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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环境伦理视角下的雾霾治理

杨茂兴

资源环境学院,山西阳泉,030000

摘要: 本文以雾霾污染问题为切入点,以人类的利己心为出发点,将雾霾污染问题聚焦在人与人的利益关系上,围绕雾霾污染涉及的伦理关系,整理出雾霾污染背后多维度利益关系通过研究分析雾霾污染的形成机理。并从各方面讨论了解决雾霾问题的路径选择。
关键词: 雾霾;环境伦理
DOI:10.12721/ccn.2021.157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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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导  论

近年來,我国的大多数省市地区都遭遇雾霾天气,雾霾已成为我国新型大气污染灾害性天气。我国对雾霾污染的研究尚处于起始状态,笔者尝试从哲学的高度,反思隐藏在雾霾背后的人与自然的紧张关系,以及人与人的利益冲突。用环境伦理思想去思考与处理环境问题。

2、雾霾污染的形成及实质

2.1雾霾污染的形成及特征

雾霾污染的形成需要气象条件与人类活动的共同作用。自然雾霾需要异常天气造势,而雾霾污染主要是在人为污染物排放下形成的。在自然因素与人为因素的综合作用下,雾霾天气已演变为灾害性天气

2.1.2雾霾污染及形成机理

雾霾的形成原因背后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经济问题,第一,重工业污染物排放。第二,机动车尾气污染。第三,区域污染和本地污染叠加。第四,秸秆焚烧等其他污染。

2.1.3雾霾污染的特征

结合雾霾污染的形成过程和形成原因,与其他环境污染问题相比,雾霾污染的特征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影响范围广,持续时间长,污染强度大,区域性特征明显等特点

2.2雾霾污染的危害

由于环境的非经济价值属性,难以量化其危害值,致使人们容易忽视或低估污染气体对自身及社会的负面影响,空气质量更是与人类生产生活各个方面息息相关,雾霾污染不仅造成空气质量降低,影响生态环境,还会对人类健康、经济发展均产生不利影响,雾霾的危害具体表现在危害生态环境、危害人类身心健康、影响社会经济发展、影响政府公信力。

2.3雾霾污染的实质分析

2.3.1雾霾污染的责任主体

第一,企业是雾霾污染的第一责任主体。第二,公众是雾霾污染最严重的受害群体,同时也是雾霾污染的缔结者。第三,政府也不是万能的,受决策信息不完全、不充分、不对称,以及经济利益的影响,我国“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对大气构成巨大压力。

2.3.2雾霾污染的根本原因

雾霾污染属于生态环境领域,而形成雾霾污染的因素有很多,包括经济方面的原因、政治方面的原因、法律方面的原因、工农业生产方面的原因等等,都是人类利己心的驱使。

2.3.3雾霾污染的最终结果

雾霾污染直接侵害了关系人类生存发展的生态利益,直接地影响企业生产发展后劲和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间接地使社会的环境公共利益受到损害,间接地影响不特定人的人身利益,甚至间接地影响到了后代子孙的生存与发展,最终将会引起很严重的人类生存问题,危害的是人类自身的生存与发展。

3、雾霾污染涉及的伦理关系

3.1企业与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

根据利益相关者理论,企业是一个由各种利益相关者共同构成的有机整体,因此企业在追求利润过程中就不可能仅仅考虑自己的利益,而是要兼顾与各方利益相关方的利益,企业追求的不再是企业利润最大化,而是利益相关者利益的最大化。

3.1.1企业与生态环境之间的关系

企业与生态环境之间的关系如同鱼水关系,自然环境是企业存在的必要条件。企业运用先进技术从环境中汲取能量资源,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受到环境的影响与制约;企业活动对环境也造成深刻的影响,其生产行为会危害社会公共环境,污染空气与水源。

3.1.2企业与政府之间的关系

企业受经济理性的观念影响,希望最大限度地向企业利益让步,最小限度地承担企业应尽的社会义务; 政府则认为企业利益应该从属于甚至让位于集体利益,提倡企业义务的最大化。 企业在处理二者关系时,或者对政府敬而远之,忽视政府法律权威;或是与政府部门相互勾结,权钱交易。

3.2地区、国家与人类的关系

3.2.1地区与地区之间的关系

雾霾污染问题涉及大量纵向和横向政府间的合作关系。在应对雾霾污染上, 地区与地区政府之间应维持良好的互动关系,而我国地方政府之间在处理环境问题,制定环境政策上存在一系列的不协调、不平衡、不可持续的问题。

3.2.2区域与国家之间的关系

区域与国家之间的关系就是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关系,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作为社会公众利益的代表,具有共同的长远利益,但在实际运行中,中央政府代表的是全社会的整体利益,它要考虑如何改善空气质量和改善民生问题,以及社会与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问题。

4、治理雾霾污染的路径

4.1确立科学的环境伦理观

环境伦理是关于人与自然的关系伦理,后来还延伸到人与人的利益关系,是人们对环境本身及人类的环境行为进行的价值评判,目的是使人类认识到生态环境的不可替代性以及破坏环境必然受到惩罚。科学的环境伦理观在完善人类自身 与社会发展,以及平衡自然生态方面有着积极影响。

4.1.1以马克思主义生态伦理观为指导

马克思主义生态自然观认为人与社会是自然界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自然界的有机组成部分,说明人对自然界的依赖于不能分离,也阐明了人的自然属性;随着市场经济的肆虐,物质主义的膨胀,使人类在观念上与自然分离,“经济人”理性存在。

4.2构建生态型经济发展模式

我国雾霾污染的首要原因是传统型经济增长方式,实现从传统、粗放、污染 型经济增长方式转向循环、节能、生态型经济增长方式成为“高耗能、高污染、 低效益”工业企业的必然选择。

4.2.1生产模式转向循环经济

发展循环经济无论是对企业竞争力的提升,还是对空气质量的改善都有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4.2.2消费方式转向绿色消费

要从源头治理雾霾问题,单纯的外部治理还不够,需要从改变生活方式着手,倡导节能低碳的绿色理性消费观。

4.3强化雾霾治理主体的责任

政府、企业、公众是治理雾霾污染不可规避的三个重要主体。因此在科学环境伦理观的指导下将生态伦理道德观念直接渗透到政府伦理、企业伦理、个人伦理当中,形成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公众积极配合的多元协同治理模式。

4.3.1强化政府治理雾霾的责任

强化生态伦理教育。生态文明理念要真正实现其价值不能仅停留在理论层面,而是要上升到伦理教育层面,将其内化为日常道德规范来约束自身行为。

4.3.2强化企业治理雾霾的责任

改进企业生产技术,治理雾霾污染才能创造有质量的GDP。在国家节能减排理念的倡导下,污染企业应实现由末端治理向全过程 清洁生产转换,创新生产技术,使用清洁能源,发展和建立废弃物排放生产体系,调整产业结构,抑制黑色发展,减轻环境污染,使企业成为绿色低碳科技开发的主力军。

5、结  论

通过环境伦理视角审视雾霾污染问题可以清晰人与自然的矛盾,认清人与自然平衡相的重要性,同时还能够探究隐藏在生态失衡背后的冲突根源,及人类利己心导致的人与人之间的利益矛盾。使法律措施拥有一个强而有力的伦理价值作为支撑,激发人们的伦理道德动机来贯彻和落实雾霾相关政策和措施,寻找环境伦理价值观与雾霾污染这一现实问题的契合点,协调好雾霾污染涉及到的人与人之间、地区与地区之间的利益,全面评估与平衡多方利益,实现人类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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