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与行政法》课程效能案例库型构问题研究
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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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阳,. 《宪法与行政法》课程效能案例库型构问题研究[J]. 争议解决研究,202411. DOI:10.12721/ccn.2024.157214.
摘要: 党在十九届四中全会公报中提出“效能”一词,为面向公共管理大类、政治学类、法学大类等专业的专业必修课《宪法与行政法》课程提供了根本遵循,嵌入“计划行为理论”的理论视角,以型构为经验学习目标的效能案例库为着眼点,从学习者的行为态度、主观规范、知觉行为控制、行为意向及最终采行的实际行为等五个层面来探究《宪法与行政法》案例库型构过程中面临的问题。
关键词: 计划行为理论[1];《宪法与行政法》课程;效能案例库
DOI:10.12721/ccn.2024.157214
基金资助:本文为教育部2019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基于国家宪法与行政法治理效能视角的宪法与行政法课程教学案例库建设研究》(编号:201902323035)、重庆市教委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备虑与应猝:基于大舆论场视角的行政管理专业继续教育人才培养综合机制构建探索》(编号:203273)、西南大学《宪法与行政法》课程思政建设项目、西南大学2019年度网络与继续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编号:SWU1908045)阶段性成果。

引言

我们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公报中提出“国家治理效能”,[2]“效能”一词醍醐灌顶地进入到人们的眼帘与脑海。尽管这里的语境主要谈论的是我国制度的效能,但并不妨碍“效能”一词宏观上成为各方面工作的指导理念;微观上成为了各种具体工作中寻找切入点、聚焦点和着力点的目标和方向,同时也成为人们学习、工作与生活等,包括所有行为模式及最终行为的根本遵循。

一、《宪法与行政法》案例库实属急迫需要

《宪法与行政法》作为面向公共管理大类(包含行政管理等小类专业)、政治学类、以及法学大类的本科及以上培养层次学习者的专业必修课程,一方面其具有法学课程的同一底色,教授的客观规范都是由足够多的法律事实与案例来形成和丰富的,因为“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3]。另一方面,当下世界各国教育革新的共同趋势也是希望教育过程、教育内容等尽可能的回归生活世界当中进行经验学习。案例是经验学习比较经典的教学形式,但还需要迭代出一种新的案例样式——案例库,来至少实现迎合新一代学习者的代际特征、发挥集聚效应有效对学习者传递够教授的理念与技能并做出期待的理想的实际行为等目标。 

二、基于计划行为理论解构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遵循“效能”方针的指示,按图索骥结合相应实际《宪法与行政法》课程案例库型构工作,尝试借鉴“计划行为理论”并在其视野下进行探索。不能看出,当面向公共管理大类、政治学类、法学大类等专业的《宪法与行政法》课程案例库型构进入新时代,应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之中的新情况,就不可避免的面临以下几个问题:

(一)学习者信念和态度问题。《宪法与行政法》课程事涉我国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和重要制度,而讲清楚相关基础制度知识,有利于在学习者身上建立相应的行为信念、规范信念和控制信念。建立了相应信念之后,才能酿就学习者依据宪法与行政法规范而为的特定行为持有正面的感觉,即正面态度;反之则是持有负面的感觉,即负面态度。也就是说,态度被视为学习者对此行为结果的显著信念的函数。而对于案例库型构而言,却面临一方面该通过案例库型构如何条分缕析、具体生动、权威有力地向学习者讲清楚我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中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和重要制度等问题;另一方面面临通过案例库相关讲解材料如何选取、整理、串联等来讲清楚其重大意义、伟大历程和显著优势等问题。

(二)学习者应对主观规范问题。假设学习者要依据如宪法与行政法的相关条文等客观规范采取特定行为,需要考虑此行为在学习者目前所处的环境中、未来可能面临的环境中为自身所感觉到的、面对的社会压力。这些压力由一系列压力因子组成,包括如教育者对相关客观规范的认知度、信念与态度、同辈群体的影响、习惯与风俗、身处团体等形成的一系列开放和封闭的关系系统和要素。落地到本课程效能案例库型构中,首先问题即首要消弭的压力因子就是如何才能真正认识处于核心、关键、要害、枢纽位阶的客观规范。

(三)学习者的知觉行为控制问题。作为学习者特定行为的行为意向或采行意愿的三项重要影响因子之一,其实质是行为意向的动机,同时它也在一定程度上能够直接预测实际行为,知觉行为控制的真实程度与实际行为发生的准确性是高度的正相关关系。基于知觉行为控制视角,《宪法与行政法》课程案例库的型构需要实现学习者能够在宪法与行政法法理思考模式下,理性的在意志控制之下采行特定行为,从而来实现课程所要达到的效能。但学习者如何在模拟的环境里,或者说未来要面对的纷繁复杂的社会环境里处理相关事务时,如何能快速发现问题,如何能全面的体系的理解和面对问题并最终处理问题,需要教育者提供一个有效的解决方案。

(四)学习者的行为意向问题。行为意向是实际行为根本前提也是唯一前提,或者说行为意向是内隐的实际行为,而实际行为是外显的行为意向。行为意向上的充实度决定了学习者根据相关讲授、客观规范等采取特定行为的概率大小。落地到《宪法与行政法》案例库型构过程中,教育者面临的问题是,该通过何种环节和步骤的创设来充实学习者特定行为的行为意向,最终让学习者采行教育者所希望看到的实际行为。

(五)学习者最终的实际行为问题。当最终的实际行为作出后,学习者还需要获得相对良好的反馈,来进一步强化下一次特定行为采取前,所需要的信念+态度、相对较弱的主观规范压迫、对行为更强的知觉行为控制、更大概率的行为意向和更浓厚的采行意愿。由此在《宪法与行政法》案例库的型构过程中,如何通过对案例库结构与环节的设计、知识点的选取等,来对学习者进行良好的实际行为反馈,在现实际行为基础上进行未来实际行为触类旁通的强化,产生更浓厚的进一步采行意愿,就成为必须要解决的问题。

三、问题处置展望

在相关的问题探索中不难发现,只要能够深度影响《宪法与行政法》课程学习者的行为态度、主观规范和知觉行为控制,就能够深刻影响学习者的行为意向和教育者所期待学习者所作出的特定行为。

参考文献:

[1] Icek Ajzen、Jane Klobas. Fertility intentions: An approach based on the theory of planned behavior. Demographic Research,Volume 29, Article 8,2013:p203-232.

[2] 《图解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编写组.图解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9年版,p14.

[3] Oliver Wendell Holmes,The Common Law,Little,Brown,Boston,1923,p1.

作者简介:杨阳,男,民族,重庆市渝中区人,博士,副教授,主要从事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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