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风险审计治理措施
DOI: 10.12721/ccn.2021.157021, PDF, 下载: 243  浏览: 2154 
作者: 刘思欣
作者单位: 私立华联学院,广东广州,510000
关键词: 互联网金融;风险监控;审计治理
摘要: 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旨在提高金融普惠性,金融业得到突飞猛进的发展,但也带来金融监管滞后发展而产生新的风险,因此加强金融审计监管,是强化完善金融监管的重中之重。文章结合我国互联网金融现状和金融监管现状,分析互联网金融可能存在的风险,深入分析互联网金融审计监督面临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措施。

一、互联网金融行业现状

目前,我国的互联网金融主要由传统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组成。传统金融机构主要是指我国传统的金融业务的互联网创新以及电商化创新和APP软件。非金融机构主要由第三方支付、众筹、P2P、手机理财软件和利用互联网技术金融运作的电商企业。

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互联网金融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同时也存在一系列问题。从泛亚、e租宝、3M金融、唐小僧,再到钱宝网,每个跑路平台投资人损失的总金额都数以亿计,使得部分互联网金融是传统高利贷的进化,带着逐利和冒险的天性,导致互联网金融行业风险层出不穷。近年来,国家一直在持续加强监管,政府工作报告中特别指出,要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违法活动,加快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和企业兼并重组,加强金融机构风险内控。强化金融监管统筹协调,健全对影子银行、互联网金融、金融控股公司等监管,进一步完善金融监管。在金融监管体系中,金融审计作为金融监管的重要手段,在方法互联网金融风险和保障互联网金融持续健康发展的过程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二、互联网金融风险分析

(一)互联网金融信息不对称

金融的本质是资金的融通,互联网信息技术与金融领域的结合,产生了有异于传统金融中介结构的运营模式,传统授信方式的固定成本太高,不仅造成信贷资源的可得性,也使得获取过程不那么便利。金融科技基于信息和网络技术,使网络的零边际成本效应降低了传统金融机构的门槛效应,弥补了传统机构网点和自助设备不足的不利影响,形成了较好的时空穿透性和使用普惠性。

互联网技术促使普惠金融的发展,普惠金融的目标人群多数是低收入者、偏远地区的居民、农民以及众多小微企业,互联网技术为平台的网贷模式,帮助这些人群得以享受到金融服务。这些以往不被传统金融所覆盖的群体,受专业知识限制,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的影响,容易受信息不对称的影响,从而导致资金提供方造成营业资金被占用、挪用以致不能及时回款情况等金融风险发生。

(二)互联网金融业务风险

我国出台了《关于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意见》文件,实施互联网金融领域实施分业监管制度,由央行、银监会和证监会分别监管第三方支付、P2P和众筹等金融业务。互联网金融业务具有不受时间和空间影响,跨行业跨市场业务运营特点,容易出现监管区域真空。互联网金融具有技术快速传播和业务创新性,在其业务尚未形成规模之前,依然存在监管真空。分管业务制度与互联网金融跨行业跨市场的特点无法兼容,使得互联网金融风险通过复杂的金融链条传播到不同行业和市场,甚至影响到传统金融业务和机构,产生区域性和系统性金融风险。

根据互联网金融行业监测数据显示,在2018年最高峰时期,我国在运营的2800多家P2P平台,仅半年时间内就消亡了721家,充分体现了移动互联网金融的风险,互金行业的浮躁和金融经济的重大影响性。以投资人涉案581亿、受害人达90万的e租宝为例,在2017年一审宣判之后,又有38起e租宝关联案件宣判,111人获刑,罚金超20亿。

(三)互联网金融信息风险

以互联网外载体的金融业务,严重依赖信息技术等工具应用,容易产生了信息安全和信息操作风险,例如病毒风险、信息泄露和系统操作失误等风险,这些风险传播速度快和破坏性强。在云端大数据的业务环境下,信息技术还具有虚拟性特点,其潜在风险难以常规发现,具有不确定性和隐藏性。网络犯罪分析专注加密货币随着比特币和以太币价值不断上涨,针对加密货币的网络攻击层穷不穷,攻击目标几乎包括参与加密货币业务的每个角色,攻击范围包括单个用户、开发者和交易者。

三、构建互联网金融审计监督体系

目前,在中国人民银行的统筹下,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实施“一行三会”的联合监管,建立了以政府监管为主,行业自律的监管体系。在互联网金融混合业务趋势明显,金融机构接线逐渐模糊下,这种联合监管体系的部门之间缺乏信息沟通,使得当前监管体制容易出现监管真空,无法全面识别和防控金融风险。为此,需要发挥审计具备独立性、客观公正和权威性的特点,构建以政府金融审计为主导、民间金融审计为主要力量和内部审计为核心的互联网金融审计监督体系,保障互联网金融持续健康发展。

(一)强化政府金融审计主导作用

政府审计是由国家机关开展审计工作,在互联网金融机构监管过程,可以充分发挥其独立性和强制性特点,对金融风险实施宏观识别控制,重点监管互联网金融监管机构和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融合互联网金融与社会其他行业信息,促进金融审计信息和监管信息结合,将政府金融审计重点定位在互联网金融监管机构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和监管机制,为金融监管提供可靠依据,及时发现当前业务监管及相关政策法规存在的漏洞和不足,促进金融监管政策体系的完善。

(二)发挥民间金融审计作用

民间金融审计具备独立性和专业性强,覆盖面广的特点。民间审计作为外部独立的审计机构,对互联网金融机构的信息进行鉴证,以第三方的立场客观公正发表审计意见,提高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可以解决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风险。

互联网金融混合业务性强,民间金融审计覆盖面广,可以弥补政府金融审计资源和力量有限的缺点,而且民间金融审计机构出于其社会需求和业务发展的生存发展需求,更愿意培养和储备复合型人才,针对业务范围更广,内容更为复杂的互联网金融发展,在财税、金融和信息技术方面更加愿意人力和物力成本,培养识别潜在风险和错报的互联网金融专业技能。

(三)强化内部金融审计作用

内部金融审计作为机构内部设置的职能部门,具备内向性、及时性和广泛性的特点,对机构的运作机制和信息识别,不仅能够及时获得最详细的信息,而且能对不同职能部门产生的信息进行监督,形成动态和持续的预警监督体系,为机构决策层识别金融风险。

互联网金融的信息风险要求金融机构具备较强风险识别和预警机制,内部审计通过信息系统有效性和安全性的内部控制和测试,可以及时发现内控的薄弱环节,制定风险应对措施,阻挡来自互联网攻击的外部风险。内部金融审计还可以从金融机构的业务流程、职能部门和管理层经济责任履行绩效进行审计,在金融业务、金融信息管理发挥内部控制作用,规范金融机构的经验管理和经营效率,加强金融风险管理和应对能力。

互联网金融普惠性为当前社会经济发展发挥了巨大作用,但也带来相应的金融风险,对互联网金融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为保障互联网金融健康有序持续发展,本文对构建互联网金融审计监督体系带来新的思考提供指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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