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内国际际双循环相互促进,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
从长远看,世界经济全球化仍是国际大势所趋。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绝不是关起门来封闭运行,而是通过发挥内需潜力,使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更好联通,更好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实现更加强劲、可持续的发展。要主动参与和推动经济全球化进程,加快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一是推动外贸企业出口转内销,促进内外贸有效贯通,带动国内消费升级。二是以“一带一路”建设为重点,坚持“引进来”和 “走出去”并重。充分发挥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在“一带一路”建设中的辐射带动作用,构建以新亚欧大陆桥等经济走廊为引领,以中欧班列、陆海新通道等大通道和信息高速路为骨架,以铁路、港口、管网等为依托的互联互通网络; 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加快商品、资金、技术、人员流通,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合作。三是推动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加强科技领域开放合作,加强宏观经济政策协调,为完善全球治理体系、促进全球共同发展繁荣、增进人类福祉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二、新格局下要大力推进改革开放,应对变局开拓新局
发展环境越是错综复杂,越要坚持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依靠改革应对变局开拓新局。要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狠抓落实,为加快形成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推动“十四五”时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保障。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不仅有利于稳定市场预期、增强市场信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也有利于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并吸引处于全球供应链相关环节的企业来华投资,提升产业链、供应链抗风险能力。第一,落实竞争中性,强化竞争政策基础性地位,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打破行政性垄断、防止市场垄断,消除各种隐性壁垒。不断完善产权制度,弘扬企业家精神。第二,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推广“最多跑一次”“不见面审批”“一网通办”,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加快建设智慧城市,推动城市治理体系要积极作为,勇于作为,超前谋划,育新机、开新局,将制度优势更好地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确定性应对外部环境的不稳定性和不确定性,积极适应世界经 济格局的演变,为“十四五”时期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新的空间、创立新的平台、赢得新的机遇。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第三,深化国企改革,实施好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方案,鼓励民资外资参与混合所有制改革,加快形成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第四,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实施好外商投资法,持续放宽市场准入,稳步推进服务业对外开放,推动贸易和投资便利化。
三、完善现代金融监管体系,摆正金融发展与规范之间的关系
“十四五”时期要以提升透明度和法治化水平完善金融监管,以预防、预警、处置、问责实现金融风险监管全覆盖。从金融监管的顶层设计来看,“完善”意味着“十四五”时期将基本延续现有监管体系,无疑是对近年来改革思路的正面肯定。自 2018 年开始,中国从三大层面对金融监管体制进行调整 :中央层面,设立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从国家层面统筹协调涉及金融稳定和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 ;国家机构层面,在强化人民银行宏观审慎管理和系统性风险防范职责的同时,合并中国银监会和中国保监会,形成“一行两会”监管体系 ;地方层面,组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确保中央、部委决策可真正落到实处,也为将金融风险控制在发生地、避免全国蔓延提供责任载体。“十四五”时期要进一步强化央行在金融监管方面的突出地位。
从金融监管的内部生态来看,“完善”意味着“十四五”时期将面对全然不同的金融业态和行业风险。随着中国经济总量提升、市场开放提速和改革不断深化,中国的金融业从以传统信贷业务为主导的单一业态,发展成为集信贷、货币、资本市场、金融科技、财富管理、支付清算等多项业务为一体的多元化市场业态,中国的金融业已从传统、落后的计划性金融,转变成初具现代化金融功能特征的市场化金融。与之相伴的是,金融风险也由改革开放初中期的单一机构风险 ( 主要是资本不足的风险 ) 演变为机构风险与市场风险并存的变化格局。“十四五”时期应以提升透明度和法治化水平作为完善金融监管的两大着力点,力争金融监管总体水平适应经济高质量发展需求。
从金融监管法治的外部生态来看,“完善”意味着“十四五”时期全面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将给金融监管带来全新挑战。以“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推动“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和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体系改革来实现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开放为目标。与扩大开放相对应的是,金融风险防范也将从国内市场扩展到跨境及国际市场,涉及跨境资本流动导致资产价格波动、汇率大幅波动、房地产市场价格调整以及金融机构流动性和倒闭风险增加、国际监管合作难度提升、高额债务风险上扬等。因此,“十四五”时期的金融监管需要统筹国内国际两大市场,充分覆盖金融风险分布的各个环节与所有时点,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切合中国实际国情。
四、以金融科技的发展与安全实现服务实体经济与发展普惠金融的统一
金融科技在未来金融改革中具有重要地位,是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提升人
民生活质量的重要手段。从金融科技发展的历程来观察,科技进步可以更好地满足广大民众金融服务需求,提供重要可靠的技术支持。一方面,中国银行业金融机构逾 4000多家,其中 99% 是中小银行,具有扎根基层、普及大众的天然属性,但个别机构盲目扩张、偏离主业、股东结构复杂等风险问题仍较突出,推进中小银行深化改革是金融改革的重要步骤;另一方面,金融科技的力量在一定程度上可打破金融供给在时间、空间上的约束,提升金融服务质量、效率和可获得性,不仅形成独立金融业态,也可助力传统金融业管理风险、拓展客户。“十四五”时期金融科技紧抓新一轮技术革命机遇,推动金融转型升级、引导数字普惠金融发展、推进官方数字货币发展与监管科技进步四位一体,保障金融科技长远健康可持续发展。近期金融监管对金融科技的覆盖正在加快推进,通过信息披露等监管手段维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成为中国资本市场监管的根本职责。究其原因,金融科技企业不仅是科技企业,也是金融企业,必须纳入整体金融监管的范畴。国家应继续完善有关金融科技的监管举措,金融科技企业尽快调整新监管规则下的业务模式。金融科技企业只有在守住风险底线的情况下,拥抱并适应新监管体系,才能获得进一步发展和新突破。敬畏市场、敬畏法治、敬畏专业、敬畏风险无疑将成为金融科技未来发展必须面对的监管基本态度,也预示着“十四五”时期金融全面监管时代的来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