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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督促程序的审查方式
廖浩
重庆大学法学院
摘要:
我国督促程序中的申请及异议均采用实质审查的方式。督促程序采用何种审查方式取决于程序主体、案件数量、标的额及程序效果等因素。我国督促程序审查方式以较高强度为宜。督促程序审查方式的模式可分为请求个别化审查、有理性审查与实质审查。督促程序实质审查导致程序更加繁复,但另一方面督促程序中的实质审查仍有过犹不及的缺失。督促程序前置审查需向形式化方向发展,为预防滥用程序、制造虚假债权损害他人利益,需要将再审、执行异议诉讼等程序作为督促程序的后置实质审查程序。
关键词:
督促程序;支付令;审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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