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随着城市的日益复杂化,迫使城市管理对数据信息的要求愈来愈高,对数据依赖也愈来愈强。大数据技术的发展,大数据展现出显著的可追溯功能和预期功能,使得政府治理能力提升成为可能,它不仅能改变政府治理的方法方式,而且将塑造城市的未来。十九届四中全会上明确将“数据”定义为生产要素,提出要加快建立完善数据要素市场。深化大数据应用已成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和推动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需求和必然选择。为提升政府服务能力及运行效率,政府部门必须加强大数据应用建设,积极构建“智慧城市”,从而在城市治理领域实现从“经验治理”转向“科学治理”。
二、大数据背景下福清市政府治理取得成就
(一)政务咨询一体化平台
为了畅通市民咨询渠道,福清市创新推出“政务咨询一点通平台” 依托新型人工智能技术,并将其与微信公众号结合起来,申请人可以通过“福清市行政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进入“政务咨询一点通平台”,将想要咨询的问题通过语音、文字输入方式,或点击界面上方的常用问题,即可进行智能问答。智能问答功能是基于人工智能和大数据技术的延伸,主要核心是将海量的业务内容与咨询的问题进行匹配并自动回复,通过关键词的输入,进行信息要素式提醒,提供业务办理指引,形成行政服务中心全方位、全渠道的沟通、宣传、互动模式,为全市人民提供7*24小时的在线咨询与沟通服务渠道。若未能匹配有效回复,系统会收录未答复问题并进行提示,后续实现问题库动态更新。实现企业和市民相关咨询、反馈得到有效和及时的响应。
(二)VR办事导览
创新推出“VR办事导览”,将政务服务实体大厅通过实景拍摄,3D建模,建立“VR办事导览”,通过漫游交互、云端分享,实现办事窗口智能引导、办事链接分类定位、便民举措便捷展示等相关功能,为企业、群众办事提供舒适便利的沉浸式办事体验。“VR办事导览”的服务场景不仅涵盖了工程建设、经营管理、企业设立、社会事务、办税服务等,还包含了“融e行”免费代办、“一件事”套餐办理流程、“全城通办”等服务类型。同时,支持自主漫游、自动导览播放等功能,融合了福清市创新推出的的不见面审批、智能填单、惠企政策推送等各项便民举措以及各类宣传视频,打造最新、最全的政务办事服务全攻略。
(三)“开卷式”审批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服务,福清市对申请材料进行颗粒化梳理,制定标准化的审查细则,加快规范制度的建设,巩固简政放权改革的成果,实现政务服务从“经验化”向“制度化”“标准化”的转变。通过汇编审查要点,规范审查标准,向群众公开每份材料审什么、怎么审的标准答案,化繁为简、化难为易,让群众在进行事项申报之前,对申请材料先进行“开卷式”审查,核对每个审批要点是否达标,有效减少材料不符合规范的情况,推进政务服务由“经验批”向“标准批”转变,进一步推动审批提速增效。目前已发布“开卷式”审查细则共涵盖23个部门558个事项。
(四)“融e行”智慧审批平台
创新研发“融e行”智慧审批平台。平台涵盖我市企业登记、经营管理、工程建设、社会事务等领域1800多个审批事项,实现“无差别受理、不见面审批”,打造标准化、协同化、精准化、平台化、便捷化的一体化平台,同时针对企业和个人常办的事项进行进一步梳理,推出了44类套餐联办事项以及企业设立银行代办服务,为群众提供“一站式”自助申报服务,一次申报,系统自动流转,审批人员全流程在线服务,打破数据信息壁垒,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通过人工智能技术,将21个“秒批”事项模式融入福清市“融e行”智慧审批平台,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在自助终端上智能化审批。
三、大数据背景下福清市在应用中存在的问题
(一)政府基层工作人员对大数据的认识普遍不深
基层工作人员管理应用大数据意识薄弱,将大数据应用的门槛看得太高,认为是高科技,运用程度往往仅限于百度搜索,或按上级要求被动归集数据。不但对网络上的潜在数据利用率不高,连工作中的数据都缺乏主动归集和利用的意识,个别人员由于利益关系甚至不愿意归集相关数据,导致政府部门虽然拥有最大的数据宝库却无法有效利用。部分数据收集人员,特别是农村地区,因年龄大、学历低等因素,不能有效运用相应工具和软件,归集的数据信息质量不高。
(二)政府部门对数据的应用水平、对资源整合的能力仍需加强
近年来,政府部门对大数据应用虽然有了较大进步,但不少部门大数据应用软件技术不佳,导致公共服务水平参差不齐,数据库查询往往单一、响应速度慢,对数据的开发以被动式居多,开发程度不高。如国家专利网站上查询专利情况,数据反应迟缓,可查信息单一;工商系统上无法查询企业关联信息,这些本该公开的信息却只能在“企信通”等私人平台上付费查询。同时,对大数据的盲目推崇导致应用软件将简单问题复杂化,弱势群体(不会使用先进工具或软件的人群)被边缘化。如超市关闭人工收费通道,导致老人无法结算。
(三)大数据人才缺失
政府作为整个社会治理的主体,搜集数据并不是一件困难的事。但是数据的价值想要真正发挥出来,还需要专业的数据人才去开发。由于大数据技术需要具有大数据意识较强的各类专业技术人才,政府部门因待遇不高、提升空间有限等因素缺乏对人才的吸引力,无法与企业竞争人才资源,从而影响各部门利用数据的能力和政府服务效率。
(四)大数据安全风险增大
大数据不但面临着被不法分子利用的风险(例如:犯罪分子,如毒贩,通过人脸识别技术识别缉毒人员、公安人员),同时也面临大数据应用中技术落后和政府工作人员对重要信息分类识别能力不足、操作不当、密码账号泄露等带来的数据安全问题。基层政府部门,往往会选择委托当地软件公司开发小程序、APP等相关涉及公共服务的产品,但开发公司软件安全技术是否过硬,企业技术人员资质,企业内部信息安全管理是否到位等问题则经常不在考虑范围。
四、福清市如何进一步运用大数据的思考
(一)以数据共享和人才培养推进政府治理结构优化
一是扩大数据采集的规模和方式,要充分利用“智慧福清”平台,根据政府治理需耍,将海量沉睡的数据资源盘活,通过大数据技术,将背后隐藏的规律和价值发掘出来,例如交通、车辆、停车位、河流水质、农作物生长、房屋、企业运行等相关信息,对海量数据进行多角度的深入分析,实现联动式管理和“一站式”全程服务,全面提升政府的治理能力;二是探索构建部门之间的数据共享机制,消除“信息孤岛”, 畅通数据信息资源共享“最后一公里”,要明确数据源的所有权,保证提供数据的部门对数据拥有所有权,并拥有在所有权基础上产生的支配和收益的权利及负有相应的义务;三是加大人员培育。通过人员培训、人才引进、高校培养、企业共享等方式多平台协同创造,加快培育一批大数据产业人才,为政府提供智力支持,共同推动创新和大数据技术产业的发展。
(二)以数据平台技术推动决策机制重塑
大数据技术的引入有利于政府治理中决策方式的创新,它能够给政策的制定者提供十分全面、具有相关性分析的支持。一是应建立以数据处理为中心的决策系统,将决策系统与基于囊括来自政府、社会各个领域的大数据平台建立联系,利用数据处理分析,会使决策的依据变得更加全面,论证出的结果也会更加真实可信;二是完善政府内部决策组织的相关架构,应建立起有大数据技术人员参与的决策组织,决策组织内部应该是扁平化的形式,还应主动构建与外部的公民之间的联系,主动形成外部协同辅助决策的组织形式。
(三)以需求为导向探索大数据应用模式
目前,福清市不但需要紧跟福州市“打造数据资源开放利用城市样板”的目标,还需借第四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东风,逐步实现数据共享与开放利用,更需要坚持以需求为导向,加快与大数据相结合,通过调研逐步启动一批有利于民生改善、城市治理的大数据应用项目。如着手研究“数字治水”应用,结合龙江水系治理,分段设置水质监测断面,实时监控,解决污水源难溯问题;梳理和解决大数据应用软件将简单问题复杂化、弱势群体边缘化问题;借助龙高半岛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有利时机,定期采样地下水检测,归集和分析过去10年与未来10年各种疾病大数据,调查研究当地饮用水质与群众健康关联情况等。
(四)以多方经验借鉴提升政府的大数据应用创新能力
根据福清市的实际,收集领先福清市经济(GDP)5-10年城市的发展信息,分析其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交通、经济结构、产业发展趋势、社会管理、民众需求变化等相关问题。利用这些地区的大数据,探索寻找历史数据背后的整体性、关联性、预测性,结合对照当地现在的情况,就可能让我们在今后的发展过程中少走弯路,对难点问题可以提早布局,设法解决,有利于减少城市发展治理成本,加速经济发展。
(五)以数据应用法制化提升政府法治水平
作为地方政府必须加强对数据的安全管控,对数据采取分级管理,严格按照系统等级保护2.0要求,加强对各类系统的监督管理,将数据采集、存储、开放、共享、应用、保护等方面的主体、权利、义务规范清楚,界定政府在其中的角色和地位。一是收紧各部门自主委托开发软件系统特别是APP、公众号小程序的权限,统一管理、审批,对需要委托开发的软件,在选择开发商时除尽量选择有资质企业外,还应对企业内部管理情况、人员情况进行适度调查,签订保密协定等;二是对已开发的第三方软件、平台等,鼓励应用人员上报软件漏洞,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安全检测机构进行评估;三是对发现的泄露数据情况进行追查,以最大限度避免造成隐私泄露、危害国家数据安全等问题;四是可加强与福清核电公司合作,运用核电公司技术人才资源和高等级数据安全技术经验,进一步加强我市大数据安全。
参考文献
[1]王颖.地方政府社会治理能力提升研究[J].法制与社会,2020(12):97-99.
[2]张青云.大数据时代政府治理现代化的研究[J].网络安全技术与应用,2020(04):113-116.
[3]闫建,吴晨旭,黄可歆.“互联网+”背景下政府治理精准化面临的机遇与挑战[J].重庆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2020,35(03):98-107.
[4]马立平,张凌洁.以大数据共享平台助力高质量发展下政府治理[J].江南论坛,2020(03):7-9.
[5]戴建华.智慧政府视野下的治理能力现代化[J].理论与改革,2020(04):126-138.
[6]王芳,阴宇轩,刘汪洋,张百慧,张维冲,程序,邹建军.我国城市政府运用大数据提升治理效能评价研究[J].图书与情报,2020(02):81-93.
[7]河南省社会科学院课题组.数据治理驱动政府治理效能提升的影响机制与优化路径[J].中州学刊,2020(02):71-75.
[8]杨解君.政府治理体系的构建:特色、过程与角色[J].现代法学,2020,42(01):15-30.
[9]杨昌勇,奚洁人.大数据时代背景下的政府治理创新探析[J].上海行政学院学报,2020,21(01):33-43.
[10]陈朋.大数据时代政府治理何以转型[J].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19,23(06):25-30.
[11]王鑫,于秀琴,朱婧.数字治理视角下县级政府治理现代化的评估体系研究[J].中国行政管理,2019(12):47-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