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大考后加强和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的思考
DOI: 10.12721/ccn.2025.157029, PDF, 下载: 61  浏览: 701 
作者: 张淑华
作者单位: 中共永州市委党校,湖南永州,425000
关键词: 疫情防控;基层;社会治理
摘要: 2020年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从多个方面对基层社会治理进行了一场实战考验。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这次疫情是对我国治理体系和能力的一次大考,我们一定要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三年疫情虽然宣告结束,人们和各行各业也逐渐恢复原有的正常秩序,但是这场疫情却也让我们看到了基层社会治理暴露出的不少问题,考验着各级政府和机构的执政能力和水平。文章从疫情防控中暴露出基层社会治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和短板出发,提出了疫情后加强和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的对策。

一、疫情防控中暴露出基层社会治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和短板

1、部分村(社区)党组织战斗力不强。经过调研分析,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约有三分之一的村(社区)党组织战斗力较强,体现在响应快、执行快、落实好,组织力、动员力、宣传力较强,有的还自创出好的经验和做法。约有一半的村(社区)党组织战斗力居中等水平,体现在响应较快,组织、动员、宣传、执行、落实等基本做到位。约有五分之一的村(社区)党组织战斗力较弱,体现在响应较慢、执行不快,组织力、动员力、宣传力都一般,有的甚至没有发动社会力量参与疫情防控工作。主要原因是党支部书记不强,两委干部团结协作不够,形不成合力,工作不到位,甚至出现漏洞和失误,缺乏凝聚力、应急能力、组织能力、发动宣传能力。

2、基层治理机制不健全。主要表现:一是缺乏共建共治共享的机制,群众主人翁意识不强,参与社会治理积极性不强,参与度不高,存在着“干部干,群众看”的现象。二是依法治理机制不完善,群众缺乏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没有具体化,没有形成制度化。村规民约、社区公约等自治制度不规范,缺乏刚性,约束力不强,村民自觉遵守不够,执行不到位。三是缺少联动应急机制。此次疫情防控中,在设置卡口检查、各类应急资源的调配使用、应急力量的调动等没有形成联动互补,应急预案缺乏日常演练。应急物资储备不足,预案作用发挥不理想。四是外来人员的管理服务不完善。调研中发现,基层派出所和村(社区)外来人员信息没有共享,对接联系不畅,导致对辖区内的外来人口管理未能做到全覆盖,底数不清、情况不明,对出租屋的管理缺乏有效机制平台,一定程度影响了疫情防控摸排外来人口的效率。

3、智能化及党员突出作用发挥不明显。基层社会治理网络信息统一平台建设尚未启动。在疫情防控中无法运用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应对,农村只靠探头,靠微信群,部分社区小区靠人脸识别等,真正大数据、互联网运用尚未延伸到村庄、延伸到千家万户,基层治理尚未走向网络化。部分基层领导干部对疫情防控形势下的党员管理工作深入研究不够,没有给党员在疫情防控形势下发挥作用提供政治上、制度上的条件,普遍存在着 “干多干少一个样、会干不会干一个样,甚至干少、不会干更合算”的问题,党员缺乏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的动力。

二、疫情后加强和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的对策

1、进一步强化“领头雁”工程。一要选优配强村(社区)党支部书记。“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党组织书记强的村(社区),就能够很好发挥两委班子成员作用,充分组织群众、发动群众、凝聚群众,响应快、行动快、执行快、落实好、效果好。反之,支部书记弱的村(社区)防控工作上就存在很大差距,缺乏整体性、系统性、头绪不清,手忙脚乱等等,整个村庄防控氛围不浓。对此,建议组织部门和乡镇(街道)党(工)委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识别考察干部,对坚守一线、冲锋在前、敢于担当的两委干部作为支部书记后备纳入跟踪培养,为村级换届储备人才。二要加强培训。特别要加强对风险危机意识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知识方面的培训,不断增强危机意识,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三要提高待遇。组织部门要适当增加事业编制给村(社区)主干选考,让他们工作有奔头、干事有活力。要适度提高工资福利待遇,激励有志青年投身农村基层工作,确保人才引得来、留得住。

2、进一步规范基层社会组织建设。建议各乡镇(街道)与相关职能部门要指导村(社区)成立村(居)民志愿者服务队,把此次疫情防控中的热心参与、志愿参与的各类力量明确下来,组成村(社区)志愿者队伍,参与协助本村(社区)社会治理各项工作,形成长效机制,弥补镇村(社区)工作力量不足问题。要加大培育社工组织专业力量,要借鉴百户村社工组织的试点经验,加大对社工组织的资金扶持力度,加强对社工人才队伍的专业化培训,打造一支由社会工作、心理学、教育学、康复治疗、社区管理、社会学等相关专业人才组成的综合型社工服务团队,为村(社区)提供全方位、高质量的社工服务,成为基层社会治理的新生力量。充分发挥“行政引导、志愿互助、市场调节”三方面作用,积极拓展社区服务项目,坚持民事民提、民事民议、民事民决、民事民办、民事民评“五民工作法”,加快“为民做主”向“由民做主”转变,强化主人翁意识。

3、加快推进“智慧村庄(社区)”建设。以大数据赋能社会治理,把“智慧村庄(社区)”作为大数据应用场景项目之一,打通大数据应用在基层社会治理中最后一公里,让互联网延伸到千家万户。建议区里统一建设“智慧村庄(社区)”平台,选择百户村等一批基础较好的村作为试点,财政安排专项资金适当予以补助,围绕便民利民,创新社区治理服务模式,建立社区党建、服务、志愿者、纠纷调解、居民交流等多种便民平台,居民通过登陆网络、扫二维码等方式办理相关业务,极大方便了群众办事,有效实现基层党建、公共服务和志愿服务深度融合。推动信息化与村务服务、社会治理、行政执法等深度融合,高效解决流动人口管理、乡村振兴等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提升基层治理信息化、精细化水平。

4、进一步推进依法治理机制建设。依法治理在农村治理中仍是薄弱环节,在疫情防控中也出现许多不守法、不依法、不听从指挥的人和事。一要加强群众法制教育。各村(社区)结合“乡村振兴”大行动,整合现有各种宣传阵地,建设法治小公园、法治长廊等宣传阵地,提高全民法治意识,倡导群众遵规守法,依法参与社会治理工作,提高全民对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认识,增强全民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认识。二要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特别要把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等应急内容写入自治规范,由乡镇(街道)负责,民政、农业农村等部门牵头指导,村(社区)做好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等自治规范的修订完善工作,确保自治规范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发挥村民代表带头执行示范作用,提高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约束力和执行力。三要加大监督执行。进一步完善人大代表与群众联系制度,发挥代表监督推动作用,邀请更多代表参加执法检查、视察、调研等监督活动,引导代表持续关注基层社会治理各项工作,不断扩大代表对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的参与。四要开展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在村(社区)设立光荣榜,对疫情防控中涌现出的爱国爱乡的华侨、企业家、乡贤、大学生志愿者等,予以张榜公布表扬,引导村民崇德向善、弘扬社会正能量。五要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狠抓农村环境整治,持续推进移风易俗工作。开展文明家庭评比活动,不断提高群众文明素质和良好生活习惯,形成自治法治德治有机融合。

5、进一步壮大村财实力。农村集体经济实力是农村社会发展,特别是应对突发性事件的经济保障。在疫情防控中村财强弱对工作影响是泾渭分明的。建议组织、财政、农业农村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党(工)委要研究扶持政策,重点对村财薄弱村如何加大政策及资金扶持力度。帮助薄弱村增强“造血”功能,引导挖掘整合村集体资产,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在土地征用过程中,要充分考虑村集体土地补偿款如何用在安置商业资产,壮大村集体资产,通过出租获取持续稳定收入,为提升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和社会治理提供财力支撑。

结语: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关乎党长期执政、国家长治久安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意义十分重大。三年的新冠肺炎疫情从多个方面对基层社会治理进行了一场实战考验,我相信经过这次疫情问题的暴露和考验,我们一定会不断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如何以此次疫情防控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和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更快更好地实现“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的要求,是当前我们需要面对和解决的重要课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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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李坤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下基层社会治理研究 延边党校学报,2021(1)48-52

[4]新冠肺炎疫情视角下农村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研究 三峡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21(3)37-41

[5]李一然.疫情防控工作社会协同研究[D].广州:华南理工大学,2020.

作者简介:

张淑华(1983—),女,中共永州市委党校,讲师。研究方向:政府公共管理、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