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维护个人信息是我国的法律所规定的。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对于个人隐私的认识也不断加深,认识到不仅需要通过法律的手段来对自己的隐私进行保护,同时还需要利用社会道德来让自己的隐私不受侵犯,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当前许多企业的行为都对个人隐私造成了一定的侵犯,所以人们需要采取措施来捍卫自己的隐私,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隐私权的概念与内容
隐私权的概念。个人隐私就是一个人的个人信息与个人生活,个人隐私没有涉及到群体利益,是禁止他人干预和窥探的私事。隐私权指的是一个人的个人生活和个人信息能够得到保护,不受其他人收集、知晓、利用的人格权利。唯有自然人拥有隐私权,而法人没有隐私权。维护个人的人格尊严,保护人们生活的安全是隐私权的目标,是所有人都具备的人格权利。所有人都有权根据自身的意志行使自己的隐私权,进而使生活需要得到满足,不过在行使隐私权时,不可以违背法律法规与公序良俗,不可以滥用权力。隐私权的内容。第一,个人通讯秘密权,所有公民有权对自身的信息、电话、信件等通讯内容保密,禁止他人的查看或传播,确保自身的个人信息不被侵犯;第二,私人生活安宁权,指的是私人生活自由的权利。所有公民都有权利按照自己的意愿,以不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序良俗为基础自由生活,不被他人所打扰;第三,私人生活信息权的保障,每个公民都有权利防范他人非法使用、窥探、传播他人的私人信息,例如:不能监视他人住所,非法跟踪他人;第四,个人隐私使用权,公民不仅有权行使隐私权,还有权利决定使用个人隐私权的方式和方法,不被其他人或组织干预,例如:他人不能够非法入侵个人的住宅[1]。
二、信息技术对隐私权的影响
(一)泄露他人身份信息
人肉搜索将信息作为媒介, 通过人工审核引擎提供的信息来获得真实信息,并通过赏金等方式促使知情人提供关键数据,从而将事件真相或人物查找出来。最初来源于“猫扑网”,虐猫图片发布到网上, 很快便有网友将该事件与虐猫人照片发布到网上,通过人肉搜索在 3 日内便能将虐猫人相关信息曝光。该方法通过舆论对社会不良现象进行打击, 然而这种行动缺少监督与规范,容易令事情发生扭曲,最终使无辜人员受到伤害。实际上,在网络上泄露他人信息也是对隐私权的一种侵犯, 使其所有信息公之于众会对实际生活带来很大影响。
(二)非法利用他人信息
在大数据的时代背景下, 信息的重要性提升至从未有过的高度。对于很多公司而言,根据人们信息能够对客户需求了解更全面,从而使制定的营销策略发挥出更大作用。 所以,很多网站要求人们使用真实信息, 以便于通过信息对人们的需求进行了解。例如,山东的一伙诈骗集团通过信息技术入侵了当地的报考系统, 从中取得了大量报考考生的个人信息, 进而实行网络诈骗,造成了徐同学在内的 3 人受到严重的经济损失。 此外,网购在近些年来迅速发展, 双十一销售额足以说明网购已经成为了一种重要消费途径, 随着网络的发展, 快递公司掌握了大量信息,甚至通过出售信息来从中谋利,令人们隐私权受到威胁[2]。
(三)散播中伤他人信息
网络同时兼具隐蔽性与开放性, 在网络上对他人进行诽谤操作比较容易,同时具有一定的安全性,然而这种现象给被害人带来极大的影响。该行为已经触犯法律,受害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使其受到法律的制裁。 与正面信息相比而言,负面信息对人们具有更大吸引力,所以诽谤信息一旦在网络传播,给被害人带来的负面影响极大,即使事情调查清楚后澄清,所造成的伤害却无法挽回。 例如,英国伦敦发生的大规模暴乱,主要是因两个年轻人在网上故意散发谣言。 又如, 美国总统奥巴马过世事件,因福克斯新闻台当晚被黑客入侵所导致。网络诽谤实际上就是侵犯了隐私权,将被害人相关信息全部发到网上,使其暴露在所有网民之下,可以看出,网络为人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也会带来一定负面影响。
三、个人隐私的保护策略
(一)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性
在我国针对个人隐私的法律法规成文较晚,可能存在一定程度的不成熟,因此加强有关法律法规的建设,建立完善管理监督体系,并且明确需要进行保护的因素范围以及强调隐私权的重要性与必要性。个人信息的保护制度需要充分的体现人权以及实际的保护措施。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为人们信息的获取带来了极大的便利,让人们的生活更加方便,但是人们的个人信息也越来越容易被透露出去,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人们就应该放松对个人因素的保护,反而更应该对个人隐私重视起来。因此我们需要不断加强对个人隐私的管理,采取各种措施来避免个人隐私不被侵犯,同时还需要借鉴国外的先进法律,从而更好的为人们的隐私权保护做出贡献[3]。
(二)提高隐私权保护意识
首先,需要牢固树立起人们对于个人隐私的保护意识以及有关观念,明确个人的权利以及对应的义务是统一的。人们在对自身的个人生活以及个人信息不受侵犯方面需要树立起正确的认知,同时还需要尽量尊重他人的隐私权,在自己不受侵犯的同时不要侵犯他人。互相坦诚才是人与人之间进行交流的基础,我们有对为自己的隐私以及他人的隐私进行负责的义务。其次,就是需要加强对未成年人隐私的保护以及对未成年人的有关教育。由于网络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未成年人上网的比例越来越大,他们能够通过各种渠道来获得到五花八门的信息,这时需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正确引导,同时教育他们如何从正确的渠道来获得信息以及避免受到不良信息的侵扰,同时还需要加强对未成年人正确应用计算机的教育,培养未成年人养成良好的电脑使用习惯。最后,还需要加强使用技术手段来保护个人数据,尽管有关的技术在当前发展仍旧不完善,但是这也是实现对个人隐私权保护的重要措施,能够让公民的隐私得到妥善的保护。
(三)运用社会道德约束
随着互联网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人们也逐渐意识到了个人隐私权的重要性,除了需要熟练的运用各种法律手段来对自己的隐私进行保护以外,还需要通过知晓社会道德对隐私权的保护,通过这种方式来加强对个人信息隐私的保护。个人隐私与社会道德具有千丝万缕的关系,比如绝对价值义务理论,这就是处于从社会安全的角度来对个人因素进行尊重的一种理论,这也是维护个人隐私权的重要条件;知情者统一原则,既能够维护商家的利益,同时又能够为消费者的权益起到保护的作用,在获得经济效益的同时获得更好的社会效益。以人为本就是尊重个人的隐私权,采用以人为本的方式来对个人的隐私进行保护,从而更好的捍卫个人的隐私安全。
四、总结:
总而言之,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为人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同时也为个人隐私的保护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对自己和他人的隐私权进行维护是每一个公民的责任。在此基础之上需要构建道德和法制相适应的保护策略,构建和谐安全的网络环境,加强个人隐私在互联网上的安全性,这时个人隐私权得到保护的重要措施,也是提升社会发展速度的重要推手。
参考文献:
[1]陈孚. 浅论信息技术的发展与隐私权的保护[J]. 科学与财富,2018(3):36. DOI:10.3969/j.issn.1671-2226.2018.03.039.
[2]张昕毅. 论信息技术的发展与隐私权的保护[J]. 中国科技投资,2018(4):382. DOI:10.3969/j.issn.1673-5811.2018.04.357.
[3]徐可. 浅论信息技术发展下的隐私权保护[J]. 中国高新区,2019(2):2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