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验论原则即任何知识都来源于人们的感觉经验,在此之外的知识都是不可知的。英国经验论中有三个代表人物分别是洛克、贝克莱、休谟,他们围绕“人的认识来源于经验”展开了讨论。其中洛克和贝克莱在经验论上展现出了不彻底性,他们都认为在人们的感觉经验之外有实体的存在,而实体的存在和他们所坚持的“人的一切认识来源于经验”自相矛盾。之后休谟试图解决这个矛盾,坚持了彻底的经验论,而一旦彻底之后就认为经验之外的一切事物都不可知,但是外部事物是不可穷尽的,而人的经验却是有限的,如果坚持认为经验之外的事物不可知那最终只能走向不可知论。
一、 洛克的经验论
洛克在他的《人类理解论》中提出一种基本原则,“在理性和知识方面所有的一切材料……它们都是从‘经验’来的”,这也正是洛克的双重经验论,但却反映出其经验论上的不彻底性,洛克把经验分为感觉和反省,观念来源于感觉,当外物刺激感觉器官时,人就产生了对外部事物表象的感觉观念,反省是观念的内部来源,人的心灵这块白板是通过经验才在心中产生反应,心灵不但被动地接受外物的刺激,其本身也是一种“内部感官”,能主动对通过感觉而获得的观念进行反省,从而得到一些新的观念即反省观念,包括直觉、思维等,他认为感觉和反省共同起作用,因此有些观念有两个来源。洛克认为感觉可以用物质的机械作用来解释一些观念的来源而另一些观念在外部世界找不到现实的版本,洛克认为反省是对我们内心中东西的注意,这就等于承认了我们内心中已有的东西不是出自感觉经验,也就不能否认内心中有东西不是来源于感觉经验。
此外,洛克关于实体的学说中对后世影响最大的是一般实体的理论,他认为实体是一切存在着的观念的来源,洛克又把观念分为简单观念和复杂观念,复杂观念是由简单观念的集合和简单观念的支托即实体所构成,洛克说“我们所有的实体观念只是一些简单观念的集合体,同时,我们还假设有一种东西是这些观念所依附、所寄托的,我们叫这种支托为实体”。他把物质性质分为第一性的质即实体自身所固有的和第二性的质即受人的感知影响的,第一性的质是实体本身所固有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即使人们感知不到它们也都客观存在于物体中,第二性的质是物体的一种能力,是依靠第一性的质在人的心灵中引起观念反应的能力,洛克和其他经验论者一样认为感觉是一种机械运动,但是这种机械运动无法解释第一性的质和第二性的质的观念之间的区分,所以洛克又提出新的设想,即第二性的质是外物在人的感觉过程中附加在物体本身所固有的第一性的质上的,但是对于第一性的质的源头洛克并没有做出清晰的回答,这也正体现了其理论的不彻底性和矛盾性,因为,按照洛克的理论来看凡是在理智中的都已经在经验中,那么实体本身所固有的第一性的质并不来自于经验,以及心灵所反映的东西也不来源于经验,人们所能感知的只是实体的外部属性,他认为这种外部属性依附于实体,通过外部属性才能获得实体,洛克认为简单观念的实体来源于一般实体即“物质实体”,而这个“物质实体”也不在经验可感知范围之内,成为了另一种不可知的存在物,这就使得物质实体与洛克所说的一切认识来源于经验的说法相矛盾,也说明洛克的经验论的不彻底性,因此,被后来的经验论者贝克莱所批判。
二、贝克莱的经验论
贝克莱对洛克经验论的不彻底性展开批判。贝克莱认为第一性的质是由经验所感知,第一性的质和第二性的质是不可分割的统一体,当人们感受时同时感知到第一性的质和第二性的质,他认为事物的这两种性质如果其中一个在心灵中,另一个也必然在心灵中,其次,第一性的质和第二性的质是相对的和主观的,比如事物的广延、大小等都随着感知者的状态而变化。贝克莱还批判了洛克的感觉必须有外物的刺激作为原因,但观念有双重来源即心灵和感觉,贝克莱认为既然心灵自身可以通过反省得到观念,那心灵就能成为一切观念的来源,所以贝克莱认为有一个来源就够了,他认为感觉之外的物质是没有存在必要的。
贝克莱从人的感觉经验的可感性质出发,将人的认识对象归结为感觉的综合,例如,桌子是有颜色、形状、硬度等观念的综合。贝克莱在《原理》一书中消除认识论上的主客二元对立的差异,将人的认识归为一元论,当贝克莱把对象和感觉相等同的时候,他是认为人们的感觉与实在的事物是一致的,这就是贝克莱的“存在即被感知”的命题,存在是观念的存在,感觉观念的来源是精神实体,然而精神实体并不来源于感觉经验,因此,贝克莱最终犯了和洛克一样的错误,即对经验论的不彻底性。
三、休谟的经验论
休谟是彻底的经验论者,也代表了经验论的顶峰,他所主张的正是一种彻底经验论的原则。休谟认为“我们一切的知识都超不出我们的感觉经验的范围”,把一切知识都归属于人们感觉经验的范围之内,超出这个范围的都是不可知的知识和值得怀疑的知识,他否定了洛克的物质实体和贝克莱的精神实体,认为无论何种实体都在经验之外,所以实体都不可知,他不仅感觉不到实体与属性的关系,也否认事物之间的联系,只注意到联系中的因果关系,然而这种因果联系在他看来也是不可知的,与外在经验事物之间的联系一样都是不可知的。
休谟认为,一切经验知识都是建立在因果关系的基础上,而因果关系的知识却又不在经验知识范围之内,这就形成了其经验论的内部矛盾,即所有知识来源于感觉经验,而这种感觉经验却是建立在一个经验之外的事物上。仔细分析来看因果关系是如何形成的?休谟认为,人们的因果观念来自于感觉经验中的“相似性”事物,即当人们看到两个类似的事物按先后顺序重复出现,就会在头脑中形成习惯联想,而这种联想便形成了因果观念。而得到“原因”或“联系”的概念,就意味着我们“感到在思想或想象中,有一种习惯上的联系,存在于一个对象与它的经常伴随者之间”。
由此可见,休谟确实坚持了经验论原则,并把之贯彻到底,但是最后却无法回避经验论的逻辑漏洞,把经验论彻底变为了怀疑论。换而言之,经验论坚持的越彻底其理论范围就越小,也越把经验论由顶峰推下谷底,最终使其自然毁灭。
四、结语
经验论走向不可知论是必然的,曾经困扰英国经验论者的最大问题即实体以及实体是否存在以怎样的方式存在的问题,由最开始的两大实体观念展开论述,一个是洛克的物质实体另一个是贝克莱的精神实体,但是经过逻辑推演都反证了他们经验论的不彻底性,最后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休谟坚持了彻底的经验论,可是最终不可避免的走向了不可知论,然而不能因为哲学家的观点错误而否定他们的研究方法,因为当时科技发展水平有限,能在那样的时代背景之下提出思想并用一系列逻辑推演的方法进行自证,这些对后世的影响都是不可估量的。
参考文献:
[1][英]洛克.人类理解论[M].关文运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59.
[2][英]休谟.人性论[M].关文运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
[3]外国哲学史教研室编译.十六——十八世纪西欧各国哲学[M].北京:商务印书馆,1975.
作者简介:李若漪(1991-),女,汉族,云南曲靖人,在读硕士,单位:云南民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