各方参与者增收和提高物流运营效率。

物流金融的应用领域广泛。狭义上的物流金融是面向物流行业所开展的金融业务,为物流企业的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金融、保险等服务,同时也为重要节点的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提供所需的金融支持。但从广义上看,物流金融的服务对象并不局限于物流行业,它通过结合金融机构的资金实力和物流企业的仓储和监管等优势来为物流运营中的上下游企业提供切实有效的金融服务,从而服务于包括农产品、医药、汽车、钢铁、新能源、家电、化工、煤炭等在内的众多行业。

广义的物流金融在本质上属于物流场景下的供应链金融,是一种金融机构与物流企业合作,基于物流企业的运营特征和纽带作用,以物流运营中的上下游企业所从事交易项下的担保物,对企业资金投放、商品采购、销售货款回收等运营过程中的物流和资金流进行锁定控制或封闭管理,以商品或资金流所产生的自源性现金流对融资额进行偿付的业务。

物流金融主要涉及三个业务主体:物流企业,客户企业和金融机构。物流企业在其中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一方面,物流企业可以是物流金融业务的服务对象;另一方面,物流企业可以在向其客户企业提供货运、仓储等物流服务的同时,联合或桥接金融机构为客户企业提供包括支付、结算、存款、贷款、投资、信托、租赁、抵押、贴现、保险、有价证券发行和交易等业务在内的各项金融服务,并协助金融机构进行质押物的仓储、监管、评估和处理等业务。

物流金融的三个业务主体对相关业务都有非常迫切的现实需要。对于客户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而言,物流金融能够帮助其拓宽其融资渠道、满足资金需求、降低融资成本、降低原材料和库存产品的资金占用、加快资金周转、降低采购成本、扩大销售规模,从而提高销售利润、优化资本配置、提升企业的竞争力。对物流企业来说,物流金融一方面为其发展提供了资金支持,另一方面扩展了其业务范围,形成新的收入来源,日益成为物流企业重要的业绩增长点。而就金融机构而言,开展物流金融业务有助于开拓新的客户资源、开发新的业务项目、扩大信贷规模、控制和降低信贷风险、提升经营绩效并提升市场竞争力。

二、 物流金融的业务种类和模式

对于金融机构而言,物流金融业务的功能在于帮助提供资金的金融机构扩大贷款业务规模、降低信贷风险,可以通过扩展业务服务的方式来协助金融机构处置部分不良资产、更有效地管理客户,同时为客户提供质押物评估、理财咨询等业务项目。

直接面向物流行业的物流金融业务与传统的银行贷款业务没有本质的区别。在这类业务中,银行根据物流企业或者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信用资质为其提供直接授信,其间可能同时伴随存款、保险等其他的金融业务。

而更广义的物流金融主要面向物流场景中的客户企业,物流企业是金融机构和客户企业之外的第三方。实务操作中此类的物流金融业务模式大致可以分为三种:物流结算金融、物流仓单金融和物流授信金融,同时也衍生出一些创新的业务模式,例如替代采购、信用保证担保模式等。以下针对广义物流金融的几种业务模式进行具体介绍。

(一) 物流结算金融业务

物流结算金融是通过各种结算方式对物流企业及其客户提供融资。物流结算金融业务可以分为垫付货款、代收货款、承兑汇票等形式。垫付货款常见于B2B 业务中,代收货款常见于B2C 业务中。

1. 代收货款

代收货款是物流金融的初级阶段,主要是物流企业作为第三方发挥作用。一般而言,由物流企业在配送货物的同时,先代替供货方(卖方)向收货方收取货款,之后再返还给供货方。此过程中,提供代收货款的一方可以获取一定手续费,同时在代收货款交付供货方之前的资金沉淀期获得一笔不付息的收益。

资金代收方可获取沉淀资金产生的利息,但是也可能由于大量资金流入产生不安全因素。买卖双方得到便捷的服务,但资金由第三方物流代收对供货方而言也存在不小的风险。此模式中,银行并不直接参与,但若是物流企业以及买卖双方账户属于该银行,资金进出账户也能够给银行带来一定收益。

2. 垫付货款

垫付货款模式根据垫付资金方的不同可以分为两种方式,一种是第三方物流主导,另一种是金融机构主导。

当物流企业为供货方(卖方)承运货物时,替收货方(买方)垫付扣除物流费用以外的部分或全部货款,待收货方结清货款及物流费用后,物流企业向其释放货物,并向供货方偿还剩余货款。

垫付货款会给物流企业造成资金流占用问题,因此演变出由银行等金融机构垫付的模式。此种模式下,供货方(卖方)将货权转移给了银行,银行根据产品的市场情况为收货方(买方)提供一定比例的资金代其垫付货款,待收货方向银行偿付结清贷款后,银行向物流企业发出指示交付货物。

当物流企业主导开展该业务时,是将自己的利益与客户利益联系在一起,从而可以形成更好的客户关系。当银行主导该模式时,垫付资金直接通过银行,可获得利息手续费等收益,并且银行专业化的服务使得资金往来更安全,同时与多方建立联系也可扩大客户群体。但这也对银行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比如需要根据货物产品市场情况进行判断是否予以融资,而且该方式下的货权转移也可能产生新的问题和风险。

3. 代替采购

随着物流企业的业务拓展,在基础物流业务的基础上逐渐衍生出多种物流金融创新模式,例如替代采购等。替代采购是物流公司或贸易公司代替借款企业向供应商采购货品并获得货物所有权,然后根据借款企业提交保证金的比例释放货品。物流企业通常向供应商开具商业承兑汇票并按照借款企业指定的货物内容签订购销合同,同时也负责货物运输、仓储、拍卖变现、帮助客户流通销售等服务。

物流企业承担替代采购业务时,需要有足够的资金支付货款,当资金不足时,可以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融资,这就形成了基于银行信贷下的替代采购业务。

(二) 物流仓单金融业务

物流仓单金融中,企业以其存货作为质押或反担保品存入融通仓并据此获得金融机构的贷款,物流企业在其中提供质押物或反担保品的仓储、评估、报关、监管和担保等服务。

存货质押是物流仓单金融应用最广泛的业务模式,是指出质人将银行认可的货物以质押方式申请融资,并存入银行指定监管区域(包括仓库、堆场等仓储区域),由物流公司进行监管的物流金融模式。此类业务根据在质押期间是否允许进行质押物互换又分为静态存货质押和动态存货质押。

1. 静态存货质押模式

静态存货质押是指出质人向质权人交纳保证金,并将质押的货物交由指定的监管人实际存放和监管,由监管人为出质人开具有效证明后,质权人根据质押物价值和其他相关因素向出质人提供一定比例的融资服务。监管人接受质权人委托、根据其指示履行监管以及谨慎放货等职责。若出质人到期无法偿还贷款,则在约定时间内处置质押物并以所获资金支付未偿还贷款。

静态存货质押是我国最早开展的物流金融业务,由于处于探索阶段和各方经验不足,静态存货质押开展的要求条件比较苛刻,例如不允许客户以货易货,只能以款易货。这与现实的生产交易中,货物流动的频繁性构成了冲突,因此严重约束企业的正常运作。目前静态质押较少使用,动态存货质押在这种状态下应运而生。

2. 动态存货质押模式

动态存货质押同样是出质人向质权人交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后,质权人向出质企业提供的融资服务,并由物流公司监管质押物,但与静态存货质押最大的不同是,监管期间质押物在质权人规定的总价值范围内可以互换,但整体的质押存货价值不得低于质权人核定的最低价值。在质押物的价值不低于质权人规定的最低价值时,客户提货比较简便,仅由监管人审核;当客户提货使库存质押物价值低于质权人核定的最低价值时,质权人的风险较大,所以客户需要存入用于部分还款(部分提货时)或者全部还款(全部提货时)的保证金,质权人通知监管人解除相应质押。相对于静态质押模式,在动态存货质押模式下,客户既可以以货易货,也可以以款易货,对企业的经营活动的限制就小了很多。

由于融资的便利,可能会存在有心者设立特殊的融资平台,然后通过担保公司担保、互保、联保、出具假仓单、重复质押等途径,套取、挪用银行信贷资金,盲目扩张,更有甚者还将这些短期资金非法挪用,形成资金期限错配,进一步放大风险。上海钢贸诈骗案正是传统存货质押风险体现的最好例子。

3. 物流质押模式

随着对存货质押业务的熟练,物流企业和金融机构不断寻求更加灵活的业务模式且开始关注业务风险的控制,物流质押业务模式便是对存货质押模式的一种创新。

按照物流环节扩展的程度不同,物流质押业务目前已衍化出保兑仓、应收账款融资、海陆仓等业务模式,其中保兑仓和应收账款模式属于从仓储环节扩展到单独的贸易环节(保兑仓是扩展到采购环节,而应收账款融资则是扩展到销售环节);海陆仓模式进一步扩展至采购、销售、海路运输、清关等多个甚至整个物流环节。

(三)物流授信金融业务  

物流授信金融,是指金融机构根据第三方物流企业的经营规模、运营状态、资产负债比例以及信用水平等因素,授予物流企业一定的信贷额度,物流企业可以直接运用这些信贷额度向有关企业客户提供灵活的质押贷款业务,可以看做是物流仓单金融的演变,简化了旧有仓单质押流程,提高了运作效率。

在此模式中,金融机构基本不参与贷款项目的具体运作,由被予以信贷额度的物流企业根据客户需求和条件进行放款和结算。这些客户需要将核查后的产品放入物流企业指定存放的地点,凭借仓单凭证向物流企业融通资金。

采用向物流企业授信的方式对于金融机构而言,尽管不需要参与到具体贷款项目之中,减轻了原来放贷时的繁琐手续,能够通过物流公司监控整体授信情况,优化了业务流程与环节,减少了运营管理的压力,但也因此会对予以授信的物流企业提出更高的要求,以减少因物流企业管理不善等情形给银行带来的信贷风险。该模式中第三方物流企业统一管理贷款项目运作,方便有关企业融资,也有利于物流公司建立客户基础。

物流授信金融业务的开展需要物流企业对企业客户有很深入的了解,因此此类业务在物流园区和在园区内经营的企业间比较普遍。随着物流园区的产生落地,根据园区内金融业务的服务模式,又可以将物流授信金融划分为两种形态:统一授信模式和委托授信模式。

1.统一授信模式

模式即指金融机构综合考察物流园区经营状况、资信情况等内容后,给予物流园区一定的信贷规模。园区获得银行统一授信后,直接同需要融资的园区内企业谈判,根据企业实际情况以及质押品情况,选择适当的物流企业。由物流企业提供存放仓库并对质押物进行评估,园区据此予以融资企业信贷。待融资企业归还资金后,再解除质押并注销合同。在此过程中,银行仅需将关注重点放在物流园区,不需要具体到融资企业,对于存在风险的信贷,银行在予以统一信贷给园区时或可协议规定。

2.委托授信模式

在委托授信模式中,金融机构与物流园区合作,将园区内融资方质押物的价值评估、运输、仓储、监管等活动均外包给物流园区。物流园区按照银行要求,结和融资企业状况制定方案,选择适合的第三方物流企业。之后园区内融资企业将质押物交付指定的仓库,由选定的物流企业进行评估并开具证明,企业凭借证明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并获得相应资金。待归还资金后,物流企业解除质押并注销合同。最后金融机构还需对物流园区进行评估,从而确定之后业务的审核基础。

此种模式与统一授信的区别在于银行直接将信贷额度予以哪一方:统一授信予以物流园区信贷额度,而委托授信委托物流园区进行一系列针对融资企业的活动,如授信评估、质押物评估、监管等,但资金直接予以了融资企业。

(四)其他物流金融业务

物流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也存在大量的资金占用问题,例如,很多情况下客户不会实时支付运费而是根据一定的账期进行支付,但与此同时物流运输企业需要比较频繁地应付司机工资、油费、汽车租赁成本等各项开支。针对物流企业运输业务中资金流转紧张的问题,很多金融机构开发、试点和实施了以信用贷为主的运费贷和加油贷等新型物流金融业务模式。

1.运费贷

运费贷即以实际业务(运单)为金融机构授信的依据,辅之其他包括业务经营信息、司机信息、财务信息等确定予以运输企业资金额度,解决其短期资金流紧张的问题。

2.加油贷

油费是物流运输过程中占比极大的一项支出,目前一些物流金融运输平台开始探索基于油联网信息,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获得资金以缓解小微企业油费资金不足的问题。金融机构根据服务平台提供的物流企业信息、资金信息、加油信息和发票等作出授信决策,物流企业所获得的资金由公司旗下司机共享,用于在指定加油站消费。

三、总结

我国物流金融行业正处于高速发展阶段,物流金融企业应充分发挥信息优势,整合现有资源,加速各项工作进程,以现有物流金融业务模式为基础,以金融创新为指导携手合作,进一步推动我国物流金融的长远发展。

参考文献:

[1] 宋华 . 供应链金融 [M]. 北京 :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15.

[2]冯耕中、何娟、李毅学和汪寿阳 . 物流金融创新:运作与管理[M]: 科学出版社, 2018.

[3] 前瞻产业研究院 . 2021 2026 年中国物流金融行业市场前瞻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 [2021].

作者简介:林晓逸(1993—),男,汉族,籍贯:广东汕头,学历:硕士研究生在读,研究方向:公司金融,单位:广西大学经济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