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社会分工理论视域下“数字劳工”的生成逻辑
宋郁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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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郁雯,. 马克思社会分工理论视域下“数字劳工”的生成逻辑[J]. 中国社会科学学报,20233. DOI:10.12723/ccn.2023.157024.
摘要: 以马克思社会分工理论为理论依据分析“数字劳工”这以群体的物质基础、传递媒介、出现动力。以及从社会分工角度来分析资本逻辑主导下,“数字劳工”所呈现的非专业性和专业性、强迫性和非强迫性、生产性和消费性相结合的特征。
关键词: 社会分工;数字劳工;资本
DOI:10.12723/ccn.2023.157024
基金资助:

一、“数字劳工”的概念变迁

1974年加拿大学者达拉斯·斯迈兹在《传播:西方马克思主义的盲点》中将电视看作观察对象,提出“受众商品”理论。他认为在垄断资本主义的背景下,劳动者在非劳动时间观看电视是继续劳动,被迫接受需求管理。看电视的活动成为了资本以媒体为工具进行资本累积的过程。斯迈兹还提出了“垄断资本主义之下⽆休闲”的说法。在互联网领域,“受众商品论”仍然存在,只是名称由“数字劳⼯”取代了“受众即劳⼯”,以此突出信息传播产业对互联⽹使⽤者的劳动剥削。英国学者蒂兹纳·特拉诺⽡创造性地提出免费劳动这一概念,它包含着人们互联网用户在互联网进行消遣和娱乐的同时互联网用户为互联网所做的贡献也是免费的。

“双十一”、“618”一场场集中性的电商购物每年都会在不同的时间的展开。不同于线下购物,消费者要根据商家的优惠规则和要求在不同的时间段进行抢付定金或者要在某些售卖直播间进行等待和抢购。这种火热的购物活动以至于成为了大众进行沟通的必要话题。这在本质上都是由于人们的日常活动越来越被数字的商业资本所操控。而且并不对这种数字资本操控报以抗拒和畏惧心理。在这个过程中,大众在不自觉中加深了对这种数字技术的依赖性。在我们消费和娱乐的过程中,商业活动也增加了知名度和吸引力与广告收入,每一个不自觉的参与这些数字商业活动的大众都是互联网的“数字劳工”。

 二、“数字劳工”的出现原因

上述的变化是数字技术进步背景下日常生活的缩影。以云计算,数据挖掘为代表的新互联网技术不断地推动着数字互联网的变革。同时,互联网对金融,医疗,教育等方面的影响也越来越大。一个不同于现实世界的网络新型世界逐渐形成。这种巨大的数字网络景观背后是互联网对大众的容纳性,以及大众对互联网的主动参与性。大众接受了商业资本的召唤,成为了推动互联网发展的“数字劳工”。大众在接受互联网在带来便捷的同时,也为互联网商业贡献着流量,也被迫的接受无处不在的数字商业广告,有意或者无意的成为社交软件内容的生产者和传播者。不同职业,不同地域,不同性别的“数字劳工”对互联网产业构建发挥着巨大的支撑作用。在互联网迅速发展的这一过程当中,互联网由于其本身与网民的紧密关系,以及网民的技术使用行为对网民进行了无偿的劳动使用,并且比传统劳动产业中的劳动剥削更加严重,也更加值得关注。

传统媒体的发展,主要的经济来源是受众的主动行为以及实体物料的售卖。在今天互联网快速发展的情况下,互联网产业正一步步的将网民无意识的日常活动纳入互联网资本拓展的领域。网民接受着互联网产业资本的剥削和压榨。马克思以社会分工为钥匙,剥开了资本主义的层层内幕,揭示了资本的逻辑,丰富了唯物史观。所以,我们十分有必要从马克思社会分工理论的视角下来分析“数据劳工”是如何在互联网社会产生,并且成为互联网产业的中坚力量。资本又以怎样的形式剥削“数字劳工”。“数字劳工”的出现主有以下原因:

一是生产力的发展,生产力的发展有利于社会分工的进一步细化,而社会分工的细化又能反方面的推进生产力的发展。“数字劳工”的出现代表着随着第四次工业革命,人类社会各个领域的生产力急速的发展,人类步入了数字时代。社会分工就变得更加细化,生产力的巨大发展是“数字劳工”出现的物质支撑。首先,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物理、网络空间之间的界限越来越模糊,很多空间具具有物理与网络空间的双重特点。与传统分工需要一定的社会现实空间不同,在互联网社会,分工有选择虚拟空间的权利。人们可以通过网络进进行工作。生产力发展使互联网发展飞快,互联网的发展为“数字劳工”的出现提供了载体。其次,随着科技化的发展,越来越多的生产工具变得更智能化,可以达到实时感知或者是动态控制。不必依靠实地进行的工作。在这种方式之下,“数字劳工”的出现拥有了其传递网络。最后,是由于社会分工逐渐实现了通过互联网逐渐实现了万物相连的状态,在资本主义社会,不同区域、年龄、性别的人都要为资本所服务。互联网时代,各种各样的人依然是受制于资本,随着社会生产力的进步,资本也在进步,资本对于剥削的要求更进一步,为了加快其剥削的脚步,资本是必要跟上智能化和信息化的脚步,“数字劳工”这是“数字劳工”出现的动力。

二是社会分工主体出现变化。除了上面论述的客观条件之外。“数字劳工”出现还有主观条件。首先,社会分工是人类这个主体通过身体机在劳动的过程中进行生产,在互联网时代,任何一个个体在生产、生活当中都会留下一些完整数据,将这些数据抽象出来,就会变成一个完整的个人画像。在互联网时代,每个所具有的特点都会被贴上一个标签,在这种互联网环境之中,标签能够使得资本更快的筛选出来符合自身需求的对象。所以在这种环境之中,每个人都被数字标签化,这种数字标签化使得我们被环境裹挟,不自觉地成为“数字劳工”。其次,在互联网时代,信息传播的速度非常快,每个人都可以通过互联网进行迅速的学习和信息接收。在学习和信息接收的过程当中,不自觉的就会使被学习方和释放信息释放者得到利益,而我们就成为他的“数字劳工”。最后,在互联网社会,分工的个体对于平等的要求是更为多元的。在这种线上空间当中。每个人都可以发表自己的意见,每个人都可以构建一个自己心中的网络环境,并且发出声音,提供变革的方法。这时候,互联网会将有相同想法的人组织起来,成为组织性的“数字劳工”。

三、“数字劳工”的分工特性

第一,“数字劳工”与传统分工有着非常巨大的区别,它同时具有非专业性和专业性。其非专业性是由于在互联网的大环境当中,由一些专业性的人搭建了平台,数字劳工在进行劳动的过程中可以选择任意区域进行“劳动”,没有门槛。这体现了一种专业性和非专业性的结合。  

第二,“数字劳工”有非强迫性和强迫性相结合的特点,其强迫性在于,每一个人生活在互联网时代,必须要承担“数字劳工”的工作,没有选择,不管你是在休闲还是你在工作的过程当中,只要用到数据,都不自觉地成为“数字劳工”。但是这种劳动又是一种出于你自己意愿的选择,所以,数字劳工又是非强迫性的。

第三,“数字劳工”有生产性和消费性相结合的特点,“数字劳工”在不自觉的劳动的过程当中会对互联网的对方产生一定的影响,并且使其使其收益增加,这也就是数字劳工的生产性,而其消费性就是在其游乐的过程当中又不自觉地消费了自己的精力、时间以及其金钱。生产性和消费性重合在“数字劳工”这一主体之上,使得“数字劳工”的前两种特性能够更加充分地体现出来。无论你是否愿意生产,或者是是否愿意消费,你都难以摆脱在互联网大环境之下的这种强迫性,但是你这种消费或者是生产又是在你的自由选择之下进行的。

四、结语

   “数字劳工”的出现,一方面代表的进步,另一方面也代表在互联网环境之下,资本仍然对劳动方式存在影响。就目前来说,“数字劳工 ”的出现仍然代表着劳动在半自觉分工之中,在这种分工当中,人们在互联网环境的劳动并不是出于对自我的发展。但,我们要寻找“数字劳工”带给社会分工的新变化,使得互联网时代的社会分工逐渐走向完全自觉的状态。虽然“数字劳工”仍然是在资本逻辑的主导下,但是每个人在成为“数字劳工”的这个过程当中仍然能寻求发展自我。实现每马克思社会分工理论的价值旨归——“每个人的自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