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提高劳动人事争议信息化管理水平
DOI10.12721/ccn.2024.157182,PDF 下载: 81  浏览: 1044 
作者林香楠
关键词劳动人事争议信息化管理问题对策
摘要:
新时代的来临给各个行业都带来了巨大冲击,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工作也不例外。在新时期背景下,传统单一依靠人力开展劳动人事争议工作的方法已经逐渐被社会所淘汰,信息化管理手段得到了广泛推广和应用,以下本文主要就当前我国劳动人事争议信息化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简要分析,并对如何提高该项工作的信息化技术应用水平,进行了探讨,以期为相关行业工作者提供些许参考。

随着计算机技术、信息化技术以及数字技术等的不断进步,我国各个行业都开始向着智能化方向转型发展,电子设备大大代替了人力劳动,不仅节约了人力劳动成本,而且还提高了工作效率,保障了工作内容的准确度。由此可见,信息化管理技术具有很强的应用优势,对于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工作而言,利用信息化管理手段,还面临着一定的困难与挑战,相关行业工作人员应当对此形成全面而正确的认识。

1劳动人事争议信息化管理的意义

1.1有利于提高仲裁办案效率和实现信息共享

在信息化技术支持下,仲裁案件的申请流程可以通过互联网在线上进行,而且仲裁管理机构也可以在网上发布相应的办事指南,比如仲裁流程以及相应的法律法规等,这样可以大大节约群众到现场排队办事的时间,提高办事效率,实现快速办案目标。与此同时,通过互联网平台接受群众的仲裁申请,还可以直接利用计算机强大 数据统计功能,实现对仲裁内容的快速整理,并将各类信息同步到其他仲裁处理系统当中,各个服务机构可以同时获得相关资料,有效实现了信息实时共享。

1.2有利于进行裁审资源衔接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的处理是一项较为复杂的工作,在实际处理过程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如果能够有类似的参考案例,将为件处理人员提供可靠的依据。因此,我国近几年也在逐步完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的案例数据库。信息化技术的应用,则为此提供了可靠途径,通过线上资源整合,当新的劳动仲裁案件到达仲裁服务机构的时候,工作人员便可以同时调度其他相关资料,包括参考案例以及多次上诉案件的前期仲裁资料,这样可以大大提高裁审资源活动衔接度,增强裁审的有效性,避免因为工作人员疏忽而导致部分取证资料的遗漏。

2劳动人事争议信息化管理存在的问题

2.1纸质管理仍然占据较大比例,数据开发利用率不足

目前我国正处于信息化管理和传统管理模式互相过渡的关键时期,对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事件的处理工作而言,要实现信息化管理,其中存在的一大主要问题便是如何实现纸质资料向数字化方向转化。目前我国改方面的大部分文件都还是以纸质文档为主,而且在编目和装订整理的过程中,缺少统一的规范,要尽快实现档案处理完全电子化,才能为后续信息化管理奠定良好基础。另外,纸质仲裁档案的管理方式,在数据存储管理方面也存在一定的弊端,比如很多仲裁机构都没有专门的储存室,也没有进行相应的防火、防潮以及防虫处理,档案室设施简陋,大量的案卷堆积,很多档案都已经破损或丢失,劳动人事争议处理信息资料的大数据价值未能发挥。

2.2归纳、接入标准不统一,监督检查工作不到位

一些省《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卷宗管理办法》对立卷、归档、使用、保管、统计、移交等工作以及案卷材料封面、目录、备考表都作了详细的规定,但仲裁机构在贯彻执行标准上存在不统一问题。卷内材料存在不同程度的缺页,内容不全,总体标准、格式上没有以地市为单位相对统一。这些不统一问题在电子化过程中更为严重,严重影响了电子化的推进和更便捷、更有效地利用。此外,县级仲裁机构具体承担档案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职能,但是争议处理业务占据了极大精力,在档案管理特别是信息化的推进上动力不足。加上仲裁机构内部自查自纠较少,对案卷中材料是否缺少、重复,是否需要补充、说明、电子化等没有明确的要求和具体的考核处理措施。

3提升劳动人事争议信息化管理水平的有效对策分析

3.1全面实行仲裁档案信息管理的电子化模式

以目前的仲裁服务流程来说,劳动者到仲裁机构指定受理窗口提交申请,到作出裁决书往往需要45日至60日,有的长达半年甚至更长。如果将调解通知书、受理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直接发送到劳动者手机上,既减少了大量的邮寄、纸张成本,也提高了仲裁服务效率。同时,在答辩、举证期间,劳动者还能实时了解到用人单位的答辩、举证情况,承办仲裁员也能全方位跟踪双方当事人对哪些证据无异议,对哪些证据有异议,开庭时可以重点对有异议的证据进行举证、质证,缩短了开庭时间,符合庭审要素式改革的要求。整个服务流程同步形成的电子档案在结案后“一键归档”,无论是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都可以在本人手机上“浏览”“回放”,需要下载打印时可以在仲裁机构设立的终端上完成,或者手机直接连接打印机打印。

3.2强化全网融入,提升数据分析利用能力

要主动将劳动人事争议信息化方案融入“大数据”、智慧人社“云”、社会保障“一张网”建设,最终形成人社系统一个“库”、一张“网”。依托社会保障卡持卡人基础信息库、用人单位工商登记基本信息库和个人移动终端,充分利用劳动关系管理系统、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服务网、12333等现有信息资源,合理布局自助终端,探索线上线下一体的服务工作体系。要抓紧出台劳动人事争议电子信息档案操作规范、电子信息档案对外和用管理办法,做好电子信息档案整理、收集、归档培训、分析利用工作。

3.3合理界定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的功能和管理模式

在传统样态下,纸质档案是电子档案的根本,在抓好仲裁信息电子化的同时,不能放松对纸质档案实体化的管理。但是,随着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案件的暴增而带来的实体档案保管能力的愈加不足、电子数据安全水平的提升,是否仍要求纸质档案与电子档案内容的同步,是当前值得研究的课题。这也涉及《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电子公文归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修订或改革。仲裁档案与社保档案的保管期限要求不同,后者往往要求是永久性的,而前者则通常无需永久保存。宜在分类、分级的基础上对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的内容及其应用进行不同的区分,这同样有助于提升仲裁信息化管理水平。

4结语

经过以上分析阐述不难发现,目前我国劳动人事争议管理水平虽然已经取得显著进步,正在向着信息化智能管理方向快速推进,但是在实现信息化管理模式的过程中,也凸显出来很多的不足之处,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制约了我国人事争议管理效率和管理质量的提升,因此相关行业工作者应当在充分了解现有缺陷的基础上,积极学习和掌握先进的信息化管理技术知识,加强创新路径探索,从而不断提升其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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