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媒体广告的特点
(一)自媒体广告的受众更加的细分
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也产生了自媒体广告业,“圈文化”开始形成,自媒体广告主通过大数据技术的分析,全方面了解到用户的个人信息,针对用户的行为习惯和日常生活,以及日常使用概率进行分析,可以得到用户日常沟通的内容,然后有目的性的对用户推荐感兴趣的内容,大大提升了广告的投放率,更高效率的增加了用户观看率和购买率,以此更好达到广告主目的。
(二)自媒体广告发布成本低廉
在自媒体广告时代中,传统广告的弊端逐渐暴露了出来,如果需要在报纸上登陆广告、电视上登陆广告都是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核才能发布成功,但是自媒体广告业的广告主们只要有一部能连接网络的手机,就可以快速的发布自己想要发布的广告,避免了中间商差价问题也能节省产品代言人费用和广告宣传设计费用更大方面的降低了广告主的成本投资,广告主只需要在社交软件和娱乐软件上发布相对应的产品图文和产品信息介绍就可以轻松卖出,而消费者只需要动动手指就可以购买到自己想要的物品,广告主就可以以最低廉的价格收获最大的利益,由此可见自媒体广告业不但投资成本低廉,还能更好的增加企业整体收益,一举两得。
(三)自媒体广告的传播形式隐蔽
大数据时代由于自媒体广告平台的产生,自媒体广告也变得更加丰富多彩,用户在自媒体平台上,可以自由自在的发表言论,发布文章,发布视频等,这种情况下就会有很多内容会让用户分辨不清。以目前的一些社交平台为例,平台上的一些用户前半段会发布一些有趣文章和引人眼球的夸张故事,从而引起用户兴趣,增加用户浏览量。在在不经意间与文章内容相结合代入式的推广自己需要推广的产品,从而增加用户购买欲,以此完成自己的销售目标,现在时代的发展已经有了日新月异的变化,隐性广告也变得越来越多。
二、自媒体广告规制中存在的不足
(一)自媒体广告内容性质界定不明
国家《广告法》第十四条明确的规定了广告发布的行为规范。意思就是用户发布的广告宣传应明确标明是否是广告宣传,标明“广告”字样不可少,不允许发布令消费者混淆的广告内容来误导下单。在传统广告发布时可以完成此种规定,好比报纸上会印有“广告”字样,电视节目中广告时间出现也会标明。但是在自媒体平台,大多数用户分享的都是和日常相关的内容,而广告主就是抓住这一点,也就是上篇提到的,他们将产品的介绍和销售与日常生活相结合。这就是俗称“软文”的广告,一时间难以让消费者辨别看到的广告内容,是否是广告。像某网红在个人账号分享日常生活和购入的年度好物,这其中就会包含衣食住行等等,消费者没办法去分辨那些是广告那些是真日常,所以他们利用代入式广告和隐藏广告信息,来迷惑消费者下单,使产品销售更上一层楼,但是这种情况最终侵害的是消费者的权益,同时也加大了我国对自媒体市场管理的难度。为此,我国法律规定要严格区分出广告与一般信息的区别,要清楚的让消费者认清那些是广告那些不是广告,因为规范的法律会让自媒体广告行业发展更加的蒸蒸日上。
(二)广告自律审查机构设置困难
随着自媒体平台发展越来越快速,也相应的产生了很多负面问题,因为自媒体平台对用户没有审核义务,所以导致出现违法,低俗,擦边等。这也大大的增加了用户使用平台时的风险,这种情况下,自媒体平台也相对应进行了整改。以平台用户行为准则为要求,要求用户在注册账号时查阅相关规则。如:樱桃分享日常生活,这个用户名为例,实际上她是售卖瘦身衣产品的。当然这种“行为准则”有些模糊混乱,不能概况所有的广告类型。但重点是这种由企业设置的的“行为准则”,在法律上来说是没有效力的,更别说对用户有约束力。所以就算是很多自媒体平台在发布内容时对用户发布内容审核。这种审核效果也不大,因为它仅仅对内容中存在违法的信息进行关键字筛选剔除而已,而且很多还是计算机系统自动化技术进行筛选,这与商业广告所规定的自律审查根本不相符,可以说是毫不相关。所以,怎样建立更完善更可用的自律审查机制,是我们现在需要思考的问题。
三、自媒体广告法律规制策略
(一)提高自媒体广告的可识别程度
我们应该严格的对“软文”广告说不,对“软文广告”说拜拜,暴露出自媒体广告业的黑暗面,第一,对含有实质性关系的广告内容推荐,要做出一定的监督管理,设置处罚规则,广告发布者应该明确表明与推广产品厂家之间存在的联系是怎样的,否则,消费者可以对其提出法律诉讼。第二,明确表明广告发表形式。第三,在发布内容前要明确标明是广告视频,避免放在结尾会出现消费者漏看的情况;第四,进行统一处理,广告主与厂家在哪一个平台合作发布就必须要在那个平台明确表明合作关系。比如广告是以图片的形式在抖音平台发布,那么就必须在抖音平台发布的图片中表明。第三,要保证广告的真实性和明确性,这样可以让消费者进行更好的理解。拒绝虚假宣传,使用劣质产品等,不能使消费者产生误解,否则按照规则进行处罚。争取使用清晰明了的方式改变自媒体“软文广告”的漏洞问题,更好的保护消费者合理权益。
(二)加强自媒体平台备案审查义务
由于目前各个平台上自媒体广告鱼龙混杂,所以应该加强对广告主体的管理力度。
第一,必须重点管理广告博主推广产品的质量问题,以免以次充好,威胁到消费者的财产安全和自身权益。第二,在平台清楚的划分出入驻平台商家经营区和个人博主推广区,这样不影响消费者的选择。第三平台要对个人推广博主进行统一的管理,做好备案工作,避免个人博主更换账户实施诈骗后,企图注销账户来逃避法律的制裁。第四,根据博主个人信用,设置信用制度标准,定期对用户更新博主信用最新状况来实施约束行为,严禁进行推销和私下交易。最后,根据以上几点的总结,国家应该加强自媒体平台法律备案技术,以规范的方式处理自媒体平台广告的发布,商品的质量和后台的数据。让自媒体平台以更正规的方式出现在大众的视眼中。
(三)完善自媒体广告主体相关的行政责任
根据我国《广告法》来看,目前对于广告违法方面处罚的规章力度比较弱小,没有影响力,不能有效的展现出法律法规的重要性,所以,目前应该通过对自媒体广告违法程度进行区分,并设置相对应的处罚标准来改善无视处罚的现状。进一步加强征信机制建设和法律法规,使与自媒体广告主体相关的行政责任承担变得有效。在一方面,补充自媒体平台处罚漏洞完善处罚规则。可以根据《电子商务法》中对于电商平台的责任规定,对自媒体平台的责任漏洞进行行政处罚和统一管理,对平台中不按要求履行的广告主进行依法备案登记和定期审查义务、对不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并私自在自媒体广告内容中发布非法内容并进行扩散等情况,要根据规则对其进行处罚、责令限期整改、停业整顿及封锁其自媒体平台账号,严重情况下让其退出自媒体平台市场,永不复出。
结语
由于经济和技术的逐步发展,同时带动了自媒体广告业发展的新路程,让自媒体广告业变得越来越普遍,我国也应将应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兴技术进行辅助,对自媒体广告行业进行法律监管,这样能更好的保护消费者权益和技术的进步,才能使自媒体广告业在不断创新的同时向正确的方向蓬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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