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影响
摘要: 在当前企业发展的过程中,人力资源管理是制约企业发展的一个十分重要的因素,所以《劳动合同法》的实施也是对于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发展而言一个重要的机遇,可以通过这样一个契机来有效地提升企业人才资源管理的业务水平,为企业的长远发展提供重要的基础条件,毕竟在新的时代人才对于企业的发展有着事关重要的影响作用。本文基于此,需要从几个角度简单分析《劳动合同法》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影响。

引言:《劳动合同法》的出台无疑对企业人力资源的管理产生了较大的影响,为《劳动合同法》增加了很多新的条例,而且更加保护劳动者和企业的自身权益,对企业招聘试用期员工福利待遇和薪资等多个条件都进行了较为严格的规定与限制,所以当前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要根据《劳动合同法》进行相应的改善与调整。

1.《劳动合同法》的概述

在对《劳动合同法》的各项权益进行探究的时候,发现与原先的劳动法相比其中有几个点较为突出,第一点就是关于试用期的期限,有了一个更为明确的规范与限定,进一步地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第三,对试用期的工资情况也进行了进一步的明确,这也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劳动者的权益,防止某一些用人单位利用试用期成为压榨劳动者的借口。第三实施对劳动者在试用期遭到用人单位解雇情况的保护,因为试用期阶段劳动者并没有和用人单位签订正式的雇佣合同,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仍旧处于双向选择阶段,所以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需要用人单位对解雇出具说明只有符合《劳动合同法》中已经说明的情况才可以被解雇,比如说劳动者自身的某一项条件不符合单位的录用条件,或者是不能胜任工作等方面的原因。总而言之,《劳动合同法》地对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产生了较大的影响,而且《劳动合同法》的一些补充条例,更为重视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2.《劳动合同法》对劳动者和企业的影响

2.1重视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其中较为突出的是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因为在以往的社会发展形势中,劳动者总是在与用人单位的雇佣关系中处于较弱的形态之下,我国的劳资关系总体而言总是资强劳弱,而导致我国的劳动力供求出现了不均衡状态,尤其是对低端劳动力市场产生较为恶劣的影响,出现了较为严重的供过于求的现状。由于供求失衡的状况是由于对劳动者的权益保护仍显不足,导致劳动者对于自己的权利保障处于一种弱势地位,当自己的合法权益遭受侵犯的时候,也失去了与资本抗衡的能力。所以《劳动合同法》在立法的过程中更为关注,如何通过明确《劳动合同法》的各项法律条文来合法地保护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从而构建较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有效地保护劳动者的各项合法权益。

2.2.合同短期化趋势进行限制

《劳动合同法》中与劳动合同的短期化进行了有效的限制,通过这样的方式帮助双方可以构建较为稳定的劳动关系,因为很多企业为了降低用人成本会与很多员工签订短期合同,所以需要尽量避免因为短期合同签订劳动者权益所带来的损失。而且短期不固定的劳动合同的签订,对于用人单位而言也代表着人员需要进行经常性的更迭,无法对人才进行长期的培养,一方面导致用人单位人才较为缺乏,另一方面也使得员工对于企业缺乏认同感。但是长期合同的签订不仅使得劳动者就业更为稳定,用人单位为了弥补自身人才的缺失,也可以花费大量的时间与精力对人才进行培养,使的人才对于企业有着更强的认同感,可以自发地为企业的发展投入更多的时间与精力,在实现自我价值的同时,也为企业的发展创造更多的经济效益。

2.3对于企业的有利之处

虽然《劳动合同法》的出台较为重视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但是在此过程中同样也对企业的利益进行了有效的维护,尤其是在以下几个方面规定更有利于企业的长期发展。第一明确了企业的知情权,劳动者在求职的过程中需要秉持着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可弄虚作假,如果在雇佣阶段发现求职者的学历,或者是工作履历出现作假的情况,则可以终止雇佣关系。第二增加了过渡性条款,以条款的出台也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对企业造成的不利影响。

3.《劳动合同法》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影响

3.1进一步地促进招聘程序的规范化

《劳动合同法》的影响之下,企业的招聘体系要做到进一步的完善,且缺乏专业性的招聘体系也会给企业的用人招聘带来较大的负面影响。在招聘的过程中企业与劳动者双方互相选择的过程,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用人单位需要与员工双方的权利义务、薪资水平、福利待遇等多个方面都需要将其明确的写入合同之中,且《劳动合同法》对于合同签订的限制与辞退员工的各项程序也有着更为严格的规范,只是用人单位不能随便地对员工进行解聘,所以在现阶段的企业发展过程中,需要对招聘程序做到进一步的规范化发展,确保招聘到的各位员工都符合企业招人的各项标准,具备较高的专业素养,才可以为企业的长远发展提供有效的人才支持。

3.2试用期合同需要进行合法化规定

由于以往劳动法对于劳动者的各项权益保护略显不足,导致一部分的用人单位会利用试用期这一部分的空白,在盛期给予劳动者较为低廉的报酬,或者是为了低价雇佣劳动者,当试用期结束之后则会直接地解雇劳动者,并且不用进行任何的赔偿,这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遭受较大的侵害。所以《劳动合同法》在此过程中进一步的明确了试用期的期限与报酬,用人单位在和劳动者签订试用期合同的时候,必须严格地按照合同法中的各项规定,确保试用期约定是合法化的。通过这样的方式,不仅对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进行了有效的保护,同时也在进一步提高用人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效率。

3.3规范劳动合同的签订

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毫无疑问十分重视自身所获取的经济效益,一方面会不断地扩大自己的经营范围,另一方面则会降低自己的用人成本。所以很多企业为了可以降低用人的成本,会与劳动者签订短期合同或者是不签订劳动合同,对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造成了较大的侵害。所以伴随着《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对当前劳动合同的签订有着较为严格的规定,甚至对于劳动合同的前提是强制性行为。只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公共关系,就必须签订劳动合同,无非有明确的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用人单位的录用条件,不然用人单位不可以私自随意地解雇劳动者。其次在劳动合同签订的过程中需要明文的规定,试用期阶段和转正之后薪资的结构以及支付薪资的方式,当然在此过程中也需要明确各种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险、税金扣除等多个事项的规定,通过这样的方式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权益都做到合理的保护。如果在雇佣期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产生了纠纷,在进行,在仲裁的过程中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其中最为重要的证据,所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自己都需要严格的保管劳动合同。

结束语:综上所述可知,《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基本知识是为了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进行有效的保护,从而促进企业的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因为在以往的雇佣关系中劳动者总是处于弱势的地位,使得人才供给出现了较大的失衡,不利于企业与社会的长期发展。所以需要根据《劳动合同法》现在雇佣关系中的各个方面进行更为明确的规定,大程度上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而企业在此过程中就要积极地进行响应,据各项规定对自身进行改造,从而使得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具有更强的活力,为企业的发展招聘更多的可用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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