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体育舞蹈
1.1体育舞蹈的概念
体育舞蹈是一种由男、女两人(或多对男、女组成的团队)共同在界定音乐节奏范围内,运用身体技巧和技术并结合艺术表现力完成的具有规范性体育运动项目。
1.2体育舞蹈“前世今生”
体育舞蹈原名为“社交舞”,(“Ballroom Dancing”),又称 “国际标准交谊舞”,简称“国标”,如今又称“体育舞蹈”。体育舞蹈经交谊舞几百年的漫游在继承与扬弃的整合运动中,逐渐发展演变而成。它的起源可以追溯到人类原始时期土风舞,经历了圈舞、对舞、行列舞、集体舞等演变过程后成为流传广泛的社交舞蹈。据相关资料介绍,世界上许多国家在50多年前 就把国际流行的“交谊舞”视为“体育舞蹈”。
2竞技化萌芽与发展
纵观体育发展史,体育运动的主要发展趋势就是竞技性的不断加强,人们在参与体育运动的过程中,不断地体验竞争带来的乐趣 ,比赛胜出后享受到的成就感。体育舞蹈运动,作为新兴的体育竞赛项目,若想实现长足发展,必须紧密贴合现代体育运动的竞技特性,以获取广大群众的广泛接纳与认可。其竞技化的发展道路,不仅是必由之路,也是促进民族体育文化多元交流与融合的重要桥梁。
2.1“Ballroom Dance”到“Dance Sport”
在现行的体育舞蹈发展之前,国际上一直都是以 Ballroom Dance(指舞厅舞)的形式发展。“Dance Sport”这一术语由国际业余舞者委员会(ICAD)在1990年提出。此前的国际业余舞者委员会(ICAD)一直是作为国际标准舞总会(ICBD) 的一个业余分支机构,但为了被国际奥委会所接纳,国际业余舞者委员会(ICAD)决定重新审视和调整其定位和发展方向,并选择将舞蹈定位为全球性体育运动。以便和职业舞蹈协会的舞蹈艺术发展理念作区分。因此在1990年11月11日ICAD 将组织名称更为“International Dance Sport Federation”,简称 IDSF。“Dance Sport”与“Ballroom Dance”在形式上一样,同样包含标准舞(Standard Dance)和拉丁舞(Latin Dance)。2011年6月国际体育舞蹈联合会更名为世界体育舞蹈联合会(World Dance Sport Federation,简称 WDSF)。
2.2我国体育舞蹈竞技化发展趋势
2.2.1赛事体系的发展
自20世纪80年代体育舞蹈进入我国以来体育舞蹈以其独有的魅力获得人们的青睐。1989年“中国舞蹈家协 会”正式成立了“中国国际标准舞总会”(20世纪90年代后 改名为“中国国际标准舞学会”)。1991年5月3日“中国体育舞蹈运动协会成立,“中国体育舞蹈培训中心”在全国广泛开展培训工作,并依照国际比赛规则,制订了我国第一个《体育舞蹈竞赛规则草案》。2002年“中国国际标准舞协会”与“中国体育舞蹈运动协会”组成了“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并加入国际体育舞蹈联合会。
2.2.2技术内容标准化
体育舞蹈技术内容涵盖了完成单个及一系列动作的手段方法总和,其标准化发展在我国经历了多个阶段。最早,我国借鉴西方技术内容建立了国际标准舞技术框架。随后,通过引进国际教材和英国皇家舞蹈教师协会标准舞教科书,逐步形成了三个难度等级及九项技术环节为标准的体系。近年来,我国进一步细化了技术内容,将其分为五个维度,包括身体位置、特征性技术、身体中段技术、舞种特有技术和足部技术,共含十四个水平和21项子因素。这一变化不仅体现了技术内容的递增,更彰显了技术要求的规范化趋势。
2.23评分系统标准化
体育舞蹈与花样滑冰、跳水、艺术体操等奥运会运动项目较为相似,都属于非对抗、非周期性的表现性艺术体育项目,是一种兼具运动竞技价值与文化艺术内涵的当代国际流行的比赛项目。2013年开始使用2.1版评分系统。WDSF2.1版本中的裁判团增加至12人,并分成4组,每组3名裁判员同时评定场上选手的其中一项评分要素,该评分要素在每对选手演绎前通过电脑系统随机抽选指派给各位裁判员,裁判员只需要为每对选手的一项指标进行评分,有更加充足的时间对选手的演绎进行全面评判,选手的比赛成绩就会更加的客观、公平。此外,选手当场就能够通过大屏幕看到自己每一项的得分、单支舞得分及名次、总分及总分排名情况。
2018年推出WDSF3.0版本更注重比赛的客观公正,3.0 版本对裁判的分组和分值区间x相较于2.0版本做了更详细的规定,裁判人数由每组4人增加至每组6人,分值由0.5分一档变为0.25分一档,再次降低了评分的主观性,比赛的公平性进一步得到了保障。世界体育舞蹈联合会最新版本评分细则的出台能够不断提升赛事的透明度,让参赛选手感受到比赛的公 平公正,让观众感受到比赛的客观,比赛的最终结果也非常明显。该体系目前已用于世界体育舞蹈大赛的决赛及其它大型体育舞蹈比赛,在国内,全国体育舞蹈锦标赛采用了世界体育舞蹈联合 会最新的评分体系和 CDSF 的评分体系,通过 CDSF 评分体系对高组别(职业组、A 组)进行初赛的 评判,复赛采用 CDSF 评分体系进行淘汰和筛选晋级的选手,半决赛和决赛采用 WDSF3.0评分体系进行判定。
2.24评分内容更加全面
2008之前,所有的体育舞蹈比赛规则均采用英国皇家舞蹈协会于1991年推出的评分标准,主要包含六个方面:基本动作技术、音乐表现力、舞蹈风格、动作编排、临场发挥和比赛效果。每个方面都有一个外延的判断标准。2008-2012 年与2008年之前的竞赛规则相比,更加注重选手的技术动作质量,它是从2008年以前基本技术中重新分出来的评分要素,动作质量考察的是基本步与技巧性舞步的身体流动、重心的转换以及动作的时间值、空间感。2013推出的2.1版本将之前2.0版本中的姿态与平衡(PB)和动作质量(QM)合并为技术质量(TQ),动作与音乐改为音乐的应用(MM),将 4 项评分要素整理成“技术”与“艺术”两个方面,从横向看竞赛规则是从 5 项内容减少到了4项,但从纵向来看考查的内容更加全面了。新版 3.0 系统从原先的 6个评分要素15个指标,增至拉丁舞26个评分指标,摩登舞25个指标,共计51个分级指标。
2.24评分方法更加客观、严谨
从2013年开始,裁判就不再用顺位法来直接评定运动员的名次了,而是根据四项评分要素的评分指标来给参赛选手打分,技术、音乐、配合、编舞与表现四个因素各10分,并且都有相应的分值参考标准。2018年以后将12名裁判员分为2个小组,每项评分要素由6名裁判员组成,在比赛开始前,每项评分要素会在两分钟之内完成分工,通过计算机随机指派相应的裁判员,在触屏电脑上为每一位选手的指定要素评分,且评判内容随运动员和舞种的变化,将随机切换,通过对裁判分组的改革,使体育舞蹈竞赛更加科学、严谨、公平。
3小结
体育舞蹈虽然是一个相对较为新颖的体育项目,但从本质上说,体育舞蹈却有着悠久的历史,也有着极为深厚的文化底蕴,这也正是体育舞蹈的魅力所在。由以上变化历程可以看出,无论是赛事体系还是评定内容方法,都在不断地进行修改完善,从注重表演的地位向各方面的平衡发展转变,世界体育舞蹈联合会的最新比赛规则也在不断的提高比赛的科学性,让参赛选手充分感受到赛事的公平性,使观众感受比赛过程中客观、全面的评价,随着世界体育舞蹈联合会竞赛规则赛事体系的不断更新,将以前重复混乱的竞赛规则进行清晰高效的整合,使体育舞蹈竞赛规则向着更加合理、全面的方向前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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